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那位虎背熊腰的猛将名叫刘稷,是刘演、刘秀兄弟的本族兄弟,只要往上稍微倒腾几代那便是一家人。
刘稷自从十几岁便跟着刘演混,左右不离,因为脾气相投,他对刘演十分崇拜,唯刘演马首是瞻,是刘演身边最忠实的小弟和粉丝。
而右边那位温吞吞的青年名叫刘嘉,也是刘演、刘秀兄弟的本族兄弟,只要倒腾一下族谱,这关系似乎比刘稷还要近些,兴许七八十年前就是一家人。
刘嘉和刘演、刘秀兄弟的关系十分亲密,他的父亲名叫刘宪,是舂陵侯刘敞的胞弟。刘嘉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是刘演、刘秀兄弟的父亲刘钦把他收养在身边,就像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刘钦死后,他们都被刘秀的二叔刘良收养,亲如手足。
而且,刘嘉还曾经和刘演一起去长安求过学,学习过《尚书》和《春秋》。所以,刘嘉不仅是刘演、刘秀兄弟的本族兄弟,还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发小以及刘演的同学。
刘演见刘秀和阴丽华完好无损地站在破庙门口,连忙飞奔过去,双手按在刘秀的肩膀上,开怀大笑道:“三弟,你们没事啊,真是太好了,哈哈哈......”
阴丽华见状,连忙点了点头,满怀感激地对刘演说道:“伯升哥哥,是文叔哥哥救了我,为此他还受了伤呢。”
刘演听罢,方才发现刘秀的右臂上缠着一圈女孩裙摆上的碎布止血,伤口已经渗出血来,看上去很深,连忙关切又心急地说道:“什么?三弟,你受伤了?要紧吗?”
刘秀连忙摆了摆手,微微一笑,一脸毫不介意地说道:“大哥,我这伤不碍事,休养几天就没事了。”
只见刘演眼神阴厉,胸腔憋着一股子难以排解的戾气,沉声喝道:“草!岂有此理!绑架丽华,还伤了我三弟。那伙贼人呢?我刘演非要活剐了他们不可!”
刘秀听罢,顿时哭笑不得,不禁心想,我草!不好,大哥这暴脾气又上来了,昨天秀好不容易跟那劫匪谈妥了这笔交易,眼下风平浪静,大哥却又要节外生枝,这是何必呢?
再说了,那劫匪头子其实也并不是坏人,只是为生活所迫罢了,经过了昨天那一幕,他该是不会再绑架丽华了。而且,如果情况发展好的话,那人说不定还能收归己用呢,冤家宜解不宜结嘛。
于是,刘秀连忙劝解道:“哎呀......大哥,不用了!就是几个小蟊贼,根本用不着大哥出手。昨天我已经好好教训过他们了,我昨天呀,将他们打的屁滚尿流,魂飞魄散,一直跪在地上管我叫‘爷爷’呢,大哥就不用再理会他们了。”
刘演听罢,眼神中霎时绽放出一丝奇异的光彩,微微一笑,满怀期待地对刘秀说道:“是吗?三弟,你这么厉害,我怎么不知道?”
刘秀做人十分低调谨慎,刘演和他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甚至都不知道他有一身的好武艺,甚至还以为刘秀就是一个只会耕地、放牛的农夫呢。
一旁的阴丽华绽放出一串银铃般的娇笑声,眨了眨水灵眸子,对刘演说道:“是啊,伯升哥哥,文叔哥哥可厉害了,打的那几个劫匪满地找牙,要不然丽华怎么会被他给救了呢,嘿嘿。”
说完,还挥舞着自己的小拳头在空中比划了一圈,一脸骄傲。
有阴丽华在一旁作证,刘演不得不信,这才揽住刘秀的肩膀,一脸惊喜,哈哈大笑道:“哈哈哈......三弟,真看不出来啊,你还有如此身手,大哥还以为你就会种地呢。好、好、好,以后你就跟着大哥一起举事,推翻新莽,匡扶汉室,大业必成!”
刘秀见刘演如此喜出望外,不仅没有暗自窃喜,反而眉头一皱,心想,我草!又来了!大哥怎么如此沉不住气,秀知道你有光复汉室的野心,而且秀也是打心眼里支持你的,但是你也不能整天把“匡扶汉室”这句话挂在嘴边啊!
一来,眼下时机还不成熟,真要起兵反莽,还需耐心等待。二来,虽说这里只有丽华,大哥的本族兄弟以及门客,应当没有外人,但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这里头混进了什么不干不净的人,偷听到大哥的反动言论,大哥这还没起兵呢,就先被当成反贼抓了去。
这也难怪,大哥今年都已经三十岁了,都说男人三十而立,大哥到了这个岁数已经没有太多的光阴可以浪费,想快点干出一番事业把自己立起来也是人之常情。也正是因为起兵迫切需要人才,大哥对刘稷这样武艺高强的猛将格外喜欢,在外人面前甚至对刘稷比自己这个亲弟弟还要好。
就在这时,一旁的刘稷和刘嘉也走了过来。
刘稷的嗓门大,一股子粗犷之气,上来就在刘秀胸前轻轻锤了一拳,却是锤得刘秀差点后退了一步,言语中略带自责地说道:“文叔,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自己一个人跑去救人,也不等等我们,你知不知道昨晚伯升大哥整整找了你一个晚上,都快急死了。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这可如何是好?”
刘嘉见状,连忙劝解道:“好了、好了,文叔少年英雄,不仅人没事,还成功地把丽华给救出来了,真是可喜可贺啊。”
刘秀只是尴尬地笑了笑,又用余光瞥了一眼阴丽华,在晨光的照耀下,那张精致白皙的俏脸显得格外清丽脱俗,光彩照人,宛如一幅山水画卷中的小仙女。
可惜,该送她回家了。如果......如果能把她带回舂陵,养在家里当童养媳,那该有多好。
......
一天后,郊外。
秋天的黄昏来的总是很快,还没等山野上被日光蒸发起的水汽清散,太阳就垂在了西山。
就在这时,一辆青蓬双辕马车在路旁缓缓驰过,车里坐着的正是阴丽华,而这驾马车正是接阴丽华回新野阴家的。
马车中,阴丽华手里捧着一只青草编织而成的蚂蚱,这只蚂蚱编织的小巧玲珑,栩栩如生,就连蚂蚱腿和翅膀也用青草和树枝活灵活现地展示出来,看得出编织之人是何其心灵手巧。
这只青草蚂蚱正是出自刘秀的手笔,在他和阴丽华离别之际,手中竟然别无长物,不知道该送个什么礼物聊表寸心,顺便留个纪念什么的。于是,刘秀便只好灵机一动,顺手拔了几根路边杂草编了一只蚂蚱送给阴丽华,也好让她睹物思人。
只见阴丽华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这只蚂蚱,美眸直愣愣地盯着,神色有些失落和感慨,唏嘘道:“文叔哥哥,也不知道咱们下一次再见面会是什么时候。”
......
一天后,刘秀家中。
一缕晨光透过窗楞照耀在床铺上,洒下了斑驳的碎沫。
刘秀翻了个身子,伸了个懒腰,缓缓地睁开眼睛,他却猛然发现,自己的妹妹刘伯姬竟然坐在床边上,用一种匪夷所思的目光看着自己,嘴角还挂着一丝狡黠的微笑。
我草!这小妮子怎么在这里,竟然跑到男人的房间里来了!我这还光着膀子呢......
于是,刘秀赶紧一把扯过被子压在自己身上,惊呼道:“伯姬,你怎么来了?”
刘伯姬眨着一双漂亮的眸子盯着刘秀,笑起来就像是一只狡猾的小狐狸,道:“三哥,我盯着你好一会儿了,你的眼神告诉我,你恋爱了。”
我草!这小妮子,真TM鬼!
刘秀赶紧掩饰了一下自己被拆穿的慌张神色,一本正经道:“伯姬,别胡说。”
刘伯姬却是不甘心,又是一番眉飞色舞,不依不饶道:“我没胡说。三哥,你知道刚才你说什么梦话了吗?”
刘秀听罢,顿时一阵心惊,尴尬道:“什么?我说梦话了?”
“是啊,三哥,你刚才在梦里说......”旋即,刘伯姬学着刘秀的口吻,一边配合着眼神和肢体的表演,阴阳怪气地说道:“丽华,不要走。丽华,我爱你。”
而后,又恢复正常语调,纤指指着刘秀的枕头旁边,信誓旦旦地说道:“你不仅说了这些,还不停地努嘴,流哈喇子呢。不信你看,哈喇子都流到枕头上了。”
我草!说梦话?流哈喇子?失态,失态......师太太师太失态啊!最主要是还让这个小妮子给发现了,嗅大了,嗅大了!
尼玛!真应该在这间屋子里装一扇门,防止这小妮子突然闯进来。只可惜这几间屋子都是通着的,中间连个门都没有,就用帘子遮盖,小妮子随时都能闯进来!
就在刘秀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的时候,刘伯姬又一本正经地说道:“三哥,你可真行啊!如果伯姬没记错的话,那阴家千金今年只有十岁吧,你居然连一个十岁的小姑娘都不放过啊!”
被刘伯姬看穿了自己的那点心思,刘秀也是没什么好隐瞒了,只好无奈地说道:“我可以等她长大。”
刘伯姬听罢,微微点了点头,又用绣指在刘秀眼前晃了晃,撇嘴说道:“好,三哥,就算你可以等上几年,晚点成亲,可是那阴家千金是何等的金贵啊,听说她们家光奴仆就有上千人,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雨蝶珍馐,连王孙贵族想跟他们家结亲都得排队,那阴家千金又怎么会看得上咱们家呢。不是伯姬要泼你的冷水,你还是好好想想吧,三哥。”
刘伯姬说完,便一甩袖子,离开了刘秀的房间。
虽然刘伯姬并不看好刘秀和阴丽华的这段感情,但是刘秀心里明白,自己的妹妹这是为自己好,她是担心自己因为这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行为求爱遭拒会身心倍受打击。
但是,刘伯姬毕竟不是阴丽华,她怎么会知道阴丽华心中想些什么呢?
只不过,现在刘秀最纠结的还不是这一点,而是自己的使命,推翻王莽,让汉室江山重新复活!可眼下怎么脑海里装的全是阴丽华,这使命感却荡然无存,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呢?这怎么行?
而且,阴丽华今年只有十岁,还是个未成年呢,或者说大一点的女童。古代的女孩子成婚年龄小,一般到十四、五岁就成婚,要是搁在现代,呵呵......
萝莉控、怪蜀黍、猥琐大叔、猥亵未成年少女......一系列奇怪的字眼从刘秀的脑海里蹭蹭地蹦出来,他感觉这些字眼永远不会跟自己沾边,可现在却像是一个个标签,完美地贴在自己身上......
我草!我这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