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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以后,在酒桌上,我曾经问过旭哥,问他为什么李胖子,敢开枪杀人,最后却被打服了,然后害怕了呢,而奇怪的是,旭哥在李胖子害怕以后,为什么没有继续砸店呢?
旭哥当时笑了一下,这么说的:“小飞啊,小弟是给大哥解决麻烦的,不是找麻烦的,当时如果我继续欺负李胖子,他绝对会跟我玩命,弄不好我也的死在那,那事情就麻烦了,而且李胖子压根也没想开枪杀人,如果他真的想开枪把人打死,我砍刀再快,也根本阻拦不了,他只是威慑,而且人到达一定地位,会非常爱惜自己的生命,我是一个身无分文的小混混,他是一个成名多年的社会大哥,资产够他们的一家挥霍一辈子的了,根本跟我不是一个等阶的,他不和我拼,是因为他看不起我,最后他也不是怕了,只是想找一个理由离开这个血腥的江湖,我砍他两刀,他换来了后半辈子的安稳,多么划算的买卖!”
我当时还不太能理解旭哥的话,随后继续问道:“那李胖子经营的黑彩那么赚钱,他怎么舍得放弃呢?”
“这也是我最佩服李胖子的一点,他能非常好的控制住自己的**,这也是他能够成功隐退的关键,人呐,没钱的时候想混社会,来钱快,有钱的时候,想退出黑社会,呵呵,不过又有几个人,能像李胖子那样,功成身退呢?”旭哥像是说李胖子,也像是说自己。
当时旭哥这几句话,我思考了好久,许多年后,我也成为人们眼中的社会大哥,才领悟这话中,暗藏的许多意思,那时的的我,也已身不由己,当然这是后话,不扯了,继续进入正题。
我在飞哥的指引下,来到了一所在市区边缘的小型私立医院,将他们几个相互搀扶到医院内部,之前旭哥已经打过电话,有一位医生专门在大厅等候我们。
几个护士和医生,将受伤的三位青年,推入手术室中,旭哥笑呵呵的看了看我,缓缓说道:“小飞,哥哥没看错你,你们这群小兄弟,挺够意思的,比那帮二百块钱一位好多了,虽然你没帮上我,但是哥哥领你的情!”
“那可不,哥怎么也得出场费300啊,跟他们不是一个档次的!”我开着玩笑说道。
“呵呵,有意思,慢慢处,我张旭是什么人,不用我自己说!”旭哥搂着我的脖子说道。
“我这人,没佩服过谁,但是你旭哥绝对是一位!”我认真的说道。
“呵呵,我知道,小飞你一会有事吗?”旭哥忽然想起了什么,拍了一下脑袋,缓缓说道。
我虽然非常想去花店,不过还是摇头说道:“没什么事,怎么了?”
“你去帮我刷一下车,里面有些血迹,让他们拿抹布擦,别用水冲,不要动乱了车里的东西,多花点无所谓!”旭哥有些严肃的说道。
我脑袋一脑门黑线,有些无语,心中想到,您老先生那车,已经没有再擦的必要了,还别动乱了里面的东西,再怎么动,还能比现在还乱吗?
“张旭,快点进里面缝针了!”一个医生喊道。
“你去吧,副驾驶室的杂物箱里面有钱,刷完回来给我停门口就行,我们这可能时间会慢点,有事电话联系!”旭哥说完,一瘸一拐的走进手术室。
我开着这台破车,四处乱逛,好不容易找到一家修车店,我把车缓缓停到门口,刚想下车,就听到坐在门口喝茶的老板喊道:“赶紧走吧!我们这不收废铁!”
我被挤兑的脸色一片通红,刚才由于扶着旭哥和他的几个朋友,我身上沾满了血迹,我将外衣脱在车里,硬着头皮走下了车,开口说道:“我是来刷车的!”
“啥!”众人向看着外星人一样,看着我。
“我来刷车!”我淡定的说道。
“小兄弟我劝你一句,往前走一百米,有个废品收购站,你把这车卖了,能喝一个月酒,我听这声音就知道,这车能开起来就算是奇迹了了,说不定哪天就得爆炸了,还刷他干啥!”这老板也是一个奇葩,废话特别多。
“我说你这人,怎么有生意还不做,怕我不给钱啊!”我有些不乐意,语气有点冲。
“你看我为你好,你还不乐意,得,刷一次一百!”
“我擦,你抢劫啊?”
“小兄弟,刷你一台车,最起码能洗出十斤泥,我这个价格已经很优惠了!”
“我给你二百,你把里面的血迹擦干净,记住别弄乱里面的东西,行不?”
“行,你等会吧!”
我从车内的杂物箱,拿出二百块钱给他,随后靠着车,抽了一根烟,想起今天那场战斗,我感慨颇多,以前我一直以为,混社会就是打打架,比别人凶一点,虽然有点危险,但是并不会致命。
但是今天的所见所闻,让我彻底否决了这种念头,原来混社会虽然外表光鲜亮丽,嚣张无比,而且来钱特别快,可能一年的时间,比得上你在某个行业,辛苦奋斗十年的成果。
但是风险也是呈几何倍增长,一个不慎,迎接你的就是万丈深渊,大哥一个电话,不管你在干吗,或是睡觉,或是吃饭,或是正跟媳妇在床上翻滚,你都要乖乖拿上砍刀,出去厮杀,可能出门之前,你还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也可能下一秒钟,你就躺在了太平间。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打死你是吹牛b,但是一失手也没准!”
混社会的人,就像是一批在透支着自己生命的人,用生命搏一个未来,搏一个前程,诚则呼风唤雨,万人敬仰,败在横尸街头,粉身碎骨。
虽然,那时候的我心里有些惧怕这条道路,可是年轻气盛的热血更重一些,我平静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不安分的心,这也是我逐渐走上这条路的原因。
我后来一直回想,我可能就是在这一天,有了想要踏入社会上厮混一番的想法。
没多一会,车刷好了,我将车停到医院门口,发现旭哥不在,他的朋友说,他去见那个黑哥了,我把钥匙交给他们,拿起车里的外衣,突然想到一件事。
“我操,忘了!完了......今天晚上没去踢球,曹德爽先生,得踢死我!”我想到这里,一阵胆寒,打了一辆出租车,飞快的向学校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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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有人可能感觉这章有点啰嗦,我不这么认为,我写这本书不是yy,写的是血淋淋的江湖往事,我要把内心的变化过程写出来,那个内心挣扎的过程是很重要的,不会有哪个人,想要去混社会,立马像赶着送死似的,马上就去了,希望大家能喜欢这种写法,细细品读,这本书不会让你们失望。
最后嘶吼一声:“求鲜花,求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