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人现在是并州最大的麻烦,而且张致还知道,麻烦还不止于此,将来的五胡乱华将是华夏史上最黑暗的时刻。
但是胡人又不好对付,难的不是打败他们,而是歼灭他们。
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最大的差别就是,他们居无定所。
土地没法带走,但牛羊可以,他们打输了就跑,追也追不上。
现在大汉内部诸侯争霸,没空对付他们,只能先稳住,只要及早的结束乱局,塞外胡人,翻不出浪花来。
总共手上就这点地方,肯定是要用自己人,孙术为雁门太守,马夔为太原太守。
郭泰为别驾,算是张致的副手。
孙术去做了雁门太守,他司马的位置便让徐福顶上了,马夔的位置则由王泽顶上。
王泽在上次青州人才选拔考核时的文科魁首,不是黄巾出身,乃是寒门士子。
只要他真有才华,张致不介意给他一个好前程。
而今的朝堂是世家的朝堂,像是四世三公的袁家,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寒门士子根本没有出头之人,也是值得拉拢的对象。
郭泰站了出来:“圣师,你要我带兵打仗,这没说的,可你让我做别驾,我做不来,别驾是干什么的?”
“别驾比带兵打仗简单多了,不要老想着打仗,我们打仗是为了不打仗,别驾就我的左膀右臂,不用你,我用谁?”
张辽听到打仗是为了不打仗的说法,有些动容。
郭泰可没这觉悟,他听的是后半句,原来是圣师的左膀右臂,那没问题了。
看他没话说了,张致看向匈奴单于於夫罗。
“想不想回去做真正的单于?”
张致已经大致了解了他的处境,他这个所谓的单于是自封的。
当年草原上强大的匈奴被大汉打残了,分成了南北两支,北匈奴在大汉和南匈奴的联合打击下,已经西迁了。
南匈奴依附大汉,王庭便设在西河郡的美稷县,算是自治区。
大汉境内起义不断,北方胡人也不安分,大汉天子便征调南匈奴,剿灭张纯张举的叛乱。
单于之子於夫罗奉命带领一批人南下,结果,南匈奴内部造反,杀了前单于,於夫罗回不去了。
大汉这边天子死了,又是十常侍,又是董卓的,时局混乱,顾不上他,他就成流寇了,与白波谷结盟。
於夫罗当然想回去做他的单于,问题是他带出来的人实力不够,南匈奴反叛后,就去大汉告状了,又没人理会他,不得已才当了流寇,听了张致的话大喜道:“圣师愿意助我?”
“你为我做事,我自然会帮你,暂时在我手下做个校尉,你可愿意?”
“於夫罗拜见主公。”
於夫罗手上有数千匈奴骑兵,也算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战斗力自然是没法和曹性手上的两千并州狼骑相提并论的,装备和纪律性差的太远了。
白波军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经过数年的战争,这些人不乏勇气和血性,但是匪性也很重。
郭泰带领几万大军投降自己,虽然纪律性差点,张致也不好苛责他,冲几人道:“太原乃是重镇,更有王氏这等豪强大族,定然不服我等。”
杨奉第一个站起来道:“某愿率本部精兵为圣师破了这些豪族?”
张致摇头道:“此乃下策。”
还是郭泰比较精明,闻言顿知张致心中肯定有上策了,连忙问道:“那依圣师之意?”
张致赞赏的看了他一眼道:“我要举办一场阅兵,我等在城头检阅数万大军,让那些世家豪强看到我们的实力,他们就老实了。”
几人闻言,一起称善。
选良辰吉日,张致带领郭泰、马夔、杨奉、韩暹等人,一起站立城头,城墙下是数万大军。
第一个出场的是於夫罗的匈奴兵。
匈奴人的战法就是来去如风,侵略如火,没什么阵型,靠的就是马匹的激动灵活。
一群马贼一般的匈奴人嗷嗷叫着跑了过去,然后是白波军。
队伍很雄壮,毕竟是数年大战杀出来的,不过就是乱哄哄的。
最后是曹性的两千并州铁骑。
同样是骑兵,这两千并州铁骑并未向匈奴兵一样策马奔腾,而是选择缓缓走过。
人人静默,只听的到马蹄声。
两千健儿,身穿红色战甲,手持长矛,虽无声,却散发着无尽的杀意。
城头之上,郭泰、杨奉等人都是识货的,脸色微变,终于明白了张致的意图。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反过来,也成立。
有了这次阅兵,郭泰明白了自己手下与真正精兵的差距,不用张致开口,主动提出要整军。
张致顺势抛出了青州黄巾的军令,当初的七杀令已经发展到了九大条十八小条,每一条都是血的教训。
最开始的阅兵像个笑话,但在郭泰认真之后,每日亲自带着手下白波军在城外操练,不过月余,效果便显现出来了。
虽然没有阵法加持,但整个队伍的精气神都提升了不少。
张致把并州府库中的甲胄拿出来,伍长以上的小校都分了一套,整个队伍从里到外的焕然一新。
不是张致扣,不舍得每人发一套,主要是没有那么多。
哪怕只是伍长以上的发了,对于白波军的激励作用也是极大的,打仗靠的就是这些军官,大部分小卒子就是无脑冲,真正有点本事或者想法的会连个伍长也混不上?
哪怕只是操练,也把口号喊的震天响,城外操练,城内也听的清清楚楚,张致想要的震慑效果也真的出现了。
郭泰整军之时,马夔那边也将太原郡的土地人口统计清楚了,开始均田。
有城外这两万白波军日夜操练,哪怕是太原王家,也敢怒不敢言,均田得以顺利进行。
之所以让张辽回雁门,他对雁门熟悉是一个方面,不让他破坏均田也是重要的原因。
张辽豪强出身,忠诚的是大汉,看他宁愿做都尉也不回雁门做太守可见一斑,他心中有他的原则,这均田显然不合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