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典作为血统纯度百分之八十八的高阶,尚可存留一丝理智,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搜刮脑海中所有基因库的资料,分析着空气中那勾人心魄的信息素味道,到底是哪个人散发出来的。
然而,纵使他记性再好,也无法为这甜美的味道找到可以对应上的主人。
他倒是想出面分散人群,让事态得以平缓,但傅典扫过了一圈,却发现平时跟在他身边的学生会成员,无论是男女,都陷入了某种红眼迷失的状态。
无法委以重任,那就只能亲自出马了。
越是深嗅这股味道,傅典的脸色越是凝重,随着每一次的呼吸,他能感受的到身体的每一处都开始发热起来,强烈的欲望侵染了身体各个角落。
这令人抓耳挠腮的味道,让所有人都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狠狠的占有,让她独属于自己一个人的。
渐渐的,所有人都抬起头,红着眼睛看向了城墙之上望风的任习霜。
“底下的怎么了?都得狂犬病了吗?啧啧,这眼睛都红成这个德行了,真的没事吗?”任习霜满脸无辜,完全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有多么的危险。
任习霜没有得到傅欢的回应,而是忽然间听到了格外沉重的喘息声,沉重到像是那马拉松的选手,在极致的跑道之中,挥发着自己的热情和汗水。
任习霜转过了头,满脸愕然的道,“咋滴?你也中招了?”
平时身体壮硕的跟狗熊一样,那双手浑厚有力,一只手就能把她给按压在地摩擦着,怎么眨眼间的功夫,就得了红眼病了呢?
傅欢嫉妒了。
嫉妒着她的眼神,投放在了城墙下面那群废物的身上,如果可以的话,他想把任习霜的头狠狠的掰向自己,让那双眼睛只看着他,让那保暖的嘴唇,吐露出不成音的呻吟,让那消瘦的身体,只在他的怀抱间颤抖。
“你这个眼神看着我,莫非是想咬我一口吗?”任习霜格外警惕的道。
狂犬病这玩意,咬一口就传染,她又不傻,会干站着等着被啃。
事实上,傅欢确实想啃她一口,几乎所有人都想啃她后脖颈的腺体,只是她太迟钝,浑然不觉罢了。
“你别过来啊!你要是敢发疯,我就直接从这里跳下去。”任习霜的后腰抵在了城墙外围,看起来摇摇欲坠,随时有可能跌落下来。
城墙下那群红眼的人,都克制不住心里的狂喜,准备迎接天降之喜,紧接着,他们脑海中的警铃本能的响起。
只见城墙之上,那黑色的魔鬼,眯着狭长的桃花眼,浑身上下都弥漫着致命的威压,看向他们的眼神,也犹如死物一般。
傅欢那双诡异的眼眸,恰到好处的映照出他们步伐不稳,几乎颤抖的跪在了地上,心头的欲=火被浇的彻彻底底,可笑又无知。
——今日,王之加冕。
年轻的王,动作轻柔的犹如羽毛,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覆盖在了“煤球公主”的头顶。
一夕间,傅典难以言喻心里的震惊,深呼吸一口气,对身边学生会的人吩咐道,“立刻去调任习霜的血统检测结果,我怀疑她变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