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外,突厥大营,可汗王帐,气氛异常紧张。
“怎么回事?居然又败了……”
“那可是一个狼骑万人队啊,唉……”
大臣们,将军们窃窃私语着,坐在龙椅上的帖木儿大汗,却‘面如秋水,无动于衷,过了半天才一拍桌案,盛着马奶的杯子跳起来老高,“哪有打仗不死人的!对勇士来说,死在战场之上就是最好的归宿,难道像你们这些酒囊饭袋一样死在女人的肚皮上么!”
大汗突然暴怒,臣子们噤若寒蝉,但心里都在抱怨,这次东征实在仓促,很多事情都没理顺就贸然出兵,不败才怪,大汗啊大汗,到底是老了,再无年轻时候那种睿智机敏了,身为统治者和决策者,稍微一点小小的误判就能送掉长千上万人的性命,今天这个万人队死的实在是不值。
帖木儿心中何尝不难过,说是百万大军,其实能战之兵相当有限,精兵就更少了,这个狼骑万人队是自己的禁卫军,就这样不听响的搭进去了,自己真是越老糊涂了,昏招迭出,居然被一枚炮弹吓得大营后撤十里,还派遣轻装精锐骑兵去攻人家固若金汤的城池,这不是自寻死路么。
王帐内静悄悄的,没有人说话,忽然一名侍卫走了进来道:“大汗,狼骑万夫长求见。”
众皆哔然,玛猛果达的万人队不是已经打光了么,就连战马都被人家凉州人赶进城了,这个玛猛果达怎么活着回来了,他还有脸回来见大汗么?
帖木儿却风平浪静,他知道玛猛果达的性格,若是部下都死光了,玛猛果达绝不会苟活于人世,此番来见定然是有大事。
“唤他进来。”
片刻后,玛猛果达被带了进来,昔日威风凛凛的万夫长现在已经惨不忍睹,满脸血污,浑身是伤,最重要的是精神完全崩溃了,不停地呢喃着:“不可能,真的不可能……”
“玛猛果达!你到底怎么了?”帖木儿高声问道。
玛猛果达像是忽然清醒了一般,身子一抖跪在地上喊道:“大汗,撤兵吧,凉州永远也攻不破!”
帖木儿大怒,刚想让人把玛猛果迏下去砍死,忽然好奇心上来,到底是什么让这位英勇善战的万夫长丧失了战斗的勇气呢,他忍住怒火问道:“玛猛果达,你到底在凉州看到了什么?”
提到这个,玛猛果达的眼神又恍惚起来,思绪回到了几个时辰前……
玛猛果达是被一杆长枪打晕的,看来是那汉人少年手下留情,没有取他性命,否则怕是也和那些狼骑一样粉身碎骨了,当他被一桶冰水泼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成为凉州军的阶下囚。
和玛猛果达一样幸存下来的狼骑还有几十个人,全都被反绑了双手集中在一起,凉州军磨刀霍霍正要斩杀俘虏,忽然来了一个年轻的将军,对看守俘虏的士兵说了些什么,他们便被人带入一间温暖的大房子,长条桌子上摆满了金黄色的馕饼,香喷喷的熏肉,还有葡萄干、米饭和青稞酒,俘虏们诧异了,难道凉州人疯了么,给这些俘虏吃这么好的东西,要知道他们这些精锐的狼骑就算是在自家大营里也吃不上这般好食物啊。
有那会说汉话的狼骑就问了:“你们为什么要拿这么精美的食物来招待我们?”凉州军士兵没好气的说:“凉州城里实在找不出比这更差的食物了,俺们吃肉吃吃腻了。”
狼骑们面面相觑,无言以对,等他们吃完饭,玛猛果达和几个小军官脸上蒙了黑布被带出去,本来以为是要斩首,哪知道确是被邀请参观凉州的粮库,这下他们可算开了眼,巨大的粮库分为上下两层,粮食堆积如山,腌肉更是不可计数,怪不得他们说找不着比这更差的食物了呢,整天吃这个是够烦的。
鉴于玛猛果达的身份,还被特许参观了神威无敌大将军炮,作为一名优秀的军人,玛猛果达立刻就爱上了这门巨炮,他抚摸着冰冷光滑的炮身泪流满面,这才是人的武器啊,可惜如此雄壮的巨炮却是架在凉州城头。
一番款待之后,这帮俘虏被礼送出去,玛猛果达最后问了一句特别傻的话:“为什么不杀我们?”凉州军的回答让他们极其难堪。
“杀太多了,都杀腻了……”
听了玛猛果达的叙说,王帐内的大臣和将军们都出了一身冷汗,如果玛猛果达所言不虚的话,这凉州怕是永远也拿不下来了。
“蠢材,你中计了!败绩而回还敢乱我军心,留你何用,拖出去砍了!”帖木儿一摆手,两个侍卫就扑上来将玛猛果达拉了下去,帖木儿威严的目光扫视四座:“刚才你们听到的事情,我不希望有人再提。”
话音刚落,一声尖锐的啸叫从天而至,炮击又来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突厥大营已经向后退了十里,距离凉州足足二十里远,但依然遭到了打击,虽然炮弹很小,而且根本没有造成任何杀伤和破坏,但依然给突厥军带来沉重的心理压力。
凉州人的大炮能打二十里,这还了得!听说他们的粮食多的吃不完,喂马都用细粮呢,这样的谣言在大营里四处传播,哪怕土布立花的人头还高高挂在辕门之上,人们也是照传不误。
军心不稳,怎么弹压都是没用的,百万大军打了两个月,连凉州城都没踏进去半步,这事儿无论如何都是掩饰不过去的。
帖木儿又病了,连续几天没有出王帐,据说连杀了五六个看病不利的医官,大汗的几个儿子也蠢蠢欲动,整个突厥大营一片人心惶惶、风雨飘摇。
阴沉沉的天,又开始飘起了雪花。
凉州城下,士兵们冒着风雪继续打扫战争,虽然风刮的象刀割一样,他们依然赤着手去捡、去挖那些箭矢、弹丸,这一场大战虽然胜了,但凉州军付出的代价也很大,困存的弹药基本上打光了,马上就要面临有枪无弹的危险。
这是一场火器为主的歼灭战,两门近战大炮作为主角,火枪和杂七杂八的铁炮作为陪衬,让突厥狼骑吃了个大亏,事实证明,巷战中火器还是很有作用的,尤其是发射霰弹的火炮,一炮下去整条街上的人都能躺下去一半,火枪的功效也比想象的好,破甲威力大,比弓弩易掌握,最适合经过初级训练的士兵。
军队的核心是精兵,一百名身经百战的职业士兵完全可以将一千名临时拼凑起来的壮丁打的落花流水,一比十的交换律很正常,可这是在冷兵器交战的条件下,倘若给壮丁们配发装了刺刀的火枪,让他们在安全的阵地上射击,那交换比就完全倒过来了。
如今凉州的职业士兵也消耗的差不多了,元天从难民中选出了数万壮丁,发给他们兵器盔甲,每日在城中操练,每十名壮丁由一名老兵统带,教他们如何操作火枪,壮丁们的一言一行都要服从十夫长的指令,谁不听号令当场军棍伺候三次不遵军令就要开刀问斩,经过一个月的严酷训练,总算将第一批壮丁训练出来了,补充进城防部队,这次歼灭战就派上了用场。
一片狼藉的战场上,士兵们正清理着突厥兵烧焦的尸体,忽然一声大喊:“大帅驾到!”所有的士兵立刻扔下手上的工作准备下拜行礼,元天已经用沉稳的语调说道:“免礼!”
大帅领着一帮将弁前来视察了,陪在大帅左右的正是壮丁营总教头王剑,看着这帮农家子弟被自己训练成精兵,老王头还是很得意的,目光紧随着大帅的眼神,察言观色,元天用马鞭随手一指,老王头便喝道:“你,吴少华,过来!”
叫做吴少华的小兵听到招呼,立刻跳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跟前,用尽全身力气大喊道:“义勇军左营练兵吴少华到!”
年轻的练兵挺直了腰杆,年轻的面庞被硝烟熏黑,但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元天沉声问道:“哪里人,以前是做什么的?”
“回大帅,俺是肃州人,猎户,以前跟俺爹打狼的。”
“这一仗打的如何?杀了几个敌兵?”
吴少华脸有点红,答道:“回大帅,俺是装填手,专门帮正兵装炸药子弹的,这一仗俺一共装了一百二十三次子弹,自己没打死一个敌兵。”
装弹一百二十三次,实属罕见,要知道一般的火枪也就是能连续射击十来次,再打枪管就受不住要炸膛了,王剑在一旁介绍道:“这小伙子是个好兵,忠于职守业务熟练,整个左营里就属他装弹速度最快,他一个人能同时装五杆枪,还比别人快。”
元天拍拍吴少华的肩膀道:“不错,当装填手可惜了,给提个正兵干干,下次打仗你就有自己的火枪了。”
吴少华听得喜上眉梢,一时间手足无措不知道说啥好了,王剑喝道:“没规矩,还不谢过大帅。”
吴少华正要拜谢,元天已经带着众将先前去了,走了几步忽然回头问道:“你多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