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学前几天,叶书接到了自己的通知书,上面写明了开学注意事项,但是却并没有写明需要购买的东西。
原因是叶书已经修完了所有学年的功课,学校里已经没有太多他能够学习的东西!
现在他留在学校里,更多是作为校长助理的身份,而不是学生的身份!
送来信件的是叶书的宠物,如同其他霍格沃茨学生一般,叶书也有自己送信的宠物,但却不是猫头鹰,而是一只真正的鹰,双翅展开能有两米大小的雄鹰。
好吧,他原本也是有一只猫头鹰的,第一学年入学之前,他购买了一只浑身雪白的猫头鹰,但是在二年级的时候,自己的这只猫头鹰被吃了!
不错,当着叶书的面被吃了,血肉模糊的那种!
始作俑者就是现在停在叶书面前的这一只雄俊的神鹰,那是二年级的寒假,叶书的猫头鹰嘴上叼着一份信件扑棱着翅膀飞往孤儿院,眼看就要落到叶书的肩膀上。
异变突生,一道黑影掠过长空,叶书只感觉自己面前划过了一道黑线,然后即将飞到自己面前的猫头鹰,就这么消失无踪了...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只能在天边看到一道细小的黑影,正向着远处急速掠去,对方的两只爪子抓着的正是自己的猫头鹰。
这把叶书给气的啊,当场就站在飞天扫帚上追了出去!
叶书的速度很快,但却一直未能追上这只怪鹰,这一追一逃之间,居然持续了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最后还是对方力气耗尽,这才不得不降落在地。
然而,叶书的猫头鹰早就在路上被他啃食殆尽,等叶书追到面前的时候,猫头鹰只剩下一堆白骨!
“啾...”
那时候的它还没现在这么大,翼展仅仅只有一米罢了,显然还处于成长期,本来在气头上的叶书本想直接给它一发阿瓦达啃大瓜,但是看着对方倒在地上筋疲力尽喘息的样子,最终还是心软了。
最后,他将这只鹰带回孤儿院,耗时了整整三天三夜,这才将它彻底驯服!
从此以后,这只鹰便代替了猫头鹰的位置,成为了叶书新的信使,替他传递各种物品信件,叶书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那鹰”!
如今那鹰跟随叶书也有了两年半的时间,它的个头从翼展一米长到了翼展两米,并且依旧在持续生长,并未就此停止。
并且,那鹰的速度很快,叶书测试过它的速度,测试结果显示那鹰的飞行速度最快可以达到每秒210米,这个速度能够保持三分钟,这可是能够被称为亚音速的恐怖速度。
不仅如此,那鹰还能以每秒150米的速度保持长时间飞行,最高可以保持一小时!
这数据出来的时候,简直让叶书为之咂舌,这已经超越了叶书所知道的任何一种鸟类的速度,号称速度最快的军舰鸟、游隼或者尖尾雨燕都无法跟那鹰的速度相媲美。
而随着那鹰的成长,叶书发现对方的肉体变得更为结实,这让它能够承受更大的冲击,若是一直成长下去,叶书都不清楚这只神奇的鹰能够长到怎么样的地步。
就算是叶书这样博览群书的人,都不知道那鹰具体是什么类型的鹰,他甚至还去问过邓布利多,可是邓布利多同样不清楚。
老头子在看了半天之后,最后只憋出一句:“这只鸟不同寻常!”
好吧,说了等于没说!
时间一久,叶书也就断了寻找它身世的心思,反正这小家伙以后就是自己的宠物了,谁都抢不走,它自己更别想逃走。
吃了自己的猫头鹰,那么就用你的余生来打工偿还吧!
“时间过得真快啊,暑假这么快就结束,即将要开学了!”
“虽然没有上课需要用到的东西,但是去了学校再想出来就没那么自由了。”
“罢了,多准备一些东西吧,毕竟有些材料不太好搞到,备着点也能随时取用!”
“只不过,翻倒巷那种地方,实在是有些不愿意忍受啊!”
叶书在有求必应屋内会偷偷研究黑魔法和一些非常规的药剂,这里面有些材料学校中并不提供,所以他需要偷摸着准备一些。
至于如何把这些东西带进学校,这一点并不需要头痛,以前有那鹰,现在他的身份是校长助理,没人会去招惹他,更不会有人说要检查他的行李。
只是一想到需要去翻倒巷这种龙蛇混杂的污垢之地,他心中就一阵抵触,倒不是说对那里倒卖各种违禁品抵触,叶书可不是个非黑即白的人,在他看来有光就有暗,总有人会在阴暗的地方挣扎求生。
他所厌恶的,是翻倒巷那脏乱差的环境,那里的人身上臭的跟几个月不洗澡一样,地面之上满是污水横流,严重的地方味道臭的跟乡下公厕一般。
常年混迹在那里的黑巫师,更是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一些人的脸上身上长满各种浓疮,看一眼就让人觉得恶心至极。
第一次去那里的时候,叶书不清楚里面的环境,回来的时候发现身上爬了许多的跳蚤,足足洗了好几遍澡这才缓过神。
之后几次他有了准备,心里这才能稍稍接收一下里面的环境!
披上自己的黑色长袍,叶书走下魔药店二楼,经过接近两个月的经营,此时全球购魔药店已经成为了整个对角巷最大生意最好的店铺。
每天一开门,店里便会涌入数之不尽的客人,每天的营业额都是一个大数字。
其他店铺的人心中自然记恨,但是一想到这家店铺原本属于马尔福家族,后来莫名其妙换了主人,这些人只要稍微有些眼力见就不会自找没趣。
“查理,我出去一趟!”叶书对着柜台后的查理说道!
“去吧去吧!”
查理头也不抬地挥了挥手,丝毫没有对他这个老板的尊敬!
这段时间实在是把查理忙坏了,每天都是在痛与快乐中度过,至于叶书这个老板,完全就是什么都不管,好像查理才是老板一样。
时间一久,查理发现自己这个老板挺好相处的,以前叶书只是偶尔来一下,两年下来几人接触总共也不会超过半个月。
这一次叶书一待就是两个月,三人之间早已经混得很熟,查理也算是摸清了自家老板的脾气。
只要你做好分内的事情,自家老板便不会来多管,并且自家老板高冷的面具后面,有时候还是露出一颗逗比的心。
慢慢地,查理和薇古丝都放下了对自家老板的敬畏,慢慢变得越来越随便起来!
对此叶书并不反感,他其实不喜欢那种唯命是从的感觉,不然一开始也不会说想要给家养小精灵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