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殊瞪着眼前这个家伙。
没事趴在草地里干嘛,他?
没事穿件怪横怪样的毛皮袄子干嘛,他??
没事长那么魁梧干嘛,他!!
害得她以为他是一只熊,吓得心一慌标枪直接就戳过去了。幸亏他也会武,兵器一扬,“当”的挡住了她的枪。否则万一戳出啥后果来……她是有多少钱够赔他的哦!
接下曼殊这一枪,陌生汉子呲牙咧嘴,似乎很不好受。
奇怪,她力气有这么大吗,曼殊耸耸眉毛,权衡利弊,还是决定不管他了,转身就走。
“奇怪”和“危险”每每挂钩。她还是走开比较干净。
“小兄弟,小兄弟!”他赔笑喊她,“请留步。您姓甚名谁?在这里干什么?”
曼殊驻足转身,先不回答,把他从头到脚再好好打量了一眼。他苦笑着把怀抱敞开一些。前头有很多血。如果都是他自己的。他现在还能说话、还能苦笑,已经是个奇迹。
“不知道有没有伤药?或者水?”他向曼殊恳求。
他的嘴唇确实很干,皴裂发白。曼殊把视线从他嘴上移开,不答反问:“怎么受伤的?”
问到这受伤汉子的为难处,他无法回答,只是艰难的把手伸到怀里,摸索出一块银子:“请救我一命。”顿了顿,“我不连累你。你把我送到安全的地方,给我包扎一下。后面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我也不会说见过你。”
他前面衣裳上的血迹还在扩大。说一句话要停几次,声音越来越轻,说明他体力衰竭得很严重。照这样下去,是要死人的。
知德村里,大家用的不过是铜钱。银子这种珍贵的金属,打成一把小小的梳子,已经足够诱惑到小月来施美人计。这个受伤汉子,把一大砣银子就这么容容易易的交出来了。
曼殊板着脸道:“银子给我,我拿伤药来给你,可好?”
受伤汉子道:“好。”就把银子递给曼殊。
曼殊还是绷着脸:“你知不知道我可以拿了银子就跑,任你在这里死了,一样连累不到我,我压根就不承认见过你?”
受伤汉子一呆。曼殊已绷不住,笑了,见受伤汉子瞪视她,她怪不好意思的把脸重新拉下来:“干嘛?”
受伤汉子错开目光,轻轻摇了摇头。
他没有说,刚才这粗服乱发的少年一笑,竟让他觉得……好像草原都亮了一亮。
曼殊解开自带的水筒交给他。他刚润了唇,她已经夺回水筒,同时打开他的袍子,见肌肉紧实的胸膛,还有胸膛上触目惊心的伤口,那血还在往外渗流。她勉强镇定心神,就边上拔了几棵止血草,嚼烂,用自带的水筒里的水,和着泥一起调成糊,敷到伤口上,拿刀把他自己的袍子切成条子,权当绷带,给他扎紧。
受伤汉子全程紧盯曼殊的水筒,很想再多喝。
“失血太多以后,不能多喝水。要命的!”曼殊轻声喝斥。
那会造成细胞内外的液压差,使伤员情况恶化。
四灵州没有生物细胞学,受伤汉子是在军队实践中领悟这个道理。他道:“我不喝,就看看……”话锋一转,“小兄弟,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属于一个乡野少年的知识范围吗?
曼殊不答。她在现代社会单身无聊,也没别的爱好,把very之类的节目滚轴儿播放,说出来也不是多有面子的事。不提了。
她试着扶那受伤汉子站起来。
尽管他胸膛和肩膀都肌肉紧实,到腰那儿,却结结实实的细下去。肩到腰,是个漂亮的倒三角。
曼殊要多想想他的血,才能压住绮思。
她问受伤汉子:“你还能不能站?”
她的力气不足以背负他。他留在这里又总归太危险。受伤汉子知道,他不是能不能站的问题,而是必须站起来。于是他扶着曼殊的肩,想借力挣扎站起,手指碰到曼殊的脖子,第一反应却是缩回去。
这少年的脖子,出乎他意料的柔软、细腻。
他指尖移开一点,按着曼殊的肩,触着粗糙的村织土布,定定神:“我自己走?”
这少年的肩也太单薄了,他不敢把自己的全部重量放上去。
“你最好自己走!”曼殊咬紧牙关撑着他,从齿缝间恶狠狠道。
受伤汉子牵了牵嘴角,试着把重心移回到自己的腿上。接下去的事情很奇怪,他觉得怎么天上的星星都飞到地上来了?还没想明白,他就失去了知觉。
再张开眼睛,他又看到了星星。这次是真的星星,零零落落的,在半残夜空中抓紧时间挤眉弄眼,慢慢的、一步一步朝后退去。受伤汉子艰难抬起头,但见那双陌生而亲切的肩膀上搭着根草绳,用力把他往前拉。虽然单薄,却如此可靠。他躺在一块草垫上,就这样贴地一点点向前滑行。前方,小屋在望。
小屋的旁边挂着很多风铃,有的比较白,有的呈黄褐色,风一吹,发出清悦的响声。
受伤汉子觉得,这很美。他问:“小兄弟,你们这里的风俗?”声音虚弱得把他自己都吓一跳。
曼殊道:“不是。”声音是从牙缝里出来的。
受伤汉子想,怎么恶狠狠的?再想,人家肯定是太累,不想聊天了。他识趣的闭嘴。
但是再往前一点儿,受伤汉子看清了那些风铃的样子,不得不倒吸一口冷气。
那些都是兽骨,狼头啊狍腿啊什么的,洗得洁净,风又把它们吹得干燥,用手指把它们拨弄得丁当响。岁月晨夕浸染,它们有的已经透出玉一般的光泽。
“这……是什么风俗?”受伤汉子吃惊的问。
作为一个刚从垂死状态中清醒过来的人,他还真是好奇心过剩啊!曼殊仍然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算作回答:“我高兴!”
她把草绳放下来,活动一下酸疼的肩膀。已经到门口了。
打开门,带起的风让门框上边的狼头骨轻轻动了动,撞着墙石,发出细微的喀啦声。头骨额上有一个洞,是取去长角的痕迹。
这是曼殊亲手杀的第一头长角狼。
那时候,没有人警告她,草地里还会有狼。尤其当张财主放羊在原野里吃草的时候。
没有人关心她会不会被狼吃掉。猪嘎子虽然废柴,从小就难以召唤火灵,但有一身蛮力,从来不怕野兽,大家都知道。
其实,就算猪嘎子真的被狼咬死,大家也不是真的在乎,最多在茶余饭后作为一项谈资:“你知道吗?那谁被咬死了。”“啊哟,真的?”一声模糊不明的叹息,伴着牙缝里啐出去的咸菜。
曼殊发现她如果不自己救自己,也不过是被吃掉而已。她的故事就结束了,激不起一点涟漪。
只有她自己在乎自己。
只有她自己奋勇反抗,救了自己。割草的经验加点运气,她杀了这头狼。张财主听说后很高兴,收购了狼角狼皮。曼殊用狼肉给自己加了荦,骨头舍不得丢,作为战利品,洗刷干净挂起来。本来是想像西方城堡里那样,悬个鹿头在壁炉上方,又漂亮又气派,结果挂起来之后才发现说不出的诡异,可是也有好处,人家就绕着她的小房子走了。
曼殊想想,自己跟原来的猪嘎子还是有点差距的,不想被人发现破绽,叫人家躲远一点是有好处的。于是她就把骨头越挂越多。到现在,蔚为壮观。
这些来龙去脉都不用告诉受伤的汉子。为什么要说呢?他只是个陌生人。她一时不合心软,把他救回来。其实他跟她统共一点关系都没有。
受伤汉子偷眼瞄曼殊,还是觉得这位“小兄弟”的脸色臭得有点过份。
曼殊拿了屋里备的伤药,重新审视他的伤口,忍不住问:“‘福’是你什么人?”
受伤汉子怔了怔。
“昏倒了还在一直叫他的名字!”曼殊发誓自己不是故意摆脸色给伤员看。但是天晓得!看到一个汉子说晕就晕了,也不知会不会死,嘴唇干裂得那么难看,还在昏迷中坚持沙哑着喃喃“福、福……”让人听了就莫明胸闷好不好!
“哦,福军长。”受伤汉子虔诚道,“是我们风灵州的军神……我是风晨家的,小兄弟,幸会。”
他来自风灵州,军旅世家,晨。
晨家出过一个天级灵圣,就是司铃天女。“她网住了天哭!”受伤汉子骄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