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溟澜:“真是的,居然把它忘了。现在的情形,不正是用它的时候吗?”
想到就做,苏溟澜暗掐手诀,剑招剑意凝招之术同时使出,数十把剑意凝聚成的飞剑就向陆有崖飞了过去。
如此多的剑意飞剑同时攻来,陆有崖顿时一惊。不过惊讶过后,他的心中却是一顿狂喜。
按照陆有崖的想法,如果对方真有这么厉害的招式的话,应该早就用出来,绝对不会等到现在。所以这招一定是在虚张声势。
而对方在明面优势的情况下虚张声势,那只能说明“其实对方的情况并不如他之前想象的那么好。一切可能都是在强撑罢了。”
感觉自己抓住了某种真相陆有崖,全力避过了眼前的几把剑意飞剑,向旁边的剑意飞剑撞了过去。
陆有崖的一切行为和反应都被苏溟澜看在眼里。而对于这些,苏溟澜心里除了冷笑之外,并没有什么其它举动。因为苏溟澜知道,这一下就足够将对方解决掉了!
万剑诀这东西虽然有一定“虚张声势”的成分在里面,但这种虚不同于幻影那种真正的虚,而是可以在虚实当中随意转换的假虚。也就是说,需要的时候,那它就是实的,不需要时,那它就是虚的!
这样不但可以有效的减少因对方躲避而造成的攻击浪费,那些“虚”的剑意飞剑,还可以吸收真正剑意攻击后,散溢出来的剑意。以达到剑意的二次利用效果。
“当当当——”接连被三次剑意飞剑击中,陆有崖的脸色终于变的难看了。此时的他终于意识到“他之前的猜测太过想当然啦!”
当然,为了面子。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猜错了的。他自会把责任怪到对方阴险狡诈上来。
“故意示弱,然后引我上钩。小小年纪,真是心思歹毒呐。”陆有崖咬着牙说道。
苏溟澜:“……”
对于这种人,苏溟澜贯彻始终的都是“揍他丫的。”
嗖嗖嗖……又是几把剑意飞剑过后,陆有崖终于定不住了。手上一个失误,就被苏溟澜砍掉了一只胳膊。
“啊——”断臂之痛,直通心扉。陆有崖就算已经是入照期修士了,依然疼的喊了出来。
“这是你逼我的!”陆有崖左手按着断臂之处,严重闪烁着嗜血的疯狂。
陆有崖的手抓着断臂之处用力一挥,然后大彭鲜血就犹如瀑布一般喷涌而出。而陆有崖的脸色也随之变的惨白如纸。
身体略微摇晃了一下,显然失去了这么多的血,对他的身体影响很大。但他顾不了这么多,因为某人不会给他太多时间准备。
陆有崖左手一摆,那些喷出的鲜血就被其手腕上的一枚造型古朴的手镯吸收,之后她挥手一甩,那枚手镯就向苏溟澜飞了过去。
直到手镯飞出,陆有崖才悄悄松了口气。因为他知道,某人这次死定了。
这个手镯是陆有崖偶然得到的一个物件,没有品级也不知其材质,甚至都无法用灵气驱动。
起初陆有崖只以为它是一件破损的法器,并没有太过在意。但有一次,在其重伤锤死,身边的可用的法器符简也都耗尽之时,他不知当时怎么想的,就把这东西扔了过去。结果……一招就将对手砸死了。而那时他的的修为是履霜,而他对手的修为是入照。
在那之后,他又使用了几次这东西,慢慢的领悟了其中两个规律。
第一,要想使用这东西,必须要有大量修士的鲜血做引导才行。而且提供鲜血之人的修为越到,这东西的威力越大。
第二,这东西对某些珍贵的材料和人有及其强烈的吞噬本能。
你没看错,这东西不光吞噬材料,它还吞噬人。这在别人看来,妥妥的是邪物。但在陆有崖看来,这才是及其正常的。
“凭什么好处都让那些资质好的人占了?就应该有某种东西,专门对付那些资质好的人才对。这样才显得天道公平!”陆有崖如此想到。
看着手镯已经飞到苏溟澜身边,但苏溟澜却并没有怎么在意的样子。陆有崖的眼中露出了兴奋的光芒。
这种情况,他见的多了。之前他用这东西攻击过很多人,他们的表情几乎都像现在的苏溟澜一样,表面任真,但心里面却不以为意。最后这些人都只剩下一副枯骨了。
看着挥剑格挡的苏溟澜,陆有崖似乎已经看到下一刻,某人被张开的手镯吞噬,最后化为枯骨的景象了。
就在陆有崖臆想之时,苏溟澜手中的韶华剑已经和那手镯相碰了。但手镯并没有向某人预想当中的那样张开,而是韶华剑轻易的格挡,然后被苏溟澜徒手抓住了。
要说飞剑能隔住那手镯,陆有崖只是意外的话。那苏溟澜徒手抓住手环却毫发无损,就有些太过骇人了。
“你……你怎么可能……”陆有崖怒不可遏的质问着苏溟澜,但苏溟澜却并没有想要为某人解惑的意思,直接趁着某人虚弱之时,一剑将他的脑袋砍了下来。
反手补了一剑,破开了陆有崖的丹田之后,苏溟澜才算是彻底放松了下来。
把玩着刚刚得到的手镯,苏溟澜的思绪不由得回到了几分钟之前。
那时苏溟澜将陆有崖砍伤,正想乘胜追击,结果掉某人的性命。但就在此时,苏溟澜身上的印纹有了异动。
这种异动苏溟澜曾经经历过,那是遇到同类妖魔的本能反应。按理说,遇到这种情况,苏溟澜更应该先下手为强才对。但实际上,苏溟澜却并没有这样做,反倒选择了与之相反的处理方式。
话说……苏溟澜为何被动等待攻击呐,主要的原因当然是因为那只妖魔弱啦!
苏溟澜在感觉到陆有崖身上有妖魔存在后,就用妖魔特殊的感应方式,找到那只妖魔的具体位置——陆有崖手腕上的那个手镯。
当时苏溟澜和陆有崖的聚类大概有十米左右,这个距离对于苏溟澜来说,足够看起身上的毫毛了,更别说是手镯上的印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