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冷锋看着城下的尸山血海,再看了看远方,不禁咬牙切齿的道:“援兵来是来了,但那韩正风却畏敌不前,恐怕现在还在百里之外打着转呢。”
吴老将军也放声长叹,道:“韩贼子那里是畏敌呢,那是想借突厥人杀大公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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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城的血战持续了一整天,双方伤亡惨重。此时尸体遍地,血色的大地尽是血腥之气。
夜,仍然在血幕中缓缓而来。城头上挂上了昏暗的油灯,带着血腥的夜风轻轻吹拂着,城头几株孤草正在无力的摇摆。
此时,元天正披着皮袄站在城头上注视着城下的哀鸿遍地。尸海中,时不时有哀号声传来,那是受伤未死的士兵在痛叫,但随着夜色越来越深,哀号声慢慢的静了下来。
但,接着却响起了狼嚎声,从远而近,让血夜显得更加寂寞和凄惨。
甘州汉军伤亡惨重,所以连指挥使的铁血卫队也派上了城头值班。
夜深人静,冰冷的夜风吹来,大部分士兵都躲在藏兵洞里休息,城墙上只留下百余名士兵观察敌情,元天也站在城头上,向外远眺。
城头上战旗猎猎,一杆高高的旗杆上,悬着一颗首级。那颗人头正是元天斩杀的那个突厥将军的人头,借着灯笼的光芒,元天正仔细观看着这个突厥大将的人头,竟然发现,那脸上没有高鼻深目的突厥人的特征,而是小眼睛塌鼻子大圆脸,看这样子,分明是蒙古人才有的面貌呀。
“小伙子,傻站什呢,坐下避避风吧。”旁边一名老兵正坐在垛口,望向元天打招呼道。
元天目光仍然盯着旗杆上的人头,若有所思。良久,才点点头,坐到他身边。
“抽烟么?”老兵笑眯眯的摸出烟袋,往铜烟锅子里塞满了烟叶,掏出火刀火镰打起火,点着,美美的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又递给元天,道:“小伙子,抽一口吧,能提神。”
“不了,我不抽烟。”元天说着,摇了摇头。
老兵看见元天没接,又自顾自的抽了起来,吞吐了一陈烟雾过足了瘾后才道:“小伙子真是好功夫呀,突厥大将在你的刀下不过是一个回合,要是跟对了人,你可有大前途呢,将来混过将军也不成问题。”
元天不禁笑了笑,问:“难道我跟着史指挥,还没有跟对人么?”
老兵深吸了一口烟,猛的一吐,叹了口气道:“这话要是在以往我肯定说不准,但是现在兵临下,城将破,我就也直说了,史大公子这人虽然本性不错,但不够狠辣,太过于善良,当不起这个家呀,你跟着他,也许现在能风光一把,但到头来也是难逃一个败字呀。”
元天却笑了笑,道:“我身为一个汉军的士兵,早有了战死之心,未来发生什么,谁也不能预料呀。”
“呵,小子你倒是坦荡!”
“对了,为什么蒙古人也能当上突厥大将呢?”元天望向旗杆上的人头问。
老兵笑了,道:“这你就不懂了,其实突厥只是个泛称,从嘉峪关出去,西域可大着呢,方圆有几万里不止呀,有乌孙人,月氏族,突骑施,康居,阿兰,铁勒十几个民族,当然最大的还是突厥人和蒙古族,,当然最大的还是突厥和蒙古,原来西域这块地方是成吉思汗的子孙统辖的,大元朝覆灭之后,他们也跟着日渐衰败,跟着突厥人改信了真主,连汗位都让人架空了,突厥人能当蒙古人的大汗,蒙古人当突厥人的大将有什么不行呢?”
元天被说晕了,西域的历史太复杂了,他一时半会也明白不过来,索性不去想了,呆呆的望着夜空,只见星光闪闪。过了一会儿,他又忍不住问那老兵:“甘州真的撑不住么?”
老兵拔出烟袋叹口气道:“你看看城外的大军,没有五万也有三万,这还只是他们的先锋部队,后面不知道跟着多少万呢,咱们甘州城只有不到八千人马,凉州那边再见死不救,咱们哪还有盼头啊,唉,能多吃一顿算一顿了,我十五岁当兵,到现在快七十了,也活够了……只可惜了这城中数万百姓,突厥大军破城后必然屠城三日,这是他们的规矩。”
元天听罢,不禁骇然,沉默不语,老兵也不再说话,又点了一袋烟,烟锅子在黑暗中一明一暗,映出他苍老的容颜。
忽然一阵脚步声传来,传令兵小跑着过来道:“张头,指挥使传你。”
张头是元天的化名,由于他担任史冷锋的卫队长,所以被大家称为张头,听到指挥使传唤,元天赶紧整理衣装,跟着传令兵下城去了。
来到指挥使府,里面灯火通明,一班文武官员正愁眉紧锁坐在一起开会,吴将军站在上面道:“今日一战我军死伤甚多,滚木礌石也不够用了,援兵更是遥遥无期,据细作通报,来攻打咱们的是东察合台汗国的前部,他们曾在一月前攻破肃州,屠城三日鸡犬不留,咱们的实力还不如肃州,所以此战胜算极少,不如趁着敌军大部未到,速速回撤凉州再做计较。”
众人都点头称是,吴东志又道:“咱们一走,敌军必然来追,所以必须留下一支人马牵制他们,最好趁今夜出击,打乱他们的营盘,咱们才好趁乱撤走。”说着将目光投向刚走进来的元天。
“你过来。”吴东志将元天唤道跟前,向大家介绍道:“这位是指挥使大人的亲兵队长张三,白日一战大家都看见了,骁勇无比有胆有识,本将以为殿后之责非他莫属。”
殿后是个九死一生的差事,大家当然毫无异议,吴东志道:
“咱们甘州骑兵不多,只有一个营,谢千总战死后群龙无首,就交给张队长统带吧,后半夜出击,张千总还有什么要求想提么?”
元天有些手足无措,突然之间就升级成了千总他还不能适应,片刻后才镇定下来道:“我要最好的战马,最好的盔甲和武器,最好是这种玩意。”说着将腰间的火枪拿了出来。
众人看到他的火枪却都摇头,吴东志道:“这种火枪只有不好,射的又慢又近,还好炸膛,只有抵近了打才有效,咱们当兵的都不喜欢用,你想要的话库房里还有几百支,都拿去好了。”
吴东志当即差人带元天去兵器库里挑选,铠甲兵刃随意取用,反正他们也带不走了,不如全留给元天使用了,在这里元天见到了吴东志口中那种不好用的火枪,果然是粗笨不堪,又长又重,用火绳引火,弹丸如雀蛋般大小,根据管武库的小官说,这火枪射速太慢,远远比不过弓箭,和弩差不多,虽然穿透力甚强但重量比弩大多了,所以军中并未装备,这些火枪已经放了十几年了都没用过。
元天不管那些,尽数接收了便是,谢千总留下的骑营也划给他节制,八百名西北汉子在城内小校场伤列队接受元天的检阅,看到手刃突厥大将的元天,汉子们齐刷刷拱手行礼,西北人最敬重好汉,元天帮他们报了谢千总的大仇,自然赢得了他们的尊敬。
史冷锋和甘州的一帮文武官员已经打点好了行装,他派人通知元天,寅时出击偷袭敌营,务必牵制住敌军,给他们留出安全撤退的时间。
寅时一到,甘州西门悄悄地打开,八百精骑鱼贯而出,每人右臂上都缠了一块白布,头盔上插着白羽作为识别,除了长枪和马刀之外,又带了引火之物,马蹄包着布,人嘴里衔着枚,不闻号令之声,但闻人马之行声。
摸到距离突厥大营三里之外,骑兵们才发动了冲锋,突厥大军白日酣战一场,早已人困马乏,他们完全没料到甘州军竟然有胆夜袭,营寨扎的马马虎虎,一个冲锋就杀进去了,甘州骑兵们四处杀人放火,天寒地冻,穿着单衣的突厥军从帐篷里钻出来,只看见到处是火,到处是人影乱窜,根本看不出敌军有多少,顿时大乱起来。
夜袭就是有这点好处,天色黑暗可以以少胜多,虽然突厥军人数众多,但是仓促之中失去了指挥,几万人如同没头苍蝇一般乱窜,自己就把自己冲散了,元天领着八百骑兵一路冲杀,竟然毫不费力就冲到了中军大帐。
突厥中军到底是精锐部队,须臾间就将马车连起来形成一座车阵,士兵们躲在车阵后面放箭,甘州军也用火箭对射,大车被火箭点燃,熊熊大火之中突厥兵哭爹喊娘乱成一团,赵铁强和强子两人纵马冲上去,竟然从火海中穿过,然后奋力将一辆马车掀开,元天率先冲入,向不远处的一座大帐奔去,几个亲兵护着一个高鼻深目的汉子跑出来,熊熊火光映照下能看见他身上穿的是金色的铠甲,元天直扑上去砍杀,亲兵们舍命抵挡,那金甲汉子仓皇奔逃。
元天还要追赶,一脸血污的赵铁蛋跑过来道:“左翼敌军包抄过来了。”
既定目标已经达成,元天便勒马转身大吼一声:“回城!”
八百骑兵全身而退,夜色浓重,突厥军竟不敢追击,回到城里清点人数,出击时候是八百七十九人,回来了八百二十一人,损失不到十分之一,可谓大胜。
远处的突厥大营,依然是火光冲天,回回炮和粮草堆都被点燃了,这会突厥军可算吃了大亏,元天意气风发,众将士也是大呼畅快,城墙上那个七十岁的老兵也摇头晃脑的说:“这仗打得真叫漂亮。”
元天派人去东门查看撤退情况,不多时报告传来:甘州文武官员极其家小已经安全撤退,城内兵马也走了大半,现在除了元天的骑营之外,就只剩下一个战斗力很弱的老军营了。
“那城内百姓呢?”元天问道。
“城内百姓不知官军已经撤离,此时想必还在梦中吧。”
元天气得一巴掌拍在城墙上,骂:“这帮无耻之徒,竟然只顾自己逃命,将甘州数万百姓置于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