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的耻辱感总是让人永生难忘的,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才能重新塑造对男性整个族群的信任感,绝大多数的强奸受害者会在事情发生后很久都无法与男性建立正常的社会关系,她们会始终生活在戒备与不安中。更重要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对受害者有着太多的偏见。诸如一个巴掌拍不响,自己立身正怎么会有狗跟着之类的片面言论,往往会让受害者在遭遇了身体的创伤后再遭受心灵创伤。更有些直男癌晚期患者高呼是你自己穿的少才引诱我去犯罪的,将过错往可怜的受害者身上推。放眼全世界,哪怕在较开明的西方社会,遭遇强奸后先择沉默不报案的大有人在,究其原因,多数都不愿意给自己打上受害者的标签,甚至更多考虑的是不想把自己的私生活展示出来任人品评。
以上为笔者对现今地铁中顶族频现的感慨,法律规定性骚扰是违法行为,强奸是犯罪行为,每一个女性都应该树立维护自身权益的正确观念——那就是哪怕我一丝不挂,也不能成为你强奸我的理由!这跟别人家桌子上放着一堆钱,不是你的你不能拿一个道理!
唐榆觉得全身都痛,心里更痛,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别管她八十还是八岁,这种遭遇大约只比要了她的命稍好那么一点吧。相好的朋友嘴里说的这种事也就一开始疼,后面会比较舒服她一点都没感觉到,她现在除了疼之外,只感觉到愤怒。
小强是个什么东西!依附着他们家过活的可怜虫,一事无成的蠢货,唐榆从来都没拿正眼看到的人!可是就是这么一个人,毁了她,听他话里的意思,以后还要缠着她!
一想到这种可能,唐榆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不,绝对不能!她恼怒之下,说话不经大脑,脱口而出:“你给我等着,我这就回去告诉我妈去,看她不打死你个下流的东西!敢欺负我,哼,我要你付出代价!”她一边吼,一边从地上爬起来,想着捡捡看哪件衣服还暂时能穿,必须尽快回去告诉父母,父母一定会帮她收拾这个人渣的。
小强的笑意凝固在了嘴角。他想得太简单了,他以为,唐榆是不敢告诉任何人的,因为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失身于人,如果并非自愿,是很丢人的事,自己藏着掖着,忍气吞声任人欺负才是正理,就像他们村子里他一个一表三千里的表妹似的,被自己的堂姐夫**一直不敢声张,直到大了肚子才吐了口,最后在某个深夜偷溜出去,挂到了他们村北边的小树林里,一尸两命,她那堂姐夫什么事也没有,村子里反而到处都在传表妹如何如何不检点。难道城里的女人不一样?
如果唐榆真敢告诉唐老板夫妻,他会怎么样?小强思考了一下,在亲生女儿与小工小强之间,似乎并不难选择吧?老板娘那身板,大约能真的打死他!
小强吓得一个激灵,不行不行,绝对不能放任唐榆回家告状。他上前拽着唐榆,说了一火车皮的好话,信誓旦旦以后再不欺负她了,会对她好之类的,但唐榆恶心死小强了,现在这死人又拉着她的手不放,让唐榆生起股想吐的恶心感,狠狠甩开他去,扔下一句你等着死吧就想走。
死?小强怎么舍得,他才十七岁,他还想过好日子,日日吃香喝辣,再不用卖苦力挣钱打工,想娶个媳妇伺候他,想......
他是绝对不能有事的,那么如果唐榆一心想要将事情闹大捅出去,小强眯了眯眼睛,心里闪过一丝不舍,却还是迅速地拉回想要离开的唐榆,双手死死掐在她的脖子上,用力,再用力。
唐榆大大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她想要扒开小强卡住她脖子的手,她真的想,也真那么做了,可是她只能悲哀地任意识渐渐模糊,手脚越来越软,身体越来越不听使唤,眼前小强狰狞的脸都慢慢消失,生命的最后,她无奈吐出最后一口气,停止了挣扎。
小强一直没松手,他生怕唐榆不死,又掐了几分钟,直到胳膊实在提不起力道,才终于放手。唐榆再没有动过一下,他心里一块大石放下的同时,有些不忍看唐榆的眼睛。
人死了,之后要怎么处理呢?这处烂尾楼虽然平时没什么人来,可是就将唐榆的尸体扔在这,早晚会被人发现。到了那个时候,他要怎么办?
杀人偿命啊,这么简单的道理小强懂,他心底升起淡淡的后悔,杀了唐榆,他便真的没有退路了。
仔细回想着以前无聊在网吧看过的刑侦电影,水能破坏证据,便将唐榆的尸身整理好,在烂尾楼的角落里找了片积雨水的洼地,把尸体扔了进去,上面再盖些废弃建筑材料,又找来容器接了水,胡乱冲洗现场,将地上浅浅的几小片血迹洗干净,收拾了散乱的布料,保证现场连片衣角都没剩,再将自己用过的东西都扔进水里,匆匆逃离现场。
按照一般人作案后的思维逻辑,应该是跑得越远越好,哪怕以后东窗事发了,人都跑远了,警察想抓也有难度,多跑一日是一日。小强一开始自然第一反应也是跑得远远的,但是刚回小饭馆想偷偷拿了自己存下的工资并几件衣服就走,在遇到了老板娘后,他突然改了主意。
他想在她身边待着,看看她失了女儿之后,会有多痛苦,他想看着她伤心难过,悲痛欲绝,他恨毒了这个女人,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着她受苦受难。
人世间最大的痛苦,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不是吗?
于是他安心地留下,哪怕因为干活动作慢了又被老板娘骂,他都没有像以前一样觉得难受,呵呵,先让你蹦哒蹦哒,有你哭的时候!
时间一分一秒过得好慢,终于熬到晚上六点半,唐榆平时放学的时间,她当然不会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