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忆香再傻她也知道,在这个时候运动的话血液扩散的更快跟自杀有什么区别?其他人各个都皱着眉头,四个人不一会就把乐天抬到了距离森林最近的一个救助站。这里有一个长胡子的大夫正在低着头摆弄草药。
“大夫!快过来看看!快!”姚忆香说话的时候很急,并且刚才一路跑过来的时候衣服被树枝挂的有点乱。
四个人轻轻的将乐天放在了简易帐篷里的一张小床上,姚忆香皱着眉头蹲在床边握着乐天的手,看着他渐渐发黑的伤口,然后大声的说道:“大夫!快点想办法!快!”
乐天有气无力的说道:“别担心,我是大夫我知道自己的情况,放心我没事的,你让那个大夫过来,我告诉他怎么用药。”
“还不赶紧过来!再磨磨唧唧是小心我一刀砍了你!”姚忆香看着为了救她而受伤的乐天心疼的要命,以前跟他在一起的那些画面就像是放电影一样在她的脑海里一遍一遍的回放,那些画面让她更心疼。
那个大夫还没走两步就不小心摔倒了,然后爬起来就往床边走,看着这个女人的穿着打扮还有这几个高低一样都俊俏的男人他也能猜出来,这几位非富即贵,这些人他一个小小的大夫肯定得罪不起,心里一害怕腿就跟着软。
那个值班的大夫爬着来到了床前,然后站起来看着床上那个病人的袖子已经被撕掉了,一道并不深的伤口上有一道黑,并且周围肿大,这是**。不过还好**占得少要不然这个男人的手臂肯定是要废掉的。
他叹了口气说道:“有什么吩咐您尽管说!”
床上的乐天微微笑笑说道:“大夫,不必紧张,夫人太担心未免说话过激,还请您不要见怪。把你这里能解毒的药材跟我说说。”
那大夫听到乐天这么虚弱了还在为自己着想,并且为人也谦和真是个好人。他让自己说解毒的药材说明他可能也是一名大夫,这样想来这个大夫对乐天的好感又上升了,他如果可以自当全力救助这个善良的大夫。
“我这里有安息香、樟脑、墓头回、白毛夏枯草……”
只见乐天皱着眉头想着然后轻声的说道:“挑几样解毒功效比较强的用最快的速度碾成粉给我涂在伤口处,然后再将其他的煎熬成水给我喝下。相冲的药材不要一起用……”说完他就慢慢的合上了眼。
姚忆香一看他闭上了双眼就拉着那个大夫跟晃摇钱树一样使劲儿的晃,一边晃嘴里一边说着:“他怎么了!怎么了!你快去看看,快去!”
这时候飞尘立马走了过来,他抱着姚忆香的肩膀然后说着:“放心,乐天没事只是太累了睡着了。你放心他会没事的。”
“滚!别碰我,离我远点!”说完姚忆香立马看向那个大夫,皱着眉头说道:“快去看看啊!”
那大夫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想为了救这个好心的大夫他也不能跟这个女人一般见识,她有点太冲动了。他稳了稳自己的情绪,然后轻声说道:“这位夫人,这位公子他可以挺过去的,你跟其他的人赶紧帮我生火熬药才是大事儿。”
姚忆香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她点点头说道:“不好意思我有点失态,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几个人开始忙活。
在这个大夫发指挥下很快的将伤口清洗之后将粉末涂在了上面。然后姚忆香抱着他的头将煎熬好的药一点一点的用小木勺一点点的喂了进去。
以沫掐着腰看着安歌,小虾米累的是一头的汗。三个人都站在那里你看我,我看你对于这个躺在地上的老虎都无可奈何。
躺在地上的这个老虎差不多要三百多斤,三个人使劲的拽着好久了才走了几米,这个速度要比蜗牛的还慢,按照这个速度猴年马月才能回到镇子。就算是距离他们最近的救助站点也得很久。
更要命的就是这还是山路!以沫看着这么大个一只老虎纠结的不得了。
“安歌,能不能把这个老虎的脑袋带回去?这个身子咱们就别要了吧?要不然找人过来抬出去也行。”
安歌无奈的说道:“你要把老虎分尸,你看看镇子里的人非把你分尸了不行!”
小虾米用脚踢了踢那个老虎,然后一屁股蹲在了地上:“我的妈呀,我是走不动了,累死我了,我说实话哈我真的走不动了。要不然这样你俩在这里看着老虎,我去找人怎么样?”
以沫跟安歌两个人齐声说道:“靠谱!走起!”
小虾米白了他们一眼,然后拍拍手站了起来,然后看着说道:“你俩当然希望我赶紧走,这荒郊野外的,我呆在这里确实也不合适,你俩好好守着哈,我去最近的救助站。”
只有在狩猎大赛的时候再森林的各处才会有救助站,以免有人受伤得不到及时的救助,所以小虾米知道不管他往哪个方向走只要顺着一个方向就会找到救助站。
“还不赶紧去!你这臭小子!回去看我不断你的粮,饿饿你看你还胡说!”以沫看着小虾米越走越远,嘴里骂他心里还是有点担心。这森林里这时候到处都是人,其实有很多时候人要比野兽更可怕。
安歌坏笑着看着以沫说道:“亲,这里可真是荒山野外,咱们科真是孤男寡女的!要不要真的发生点什么?我吃点亏也没什么!”
以沫斜着眼看着安歌,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说道:“在胡说我就不在这里陪你了,你功夫这么好哪里用得到我?我去找小虾米!”
“他就去找个人不会有什么危险,但是这里必须要守着的,万一有好几个高手过来抢老虎我真的就死定了,你舍得么?”
“别贫了,我问你点事儿?”
“你说。”
“你在穿越后真的没有想过在回去么?那个社会真的没有你留恋的东西么?”
安歌看着以沫,他心底其实也有牵挂,只是工作太累过的太压抑了。相对来说这个社会让他活的更加的轻松,如果不是遇到以沫看到她身边的光芒也许他会不顾一切的弄个国王当当。这样的社会有更多的可能,谁有本事就能做国王。
“其实我挺喜欢这个社会的,刚来的时候也有很多的不习惯,没有电的日子难熬,并且还遇到一个极品的娘亲。但是你知道么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江湖,这里就是我要的那个江湖。我喜欢这个女人当权的国家。”
以沫很不解,女权的社会一个男人为什么会喜欢?并且看他的样子好像很享受的样子。
“你没病吧?女权的社会,你是男人。你别忘记自己的性别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