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门房的外面装了一个光线很暗的路灯,地上有一个石桌,两个石凳。上面放着两个杯子,一个白酒瓶,一盘花生米。
“再喝一点我就可以去烧纸了,现在胆子还不够壮。”
常贵拿起酒瓶正要往杯子里倒酒,才发现瓶子空了。
他随手把空酒瓶扔进附近的草丛里,“没事,车上还有!”
“我可不能喝了!再喝就腿软,回不了家了!”
跟他一起喝酒的是墓地的看护人,五十多岁的年纪,附近一个村子的村民。
“你不是看护墓地的吗?回家干什么!你回家了我怎么办?这墓地谁来看护?”
常贵已经站起来,打开自己的车门,在里面找东西。
“我可管不了那么多!真要回了,还有四五里路程。你这一顿酒劝的,都快不能走路了。”那人说着关上了门房的门竟然真要走。
“你怎么能这样!以为晚上会在这里住的,这才把车开过来请你喝酒,我喝了酒不能开车也准备在这里住一晚,明天早上回去的。”
“你请我喝酒不是为给自己壮胆吗?这可是墓地!傻瓜才会晚上住在这里的。”那人说着已经出了墓地摇摇晃晃往那边的公路上走了。
“你不在这里睡觉我明天就去投诉你,值夜班不在墓地睡觉,那些给你发工资的有钱人饶不了你!”
这里是专门为富人开发的墓地,修建的时候从外地请好几位大师过来看的风水。富人的墓地最担心的是墓被盗,那些盗墓贼觊觎陪葬的金银首饰,会把好好的墓地翻得『乱』七八糟,让人闹心。这才雇了看护人值班昼夜在这里看守着的,这家伙倒好,拿了钱不做事,看样子从来不在这里过夜。
“投诉去吧,大不了不干这活,总比被鬼吓死要好得多!”
那人说着就走远了。但他留下的那句话,让他吓得不由的打了一个冷战。
难道这地方真有鬼吗?
这样想着就觉得阴风一阵阵吹来,墓园到处都传出怪异的声响。
他赶紧上了车,第一个反应是赶紧开车离开这个鬼地方。
那破车偏偏在这当口打不着火了,钥匙『插』进去怎么拧都一点反应没有。一看就是电路出故障了,而这一点正好又是他的短板,学了好几年都没搞明白汽车的电路知识。
不会是李秋华要出来整自己的吧!
他想起了他们遇见的时候,就是她的车打不着火。
“求你了!秋华,我是专程来给你烧纸的,不要吓我好不好!”他在心里默念着。
他坐在驾驶位上,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潜伏在背后。猛地回头,又觉得那东西变了方向又转到驾驶台上去了。
他就这样来来回回,转着方向却总是甩不脱背后的那种阴森森的感觉。
喝了酒的人最忌『乱』晃脑袋,容易上头,而且很快就会进入醉酒状态。
常贵就是这样,突然间就醉了。
醉了的人就比较胆大,天少王大,老子就王二!
“我去!鬼算什么东西!这一辈子还没做过什么『露』脸的事,说不定捏死个鬼,立马就出大名了。李大牛算什么东西,也没听说他弄死过鬼!”
他真决定要找个鬼来捏死了,就再也没有感觉身后有什么东西了。
“我靠!看来这鬼也欺软怕硬。”
常贵愈发的大胆了,开始在墓碑林立的墓园外面叫嚣起来,“有鬼吗?出来一个,跟大爷我练练。”
原本在阴风中有各种声音传出来,这一会就突然寂静下来了。
不过这时候他还没忘记自己是来上坟的,只不过一点都不感觉到害怕了。
他先把后厢门打开,把里面的纸钱还有衣服、手机、汽车等给死人烧化的物品拿出来。然后就往墓园里走。
里面的灯有些昏暗,一看就知道是那些管墓地的人为了省钱,装了瓦数低的灯泡,赚有钱人的电费。
不过在黑暗中呆的时间长了,能把路看的清清楚楚的。李秋华的墓碑他也能找到,毕竟来过几回了。
边走边想着,假如今晚李秋华的鬼魂能出来,他就把她留下来,带着去见李大牛。
老东西,不信吓不死你!
喝醉酒的人情绪很容易被渲染起来。
常贵突然间就觉得自己心里其实是很思念李秋华,毕竟是这一生第一个亲近过的女人,而且又那么漂亮。
他当时的一些想法虽然谁也没有告诉,但自己觉得成为事实并不是很困难。
那就是等李秋华肚子大了,不用自己上门,李大牛也会想办法解决问题的。
大不了自己挨一顿打,李秋华偏向着自己,绝对不会去处理孩子的。李大牛虽然个老痞子也是要脸面的,自己家闺女没结婚就被人把肚子搞大了传出去总归是不好的,唯一的办法就咬咬牙,就嫁给这小子了。
常贵对一个平常人也有机会飞黄腾达是深信不疑的,但对于通过奋斗才能成功的说法是坚决不同意的。
他认为一个人成功最重要的是运气,有了运气才能有机会,然后就是如何把握住千载难逢的机会,必要的时候施出臭不要脸的损招也是情有可原的。
常贵虽然是一个粗人但是也认真分析过一些高深的问题,就很坚定地认为,那些突然发了横财的人,成功的经验就是运气和臭不要脸。
碰见李秋华,并成功搞上关系,就是自己的运气。他也是认真思考过的,接下来除了臭不要脸,真的是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达到目的。
有过第一次关系之后,常贵就立了计划只要有机会就跟她睡,早点让她的肚子大起来。
他也没觉得自己这种想法和做法有多下流,为了让一个女人成为自己的老婆,动点歪心眼是很正常的事。他就不相信用甜言蜜语去哄女人,和直接用真枪实弹占领阵地相比能高尚到哪里去!
其实他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野心。李大牛没有儿子,只有这么一个宝贝闺女,一旦成婚,养老送终的责任自然也在他的身上。什么事情都有个因为所以,因为要养老送终,所以得到一些好处就成了顺理成章。他真不会太贪心,让他回老家镇上经营那座“好运来”酒楼就行。
那座楼是镇上最高的建筑,饭店和客房总共有六层,现在是承包给别人开的,一旦成了女婿,当这座楼的老板,这个条件肯定不算太高。
至于李大牛没有儿子,只有闺女这件事,有两种说法。一些人背地里说的是这人横行乡里,缺德事做多了,这完全是一种报应。
这种说法常贵不赞同,老天既然可以报应,为什么还让李大牛发财?把发财和有儿子放在一起那真是没法比!
他的父亲有两个儿子。当初为了要弟弟,没少支付计划生育罚款。从直观的现状来看,父亲这样没有遭受报应的人,很可能一辈子都要想驴一样受苦受累受白眼。
还有一种说法是人这一辈子生儿育女跟种地一样,成活率是有限制的。李大牛年轻的时候欺男霸女,把好多种子白白挥霍掉了,到了自己需要传宗接代才发现已经力不从心。
不管怎么说,李大牛娶了镇上最漂亮的女人,又生下一个同样漂亮的闺女这是好多人暗自羡慕的事情。而且,最重要的是李大牛后来还成了亿万富翁。
有一点常贵觉得自己比别人强的地方,那就是别人豁不出去,他可以!要是还有人能豁的出去,那李秋华哪能轮得到自己,早就被人捷足先登了。
这个世界上漂亮而且人品好的女人毕竟不是太多!
说良心话,那天在车上把李秋华睡了以后,他真的已经做好了挨揍的准备。不挨揍是不可能的,他想的是怎样做才能尽量少挨揍。
但李秋华失去贞洁以后就像许多传统女孩子一样,一下子就失去耐心了,只想着尽快嫁给这个男人。
在墓地的常贵,想起这些往事,就有些痛不欲生。
这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常贵叫嚣着找李秋华的墓碑,一路也没有见鬼来接茬,胆子就更大了。
他开始喊着秋华的名字,喊着情绪就再也无法克制了,开始嚎啕大哭。
三年过去了,他其实经常在思念着这个截至目前唯一让他心痛过的女人。到最后连他自己也弄不清楚是思念她的人多一些,还是她身后的东西多一些。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一个人能跟她身后的东西分得清吗?如果分得清那就好多了。
他觉得自己很真实,当然不会像那些会写装『逼』文章的人一样,无病呻『吟』把自己写进自以为凄美的文章里去,竭力标榜自己很清高,爱的只是李秋华的人而不是她的家庭条件。
这种人特可很,总会把悲剧的根源推到世俗身上。
其实全tmd扯淡!
他自己也反思过,他们俩之所以阴阳两隔,错全在自己身上,跟世俗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要是那时候自己真能忍受挨揍的话,事情就会简单得多。
一个人径直走到他家里去,毫不掩饰地告诉李大牛,“我把你闺女睡了!是爷们就要负责任,现在我要娶她做老婆!”
大不了那个老痞子火冒三丈大打出手。
一个快六十岁的老头,动手打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场面也惨不到哪里去!
但他当时就是没有鼓起挨揍的勇气,就出了这样的事情。
虽然那个抽大烟的杀人犯最后也被枪决了,但他的一场原本可以翻身闹革命的姻缘也就此葬送了。
想到这些,就会极度的悲伤之中。
他像一只狼那样嚎叫着,空旷的大山里就发出凄凉的回声。
“秋华,你现在成了鬼我都愿意娶你!你听见了吗?”
这时候,不远处有个声音传过来,是男声,“黑天半夜的在这里鬼哭狼嚎的,是不是想把鬼给吓死!”
他扭头一看,那是一个浑身发着光的白胡子老头。正在不远处的一个墓碑前拿起放在那里的的酒瓶,咕嘟咕嘟往嘴里灌。
那酒本来是敬给埋在墓地里的死人的,这老家伙竟然跑来偷喝,真是岂有此理!于是,忍不住大喊一声:“你是什么鬼!黑天半夜的跑墓地来偷酒喝。真是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