李煜听到手下的士兵说他们在哨卡不远处竟然发现了一大批粮食,登时就觉得有点懵,他这是睡觉睡傻了,出现幻听了?
哨卡不远处竟然有粮食?他使劲儿的拍了自己的脸两下,这才知道自己没做梦。
李煜的衣服都没来的及扣扣子就往外走。
那来报信的士兵在后面喊:“世子,您先把衣服扣好了,外面冷着呢!”
李煜却是等不及了,顺手叫上了自己的两个心腹便朝着那哨卡去了。
等在粮食旁边士兵高兴的嘴都合不上:“世子爷,是粮食,一大批粮食,够咱们吃很久了1”
李煜不敢置信的打开了好几袋子,发现都是些小麦玉米一类的粮食,这可真的是解了他们军营的燃眉之急啊,这些粮食足够他们撑到西安府的粮食丰收了。
李煜恨不得大喊三声好,只是现在军营缺粮是众所周知的事情,突然来着一大批粮食实在是不好解释。
况且这军营里还有上面那位的人,他们不得不防。
李煜眼珠儿一转, 抬手跟跟自己的心腹低语几句,那心腹满脸欣喜的点点头,转头就跑了。
他围着这些粮食看了一圈,却总觉得这些粮食散发着一种很特别的味道,给他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可是他却是怎么都想不起来,问了旁边的人,他们却说什么都闻不到,就只粮食的味道,这让李煜心里有了一个疑惑。
不一会儿,就来了一队人,那些人是李煜的亲兵,他们趁着夜色,悄悄的把粮食给转移到了坛城城外的一个宅子里。
李煜也急于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安王,第二天一早,早饭都没吃就骑着马往坛城的元帅府去了。
安王正在吃早饭呢,才喝了一碗粥就见李煜急急慌慌的跑了过来。
他见不得自己的儿子这样毛躁,便低声说教:“这么大个人了,也不知道稳重一点,就你这样的怎么找媳妇,怪不得人家都看不上你!”
李煜不愿意找媳妇,嫌人家女孩子麻烦,说话娇滴滴的跟快要断气似的,生活都不能自理,处处都依靠丫鬟。
那些女子,还都有些费钱的爱好,平日里不是涂脂就是抹粉,还爱买衣裳首饰,真是浪费钱,有这些钱还不如多买一点粮食跟肉,拿到军营里大家都可以改善一下生活了。
安王妃被他这一番言论气的直拍大腿,直言他将来娶不上媳妇,只能一辈子打光棍。
就连李煜的妹妹李雪自那之后也鲜少给李煜好脸色,就因为她买了一只镶宝石的头饰就让李煜给念叨了一整个年节,真是扫兴极了。
李煜还有些抠门的小习惯,一双袜子非得穿的补丁都打不上了这才罢休。
其实这一切也是源于李煜的童年,那时候他在宫里面不受待见,时常缺衣少食,不精打细算实在是挨不过。
也幸亏那时候废太子发现了他的窘境,后来对他多多的关照,这才让他的生活好了一些。
如今,李煜也就几件能撑场面的衣裳,多数的还是棉布衣服或者军营里统一发放的衣服。
今天他来安王这里穿的就是军营里发的作战服。
安王看了皱眉:“你好歹也是个世子,就穿的这么邋里邋遢的?过年的时候,你母妃不是给你做了不少衣服嘛?”
他对自己这个儿子也是没办法,李煜比他这个当老子的还抠门。
李煜毫不在意自己老爹对自己的吐槽,伸手就要拿篮子里的羊肉包子,却不想在将要碰到包子的时候被安王打了一下手被:“手都不洗就想吃饭?再说了这里也没你的饭,自己出去吃!”
安王这会子正闹心呢,粮食的事情没有着落,他心急如焚好几天都没好好的吃饭,今天好不容易吃个羊肉包子,这个小子就闻着味儿来了。
李煜被打也不生气,不就是羊肉包子吗,如今粮食有了,那他自己的俸禄就不用再补贴给军营里了,正好跟父王说完这件喜事之后,可以去外面喝羊肉汤吃羊肉烙饼去,这两样可比羊肉包子香多了。
李煜也没犹豫,直接就把昨天晚上他们发现有人送粮食的事情说了:“足足一万旦,可以够咱们军营里的人吃很久了!”
安王手里的筷子都掉了,他满脸惊讶猛地从桌子上站了起来直直的看着李煜说道:“你说的是真的?”
李煜白他一眼:“当然是真的,放在了老地方,你有空就去看一下吧,就是不知道是谁送的?这些粮食出现的蹊跷,可也解了咱们的人燃眉之急,应当是不想留名的好人吧。”
安王沉思着坐下来:“还是要好好的查一查。”
李煜点点头:“我知道的,已经派了人去查了,行了这件事情我已经说给你了,既然你不愿意给我吃包子那我出去喝羊汤去,老钟家的羊肉汤我可是好久没喝了,走了。”
说完李煜就利索的离开了,只剩安王坐在桌子边上敲着桌子沉思。
谢静秋这边也在吃早餐呢,正好也是老钟家羊肉汤,她这是带入了现代的探店思路:谁家人多,谁家就好吃。
谢静秋看到老钟家羊肉汤一大早就有很多人在吃饭,就想要跟着尝一尝了。
如今虽是初春,可是早晨还是冷得很,喝上一碗热乎乎的羊肉汤那是再美不过了。
闻着屋子里传过来的香味儿,谢静秋直接走了进去,好在她还是挺幸运的,角落里还有一张桌子空着,谢静秋就走过去坐下了。
跟老板要了招牌的羊肉饼跟羊肉汤,谢静秋就等着了。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的汤跟饼刚端上来,屋子里就进来一个身形高大的人,看了一眼四周之后直奔谢静秋这一桌过来了。
谢静秋只觉得自己眼前一暗,对面就坐了一个人,谢静秋抬头一看竟然是按王世子李煜!
李煜笑着开口说道:“兄弟没地方了,咱们拼一桌,你别介意啊。”
只是在他看清楚了谢静秋的长相之后就蹙起了眉毛,这个人怎么是之前在钱家遇到的那个小女孩?
李煜的记性很好,这已经是两个人的第三次见面了,他不会不认得。
且这个女孩子给他一种熟悉感,让他忍不住想要开口教训一番,一个女孩子自己一个人就敢来边疆,真是胆大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