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选择
苏溟澜呆在韶华剑当中,利用剑身上的血脉控制效果,不停的吸收着李梦凡的血脉,来弥补自身,
之前在战斗的时候感觉还不明显,但现在融合在韶华剑当中,亲身吸收李梦凡的血脉之时,苏溟澜才感觉到此人体质的强大。
单从血脉上来讲,此人便已经是万中难寻的上古血脉了。而且此人血脉的纯度很高,如果不是因为某种原因被意外压制的话,仅凭借血脉天赋就可以成为顶级天才。
除去血脉之外,此人在灵根和其它方面,都有隐藏起来的天赋。这些天赋当中,如果哪怕任意激发一种,都足可以傲视修仙界的。
苏溟澜:“这人是天神转世吗?居然有这么好的资质?好在他的这些资质都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被压制住了,否者……怕是今天死的就是我了。”苏溟澜颇为庆幸的想到。
李梦凡的血脉强大,从他身上吸收来的血脉之力自然也不会弱。在这种血脉之力的供应之下,苏溟澜所获得的生命之力异常磅礴,足够将已经被切成几块的身体重新粘合起来。
双笙傀儡术,只要傀儡之体不被彻底摧毁,那么在足够的生机之下,傀儡之体都可以被恢复。差的不过是时间和消耗而已。
而苏溟澜的身体看似伤的很重,但那是对于活人来说的。如果对于傀儡来说,其实苏溟澜的伤势还真就不算什么。因为被叠次空间斩伤过的身体,虽然骨骼经脉被切割的很彻底,但身体却没有明显的缺失,所以只要把那些被切开的地方重新接合在一起久可以了。
在强大的生机之下,这种接合并不非力气,不过就是需要一点耐心和时间而已。
在强大生机的注入之下,苏溟澜身上的伤口很快愈合。之后经脉内脏的恢复虽然慢上一些,但也并没有花费太多时间。
眼看苏溟澜的身体以及恢复了大概,性命基本无忧之时。李梦凡的身体内忽然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吞噬之力,拼命阻止苏溟澜的夺取行为。
苏溟澜:“韶华?怎么回事?是他在反击吗?”
韶华:“是也不是。他的心脉已经被我们切断,不可能在自主控制身体了。所以现在的一切反应,都出自他身体的本能。他的体质当中,似乎隐藏了一种很是罕见的吞噬天赋。这种天赋隐藏的很深,而且被压制的很死,所以平时并没有丝毫表现,直到现在才因为某种原因表现了出来。”
苏溟澜:“吞噬天赋吗?好像听说过。据说可以吞噬万物来强化自身,且在吞噬融合当中,还能获得一部分被吞噬者的力量。乃是最顶尖的几种体质天赋之一。”
韶华:“的确如此!而且吞噬天赋这东西,原本的资质越驳杂,那么它未来的发展潜力就越高。按照此人现有的资质来看,他将来怕是可以吞掉整个修仙界。”
苏溟澜:“哈!这么厉害?那现在我们要怎么办、要不要再给他补一剑?”
“现在没必要,他的吞噬天赋虽然开启,但效果比较弱,而且周围也没什么东西给他吞噬的。所以不必冒着破坏双笙傀儡术的危险,去破坏这东西。不过……你是什么时候学会双笙傀儡术的?”韶华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没忍住把问题问了出来。因为别的她还可以理解,但双笙傀儡术这东西乃是极为偏门也极为厉害的一种秘法,可不是看一下就可以学会的!
苏溟澜:“这个……我之前不是猜测过双笙傀儡术的弱点吗?那个时候我就有点了解了。刚刚又在危机时刻有了感悟,所以就学会了!哈哈……不过就是学了个皮毛,勉强能用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苏溟澜这说法半真半假,她的确是在分析那对双胞胎弱点之时对其有了了解,也的确是在她即将面临生命危险之时有了明悟。但真正的功臣却不是她自己,而是那个棋盘虚影。
当初苏溟澜用棋局推算双笙傀儡术的弱点,而在这过程当中,棋局自然也记录了这秘法的一些玄妙。之后由于对这秘法比较好奇,所以苏溟澜研究多时却不得其法。后来再死亡我危险之下,苏溟澜终于找到了灵感。
有了灵感,之后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按照棋局上记录的东西,将其施展出来就可以了!
当然啦,这种方法之前也说了,不过是弄个大概,勉强可以用而已。与真正的双笙傀儡术还是有差距的。
敷衍完韶华剑后,苏溟澜就专心和那股吞噬力量进行战斗了。而结果也的确和韶华剑说的一样,那股吞噬之力只是能够延缓韶华剑对血脉的吞噬,并没有其它的作用。
随着李梦凡血脉流失的越来越多,他体内那些被压制的天赋也纷纷开始显现了。可惜天赋这种是需要时间和资源进行转化的,在未能转化之前,天赋就只能是天赋。
拥有如此天赋的人被自己杀死,这种感觉有些奇妙。而就在苏溟澜体会这种奇妙的感觉之时,意外发生了。
一道光束忽然从天而降,落在了李梦凡的身体。之后韶华剑在光束的作用下被强行弹出,当的一声落在了地上。
“呵……呵呵”苏溟澜冷笑了几声,然后生命之力回归本体,之后手握韶华剑,准备给某人来个痛快的。而就在此时,一道光束也落在了她的身上,帮她修复身上的创伤。
虽然伤势修补的及其缓慢,但也算是好事。毕竟这些伤势要靠他自己恢复的话,还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呐。
喜悦的心墙只持续了一瞬,很快苏溟澜的心里就布满了阴霾。因为她发现,李梦凡身上的伤势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而且修为气势也随着身体的恢复在增加。更重要的是,在李梦凡急速恢复之时,童筱幽的状态却在急速下降。显然这重明塔是把本来流向童筱幽的东西,反向传给了李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