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02-0910:16:09188.第188章剥皮抽筋
故技重施,又来这招,瞬间转移身位。更新最快虽然我不太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可是,几次三番被他这么戏弄下来,我多少也摸到了一些门道。首先他绝对不可能真的一下子完全消失掉,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我早就被他玩死了,可以想象的就是,如果他能够做到瞬间转移,那他刚才追我的时候,不就可以一下子转移到我的身后,对着我的后脑勺来上一枪么?
既然他做不到这一点,那就说明他这所谓的瞬间消失的招法,很有可能只是一种障眼法。
想到这里,我立刻微微弯腰眯眼,用余光扫视四周,果不其然,我很快发现了异常之处,一个非常隐秘的黑影正在悄悄地向侧面的树林里逃去。
原来,这混蛋是通过改变衣服的颜色,一下子从白色变成黑色,然后制造出瞬间消失的假象,说起来就是因为人眼的视觉残留以及色差的问题,使得他一下子把身影全部变成黑色之后,让人很难再发现他的存在,而他则是趁着这个当口,快速转移身影,待到走到了安全的位置,他就会再次套上白大褂,好似鬼影一般冒出来!
原来只是简单的脱衣穿衣,居然借着夜色的掩护,就给我造成了这么大的困扰,我艹你奶奶的,今番我再不抓住你,我就不要程小河了!
由于体内种下了六头蛇,我的移动速度飞快,那个黑影根本就没来及走出两步,我已经飞身跟上,手里的大木棍呜呜刮风,“嘭!”一声擂到黑影的背上。
“唔——”
立时,那黑影一声闷哼,扑倒在了地上,而这时我也视线也适应了层林的幽暗,那种因为先前看到白衣而产生的视觉残留也没有了,于是我就清楚地看到一个黑影扑倒在了地上,而且那黑影双手还在动弹着,似乎还在换弹夹,这混蛋没有放弃反抗。
“艹你娘!”
一声大骂,手里的大棍再次擂下,正中黑影握枪的那只手。
“唔呀——”
立时,那黑影一声怪叫,手臂抱在了胸口,浑身抽搐了起来,手枪也早已丢在了一边地上。
我踏前一步,把手枪捡起来,往腰里一塞,接着抡起大棍对着那黑影就是一通抡。
“嘭嘭嘭嘭——”
打鼓一样的闷响声传出,地上那个黑影被我砸得翻过来调过去,死狗一样,最后已经是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
到了这时,我方才停下手来,上前一把将那死狗拎起来,在他身上一阵摸索,把手枪的备用弹夹都找了出来,放进了自己的衣兜。
做完这些之后,我将黑影拖回那女尸所在的地方,找来手电筒打开照亮一看,方才发现那黑影是一个尖嘴猴腮,面皮发青的中年怪人,那怪人一看就是修习阴功的,身上的皮肉发着鱼白色,皮下青色的血管看得一清二楚,简直就像一个没足月的早产儿一般,恶心而惊悚。
他腰上有个小包裹,掏出来看了一下,发现果然是放着方才穿着的那套白色的衣服,这混蛋果然就是通过变换衣服的颜色来达到瞬间消失的效果的,可怜我这个笨蛋,还以为他有什么神功,这勾日的,压根就是个江湖术士,谋财害命很有一手,可是论真功夫,那是屁都算不上,他最厉害的地方,或许就是控御尸体,还有他所养的那条宠物——人角欢。
说起人角欢,我这才惊醒过来,我此行前来的主要目的就是抓住人角欢,可不能让着鬼东西跑走了,否则遗祸不浅。
我抬起手电筒一照,发现那个人角欢可能是被我电得太厉害了,再加上心窝上又被我插了一把匕首,估摸着它是快要死了,所以到现在为止还躺在地上抽抽着,根本就没能跑掉。
见到这个状况,我满心兴奋,一下飞跳过去,一把抓住匕首把子,用力一拉,那人角欢的胸口被我生生割出了一道半尺长的血口,黑色的血立刻涌了出来。我又加了几刀,直接把它开膛破肚,把它的内脏都掏了出来,然后从里面找到心脏,一刀割了下来。
那心脏只有鸡蛋大,紫黑紫黑的,割下来之后,捧在手心还一收一缩地跳动着。
我长大嘴巴,直接一口把那心脏吞了下去,恶臭的气味,很反胃,不过也没有办法,为了增强自己的能力,只能忍了。
吞下心脏之后,感觉胃里一阵咕咕叫,似乎能力也没咋增强,不过我不去管这些,这个人角欢实在太可恨了,这么多年,不知道祸害了多少无辜的生命,就这样让它死了,有些便宜它了,虽然现在看来,这个事情的始作俑者,可能并不是它,可是它毕竟是主要的帮凶,死有余辜!
剥皮抽筋!
我用匕首一点点把人角欢的青毛皮剥了下来,晾到一边,接着又把它两腿的筋抽了出来。我之所以这么做,可不是随意闹着玩的,我这么做的原因,主要是为了让这东西再没有死灰复燃的可能。人角欢这鬼东西极其邪乎,就算被杀死了,但是只要尸体还在,得到一点血气,就能再度复活。而且,人角欢的皮和筋,那都是极为罕见和珍贵的药材,那药效可是非常强大的,我留着这些东西,以后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将皮毛和筋都收起来之后,我这才点了一堆火,把那人角欢的尸体给焚烧了,一直烧到尸体全部变成了灰烬,这才放下心来。
这么一通忙活,一整夜都快要过去了,天色微微泛光,回头去看地上躺着那控魂师,发现这勾日的已经醒了,正躺在那里哼哼着,嘴角挂着血丝,显然被我打成内伤了。
他发现我把人角欢烧成灰烬了,眼睛之中现出怨毒的神情,但是我却感到一阵爽快,甚至上前在他脸上踩了一脚泄愤。
人角欢处理完毕,现在轮到他了,他被人角欢更可恶,虽然长着人的身躯,但是比恶鬼还恶,我不但要杀死他,还要让他受尽折磨。
踩了那控魂师一脚之后,我转身看向地上躺着的女尸。
那女尸此时仰面向上躺着,她上身的白色衬衫已经破烂不堪,胸口还被子弹打出了一个大洞,虽然没有流血,可是那皮肉外翻的模样让人不忍心去看。
这个女尸透着谜一样的味道,我不知道她来自何方,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帮我挡下那一枪,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女尸绝对不简单。
当然,想要知道女尸的身份,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询问那个控魂师,可是我们现在只能使用英文互相交流,沟通起来比较费劲,于是我琢磨着先把那女尸妥善埋了,然后再把那控魂师带回去慢慢审问,指不准还能从他嘴里问出一些关于山本青冈的信息。
心里想到这些,我从背包里掏出绳子先把那控魂师五花大绑了,又把他包裹里的衣服撕扯一番,把他的嘴巴塞上了,然后则是将那女尸横抱起来,一路来到了昨晚准备葬她的那处小山坡上。
由于没有什么趁手的挖坑工具,我用匕首把一截木棍削成锹的形状,找到一处比较松软的地方,费了老大的力气,将就挖出一个一米来深的坑,接着则是把女尸放了进去,一边填土,一边嘀咕着让她安息,让她放心去吧,我一定会弄死那个控魂师帮她报仇的,我告诉她,她是个好人,感谢她帮我挡了子弹,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回到这里,帮她多烧点纸钱的。
我说的话,都是中文,那女尸就算能听到,肯定也听不明白,这个事情多少让我有些遗憾。
把女尸埋好之后,太阳都升到头顶了,夏日的暑气袭人,热得人汗流浃背。我回到那控魂师的身边,发现这家伙似乎非常惧怕太阳光,这个时候正呜呜地全身哆嗦着,那半透明的皮肉被太阳一晒,立刻开始龟裂,泛起了白花花一层死皮,看起来像是在身上撒了面粉一般,情状极为恐怖。
见到那控魂师的模样,我心里突然一动,似乎有点明白了什么,这控魂师原来是一名“吸血鬼”。当然,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吸血鬼,他只是比较喜欢喝鲜血而已,他这是得了一种病。
而这种病,我多少也知道一点,在现在医学上,这种病叫做卟啉症,又称为吸血鬼病:身患这种病症的人惧怕看到阳光,暴露在阳光下,会令他们的皮肤起水泡,很多人的皮肤就会感到疼痛和灼热。这种症状像吸血鬼一样,因此人们称此病为吸血鬼症。对于大多数卟啉症患者,输血和血红素能够有效缓解症状,并且到现在依然是主流的治疗方法。血红素非常顽强,通过消化道依然可以被小肠吸收。这意味着,至少从理论上讲,古代的卟啉症患者可以通过吸食或饮用鲜血来使自己感觉舒服一些——这很可能是吸血鬼故事的起源。
说起来,卟啉这东西,其实是一种光敏色素,它会聚集在人的皮肤、骨骼和牙齿上。大多数卟啉在黑暗中呈良性,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危害,但一旦接触阳光,就会转化为危险的毒素,吞噬人的肌肉和组织。因此,卟啉症患者像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只能生活在黑暗世界里,不能见光。
而现在我面前的这名控魂师,很显然就是一名吸血鬼症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