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夹馍啊,味道是挺好的。
“你是小喻对吧,这肉夹馍是请你吃的。”
李外公不但顾到了沈早早,还顾到了方小喻。
听李梨说,沈早早念了这么久的书,就只有方小喻一个好朋友。
所以,方小喻的含金量绝对是高啊。
方小喻受宠若惊:“我、我也有啊,谢谢外公。嗯,又香又脆,肉给的又足,真好吃。外公,哪儿买的,下次我跟枣儿一块儿吃去。”
这么好的摊子,她之前怎么没有发现呢,浪费了多少吃美食的机会啊。
李外公:“就前面不远处的那个摊子,我看买的人特别多,想着味道不会差。喜欢吃,下次外公再给你们带啊。”
“小喻。”
“爸。”
方小喻跑到她爸的身边:“爸,肉夹馍,外公请我吃的。”
方爸:“……谢谢你们啊。”
什么外公,那是沈早早的外公,女儿的外公可在乡下,不在离江市。
“你就是小方吧,之前我们家国根多亏有你照顾,谢谢啊。”
李外公上前跟方爸握了握手,这年轻人一看就是灵活的,的确是那种能赚大钱的人。
看看,四个轮子的小轿车都开上了。
照道理,像他们家枣儿这么好的孩子,上下学也该有四个轮子的小轿子来接的。
但一想到沈国根没有小轿车,应有容有时,李外公自动把这一项给划掉了。
不要拿自己没有的跟别人有的去比,那不叫比,那叫犯蠢。
方爸:“李叔,客气了,我也没帮什么。反倒是因为早早的关系,让我们家小喻学习进步得厉害。说起来,是我们家的人受了你们家人的照顾。”
看来沈早早的身世的确有点问题,没问题的话,这群大人用得着这么紧张沈早早吗?
啧啧啧,沈早早不是沈国根的女儿,是那个什么应副主任的女儿。
那应副主任现在养着的女儿,才是沈国根的亲生女儿了?
关于这些情况,方爸决定了,回头问问他女儿。
小喻跟早早的关系那么好,她肯定听早早聊起过的。
等方爸知道应有容已经又来市二中闹过之后,只能呵呵冷笑:“挺蠢的。”
沈国根拥有沈早早这么厉害的一个女儿,很奇怪。
现在,哪怕沈早早的生身父亲变成了那位应副主任,那父女俩之间的智商那也不是匹配的。
像沈早早这样的孩子,用强势硬喊回家是没有用的。
没听过身在曹营心在汉这句话吗?
论起感情来,沈早早对沈国根和李梨的感情绝对不浅。
越是用逼的,沈早早越是不可能回去。
“小喻,你觉得早早是姓沈好还是姓应好?你知道爸爸在问你什么问题吧?”
方小喻把最后一口肉夹馍咽了下去,并且喝了一口水,免得自己噎着:
“我觉得吧,枣儿姓沈会更高兴。应?没什么意思。”
听到这个答应,方爸也不觉得意外,毕竟早能料到的事儿:“所以早早想好了要继续姓沈?”
方小喻:“不然呢?”这种事情,有什么好犹豫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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