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在芙蓉歌舞厅红色招牌上,有点刺眼,李芳英柳眉皱了皱,转身走下台阶。凌威打了郑经理一个耳光,也算是为她出了口恶气,但是他歌舞的兴致已经荡然无存。
“要不,我们重新找一家歌舞厅唱歌。”林中小心看着李芳英的脸色,安慰着说道:“别和那个胖子一般见识,歌舞厅有的是,你还可以找工作,不在这家我们今天照样唱歌。“
“我要是想唱就进去了,你以为我怕那个姓郑的家伙吗。”李芳英白了林中一眼,这个傻头傻脑的家伙实在不理解别人的心情,不过也是一片好意。
“李姑娘,你不想和老板解释吗?”凌威跟在李芳英身边,奇怪地说道:“看正经历的样子似乎有点心虚,其中必有蹊跷,你有必要澄清一下。”
“不用,老板在我不在的时候开除我,无论是不是听信别人的谣言都显得我在老板心中地位很低,我也没有必要待下去。”李芳英苦笑了一下:“老板一向支持低俗一点的文化,那样好赚钱,也许是我太理想化了,舞厅哪有高雅可言,赚钱才是第一位。”
“你泄气了?”叶小曼紧贴在凌威身边,一边悠闲地陪着大家向前走一边问:“李姑娘,你是不是不惜那个在歌舞厅管理方面混了。”
“不会泄气,我会继续做下去。”李芳英自信地笑了笑:“建立一个高雅歌舞厅是我一生梦想,无论大小我要建立一个,现在没钱,积累经验,将来有钱再大展手脚也不迟。”
“好样的,我支持你。”叶小曼露出赞赏的微笑,她喜欢有志气的人,尤其是姑娘。
叶小曼回头望了一眼芙蓉歌舞厅的大门,嘴角的微笑更加浓了几分,那是一种运策帷幄的笑,支持李芳英当然不会是随口说说,一个圆满的计划已经在她脑海中形成。
“这家歌舞厅是芙蓉镇最大,但地处山区小镇,价值也就一百多万而已。”凌威轻轻拢住叶小曼的胳膊,望着走在前面的林中和李芳英,温和地说道:“最近生意不是太景气,老板也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开除了李芳英,支持郑经理庸俗的观点和管理计划,期望多赚点钱。”
“你越来越懂得做生意了。”叶小曼俏脸微扬,看着凌威棱角分明的脸颊:“山区小镇虽然文化素质不高,但民风淳朴,庸俗的东西还是令大多数人反感,李芳英的管理充满新意,原本是給歌舞厅打了一支强心针,但老板目光还是短了点,放弃了李芳英也就放弃了前途,我看这几天他的生意就会不好做,要想出手,歌舞厅也就七八十万而已。”
“差不多。”凌威点了点头,温和地看着叶小曼:“你最近好像善心大发,”
“我也不知道,自从换了心脏以后,一些观点和以前不同,以前总想着赚钱,最近忽然觉得许多人需要帮助。”叶小曼看着远处天边的一朵白云,淡淡说道:“或许这就是回光返照吧。”
“你怎么又说这样伤气的话。”凌威手臂轻抬,拢住叶小曼的肩膀,一个清丽如画的姑娘说出这样的话令人心生怜悯。凌威声音尽量温和:“我不是说过吗,我在尽力你也不要放弃。”
“谢谢。”叶小曼的脸颊上展开两个漂亮的酒窝:“我很高兴遇到你,今天我想喝两杯可以吗?”
“不可以。”凌威斩钉截铁地回答,看到叶小曼脸色一暗,心中有点不忍,眼看着希望一点点破灭,难道真的有必要如此限制叶小曼吗,假如她过不了几天,又何不让她自由自在干自己的事。凌威语气缓和了一点,带着些许无奈和伤感:“好吧,少喝一点红酒也行。”
“OK。”叶小曼亲热地搂着凌威的腰,她心如明镜,凌威这样说就是宣布她的回天无术。既然这样,就潇洒一把吧,低声娇羞地贴近凌威:“我选择的房子装修差不多了,过两天我们就搬过去。”
叶小曼这话已经是提到两个人的婚事了,凌威心中一阵温暖,虽然知道很可能是个短暂的婚姻,一种家的温馨还是油然而生,思索着说道:“要请客人吗?”
“有林家几个人和程怡然,还有小雪就可以了。”叶小曼声音淡如春风:“我只想平平淡淡走下去。”
大酒店就在不远处,一会儿就到了,没有几位客人,林婉儿有事临时告辞,就林中和李芳英陪着凌威和叶小曼,倒也自由,林中和李芳英的感情终于得到李玉林的允许,两个人举止和神情都是充满柔情,几杯酒下肚,两对青年男女对着墙角的音响开心地唱起来。凌威兑现了对叶小曼的承诺,专门拿了瓶红酒,叶小曼喝了一点,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宛如桃花,兴奋地端着酒杯,手拿麦克风,唱起了一首柔如春水的小调:
我想和你相约
在春花烂漫的季节
柳枝轻轻摇曳在小溪旁
古旧的小石桥在微风细雨中
幻化成一首二胡曲
缓缓流淌
我想和你相约
在夏日的西子湖畔
光着脚感受湖水的清凉
远处山水相依
朦胧如少女的情怀
我想和你相约
在秋日的黄昏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看彩霞满天云卷云舒
炊烟袅袅
微风起
秋叶飘零
我想和你相约
在雪后的冬日
看大地一片苍茫
天地间只有你和我手搀着手
欢快地奔跑
笑声洒落
化着点点梅花
悄然绽放
柔柔的声音在耳边飘荡,一刹那,凌威想起了太湖优美的风光,明镜的湖面,飘动的画舫,还有那个温柔的姑娘、、、、、、
凌威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味中,丝毫没有注意叶小曼把红酒喝了一杯又一杯,随着一阵欢快的音乐,叶小曼的声音也欢快起来,情绪高昂。终于在一阵铿锵的鼓点中,她的呼吸忽然急促,一仰脸倒向旁边的沙发,林中眼疾手快一把抱着她,焦急地高声叫起来。凌威急忙上前观看,叶小曼两眼紧闭,脸颊上原本红艳的颜色迅速退去,变得一片苍白,嘴唇青紫。
凌威迅速伸手观察一下叶小曼的气息,急促但还算有力,略感放心,又把了把脉搏,凌乱不堪。他的眉头立即深深皱起来,叶小曼的身体到了强弩之末,岌岌可危。林中担心地看着叶小曼的脸:“要送医院吗?”
“不用,她身体弱,喝酒过于兴奋一时经受不住,很快就会好的。”凌威尽量装着冷静,把叶小曼在沙发上放平,拿出银针在叶小曼身体上扎了几针,过了片刻,叶小曼脸色红了一点,缓缓张开眼,淡淡笑了笑:“不好意思,坏了大家的兴致。”
“不要多说话。”凌威把银针取下来:“林中问你需要上医院吗?”
凌威是在询问,他明明知道叶小曼的意思,不想躺在医院度过最后时光,这样问说明一个事实,就是叶小曼真的要不行了,需要医院的医术来延长生命,是一种方法也是一种无奈。他不能当着林中和李芳英的面和叶小曼商量,只能询问,叶小曼何等聪明,立即会意,胳膊用力,借着凌威手臂的辅助坐起来,柳眉弯弯地笑着:“不用去医院,我就这身体,休息一下就会好的。”
“那么我们就回去休息。”凌威不想再耽搁,拿出手机:“我让程怡然开车过来接你。”
叶小曼知道用车接是什么意思,她不甘心地挺了挺上身,打算站起来。忽然一阵脸红心跳,天旋地转,只好放弃,颓然倚在沙发上,瞪着眼一时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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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向东也是一片大山,一条比较宽阔的道路从芙蓉镇延伸出去,临近大山后开始变得崎岖不平,路面都是石块,没有机动车出入,来去的大多是背着背篓的采药者,这里的山区地貌比较恶劣,不适于游客观赏,但药材却很丰富,只要有点力气,胆大而且能吃苦就可以采集到好药材,都是正宗的山货,价格还不错,凭着采药的收入,在山区这样的消费条件下,养家糊口不成问题,但必须是壮劳力,而且还会有生命危险,每年都有人在山里伤生,这几年外出打工赚钱越来越多,安全性比采药要好得多,采药的人就渐渐稀少。。
采药的人少了,药材却一点没少,尤其是一些悬崖峭壁,密林深处,药材在肆意吸收着天地灵气,天长日久更加珍贵,现在采药的人大多数瞄准了那些珍贵药材,不久前就有人采到了一支野山参市场价值十五万,迅速在芙蓉镇引起轰动,最近进山采药的人立即多了起来,相对于一日暴富,生命危险就显得微不足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自古皆然。
凌威艰难地走进深山一处高峰的半腰,已经是中午十二点,按理应该阳光灿烂,眼前却是一片阴沉昏暗,许多大树错综纠缠,虽然是冬天,横伸的枝桠和一些没有凋零的树叶还是遮住了天空。
“这是什么鬼地方。”凌威在一根倒地的枯树干上落座,看着身边的小雪,发着牢骚:“同样属于云梦山,那边风景优美,这里却如此恶劣。”
“如果环境优雅,哪里还会有灵药。”小雪神情很自然,不像凌威一脸疲倦,她是山里长大的孩子,攀上一两个山峰她当然毫不吃力,笑着说道:“不过,不是为了小叶姐姐,我也不会到这里冒险。”
凌威望了望雾蒙蒙的四周,有点担忧:“小雪,你真的确定这里有传说中的续命草吗?”
“我也不确定,很久以前听爹爹说起过。”小雪语气不是很坚定:“我们找找看,不行就回去。”
“只要有,不找到我就不回去。”凌威站起身,挥舞一下胳膊为自己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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