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之后,章程没有命令大家继续前进。
他率领的不是可以一口气纵横几百里的机械化部队,也不是有着钢铁意志的pla,这只是一群冒险者在强压下勉强拼凑起来的杂牌,因此大战过后必须休整。
何况,与魔军的战斗中,冒险者并非没有伤亡——据统计,在刚刚结束的战斗中,冒险者一方有81人阵亡,105人受伤。
原本死不了这么多人的,只是幽暗地域这边的医疗水平实在太差,很多伤员没能撑住。
对于一支总兵力只要1500人左右的军队,这种超过一成的伤亡已经很不少了。
为了鼓舞士气——也是为了兑现对克蕾雅的承诺,章程决定给这些前恶棍冒险者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他宣布,自己会按战前宣称的赏格,给每个冒险者颁发奖金,而且每个在战斗中没有退缩的冒险者,不管有没有斩获,都可以额外领取1枚金币——当然,他现在没那么多现金,但可以拿着章程给的凭证,去小门镇领取。
那里现在有十几个种花人,负责收购冒险军送上来的各种宝物,并帮助章程编组、训练新的冒险者——那里有充足的现金储备。
阵亡且没有亲属的冒险者,章程也没有太好的补偿办法,但受伤者和有亲属的冒险者,章程都承诺会把奖金一文不少的双手奉上。
对于幽暗地域的冒险者来说,章程这种做法实在是令人惊讶的豪爽。
实际上,以往的时候,别说死去的冒险者,就是那些仅仅受了一点伤,再也无力扞卫自己权利的倒霉蛋,他们的财富都会被同伴们剥夺。
毕竟幽暗地域没有法律,也没有冒险者工会,唯一可以扞卫自己的只有自己手中的武器。
而章程,是他们人生中第一个,可能也是幽暗地域这倒霉地方第一个愿意如数给失去战斗力,甚至已经死去的冒险者支付奖金的人。
章程这种信守承诺的行为,甚至让很多冒险者产生了某种淳朴的,士为知己者死的感情……。
“我当然不是好人。”
在迪妮莎、克蕾雅她们面前,章程从来都是直接摇头否认,拒绝领受这种荣誉。
“第一,我做的每一件事,都符合我自己的利益——只是恰好我的利益暂时与其他冒险者一样而已。”
章程总是这样解释自己的做法:
“第二,我事先承诺的奖赏,当然要按时按标准发放——这样做的目的是让他们今后更加努力的替我卖命。”
“你们也看到了,这一次,如果我手里不是刚好有一支军队,我们一定会倒在魔军的人海战术之下,我自己的命难道还不值这几千金币?”
“我单挑『露』雪娜花的钱是这点金币的百倍以上好吧!”
每次想到那次与天使的单挑,章程都心疼不已。
真是标准的一夜返贫啊!刚刚做到财务自由,20分钟时间就又跌回去了……。
相比之下,给冒险者那点奖金,效费比就令人欣慰得多。
没错,按照章程的奖励办法,一战下来仅仅各项奖金加起来,差不多就相当于2000万软妹币,但把各种灵魂宝石、魔晶石和高等级魔物身上值钱的部分加起来,给章程带来的利润也就差不多抵消这笔费用还有余了。
羊『毛』出在羊身上,在幽暗地域里同样适用。
另外一个好处是,罗斯玛丽的魔军在幽暗地域里占据了很大一片领土,它们被歼灭后,这片领土自然归属章程管辖。
虽然不敢说就是章程的土地,但等pla下来,怎么也不会白拿,按拆迁来征地来补偿不为过吧?
这也是章程大大方方给士兵们足够金钱补偿的原因之一。
他甚至给参加过上一次战斗的冒险者一个额外的福利——允许他们自主选择是否退役!
限时3天,那些挣到钱后,愿意离开冒险者队伍的人,都可以向章程报道,然后踏上返回的旅途。
3天之后,剩下的人就会被认为他们已经下定决心参加接下来的行动——到那时,任何没有命令的退却行为都会被认为是逃兵。
听到这个命令,连迪妮莎都感到有些奇怪。
没错,魔军已经被消灭了,但这并不能说明冒险军现在就是安全的。
实际上,幽暗地域比较着名的土着势力——黑暗精灵的城邦、『穴』居矮人的氏族,都能集结几千人的部队,他们对地表冒险者部队在幽暗地域站稳脚跟这种事是个什么态度,现在还很难说。
何况,既然幽暗地域里有一个魔神将,难免会有第二个,到时候再来一只大军,如果己方士兵退役太多,也是个麻烦。
只是,章程对此心意已决。
算时间,吴少校他们应该快要回来了,如果pla特别小组能及时赶来,冒险军对章程的意义就会减少很多——估计到时候只能用来清除到处都是的低级魔物,敌对势力将不再是威胁。
因此章程打算就在这里等pla,在此之前不再进行下一步的行动。
最后,有一件事,章程嘴上不想说,但行动却必须得做——他必须做的像一个真正的好人,同时不流『露』出任何在幽暗地域建立自己独立王国的心思。
否则,不论是迪妮莎还是pla都不会给他好果子吃。
……
“还说你不是个好人。”
章程感觉,听到自己的决定,特别是那个在章程面前演过一出苦情戏的老手冒险者千恩万谢的带着他的心上人离开冒险者军队,打算在小门镇定居,安稳度过余生后,迪妮莎脸上似乎永恒的笑容稍稍变了一点——变得不再那么公式化,不再饱含嘲讽和怀疑。
变得稍微友善了一点。
“我真的不是什么好人。”章程还是否认对方的这一认识。
如果迪妮莎把自己当坏人,那么自己做的每一件好事都是惊喜,如果自己真的是好人,那他现在做的任何工作都是理所应当。
君子可以欺之以方,就是这个道理。
况且,是不是好人,以及正义不正义,对本地人来说,还有别的标准。
“迪妮莎小姐,我觉得,您应该做个决定了。”
章程严肃的说:
“我们种花人,与贵方的神只之间,您要如何选择?”
“希望您能够明白,摊牌的时间就要到了。”
“我们与祂们,之间没有骑墙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