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威的脑袋嗡地就炸了,脸上的表情极其精彩,疑惑、恐惧、不敢相信,甚至还残留着一丝怒火,他用颤抖的声线说道:“左先生不要玩笑,赶紧把灵丹给我。”
左丘也懒得和常威废话,该问的都问了,常威已经没用了,而且已经快两个小时了,常威的死期也快到了。
左丘御使白骨、血海二剑杀死常威,白骨吞魂,血海噬血。
顷刻之间,常威就从一个血肉丰满的大活人变成了皮包骨头的死尸,全身精华被两柄法剑吸得一丝不剩。
左丘和常威说的什么给他一条活路,什么九转大还丹,都是瞎编的,只是为了从常威嘴里套话而已。
左丘先告诉常威他命悬一线,马上就要死了,这些都是真的,常威自己也能察觉到,这就让常威陷入深深的绝望。
之后左丘再告诉常威自己有办法救他,话里话外都在暗示常威想要活下去只能和他合作。
再利用常威无法感知到魂魄情况这一点,从常威口中骗出所有关于幽冥教的情报。
而这枚所谓的九转大还丹只不过是左丘之前剩下的修复魂魄伤势的补药灵丹,名为‘固魂丹’,药效就是让服用者可以更清晰地感知到魂魄,固定魂魄的伤势不再恶化,为服用者创造出修复魂魄的机会。
所以常威服下半枚‘固魂丹’后,才会能感知到自己破碎的魂魄,并且感知到魂魄的碎裂停止了。
而且左丘在拿出‘固魂丹’时,还在暗中以真元催发丹药药力,所以空气中才会出现一股异香,常威才会这么容易就上当。
当然也是因为常威没有别的路可以走,要么赌一把,相信左丘的人品,要么就等死,很明显常威不想死,那么他只有和左丘交易这一条路,虽然左丘把他坑死了。
一眉看着到死都在惨叫,死了之后都没有合上嘴的常威,又看了看白骨、血海二剑,一字眉紧锁,脸上略带着一丝厌恶,“师弟,这种魔道法剑以后还是少用,吞魂噬血有伤天和。”
“功诀法剑皆为外物,我辈用之正则正,用之魔则魔,师兄怎么和那些迂腐之人一样啊。”左丘笑着说道。
一眉摇摇头,他虽然不赞同左丘的说法,但也不好多说什么,“还是少用为好。”
左丘点点头没有和一眉争论,他检查着常威的玉扳指,里面除了一些杂物之外,只有十来张灵符,黑漆漆的,他认不出这是什么符篆,便递给了一眉。
一眉拿在手中翻看之后说:“这是幽冥教的‘黑云符’,既可以召唤出一团遮蔽灵光视线的黑云,也可以将黑云加持在双腿,使人身轻如燕,步履矫健。”
“嗯,这应该就是刚才常威说的幽冥教徒的信物吧。”左丘把玩着一枚黄铜指环说道。
他对这枚黄铜指环很熟悉,因为王道人死后也留下了一枚一模一样的指环。
那枚黄铜指环是王道人留下的唯一一件战利品,左丘曾经也仔细地检查过,可是却没发现任何用处,只能将它扔在腕表里吃灰。
直到常威说出幽冥教徒互相验证身份的方法后,左丘才明白这黄铜指环的用途。
因为幽冥教组织严密,不同部门的成员之间基本没有什么见面的机会,也没有什么交流,如果有跨区域,跨部门的共同行动,或是任务,就需要验证身份,而黄铜指环就是验证方法之一。
比如说坐镇山门的阎罗殿下属的一名教徒来任家镇出差,他就需要提供盖有阎罗殿殿主印玺的公文,专为这次公差而特别设置的暗语,还有和他魂魄相连的黄铜指环,三者缺一不可。
按照常威的说法,这些指环是幽冥教主亲手炼制的,每位教徒此生只此一枚,如若丢失,罪同叛教。
如果指环主人死去,指环就不会再有任何动静。
当一死一活两个指环相遇时,活人指环发出的是红光,死人指环不会散发光芒,这么做是为了防止有人在杀死幽冥教徒后,拿着指环四处捕杀其他的幽冥教徒。
如果是正常的验证身份,发出的光芒应该是白色的。
当然指环的主人可以随时屏蔽、制止指环散发红光。
根据常威的讲述,王道人和余道人宿怨极深,老王费尽心机想要搞死余道人。
当王道人从某处得知余道人在任家镇的消息后,也来到任家镇,一边炼尸,一边寻找余道人的踪迹,想要杀死余道人。
不过他们二人中余道人的手段还是更高一筹,王道人找了余道人十年都没找到,反而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余道人的眼皮子底下,还借着左丘、一眉的手灭了王道人,除去了心腹大患。
命令常威偷偷散布招鬼之法,让芭蕉园女鬼现身害人,使得一眉怀疑白玉楼,进而发现王道人的存在;做下保安队血案,把矛头指向白玉楼和王道人;通过种种不经意的小伎俩使白玉楼管事冯义巧遇周青几人,将他们引到白府,直接引发了左丘、一眉和王道人、白氏兄弟的战斗,这些都是余道人的手笔。
刚刚在常威说完这些后,左丘真是惊出一身冷汗,他怎么也没想到一次普普通通的任务背后还有一只黑手在操控着一切。
幸好当时余道人害怕鱼死网破,没有趁火打劫,不然左丘、一眉、过修、杨洪,还有女孩们,有一个算一个,没人能活着走出白府大门。
余道人之所以能把义庄和王道人的一举一动都了若指掌,是因为他有一只特别的灵宠,一只成精的苍鹰。
这是苍鹰终日飞翔在义庄和白府的上空,在一眉和王道人的警觉范围之外,纯以肉眼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而且苍鹰与余道人魂魄相连,苍鹰看到的一切余道人也能直接看到,所以余道人对一眉的了解远远超出一眉的想象。
其实,在左丘知道余道人的监视手段之后,他就隐隐地有一种不安。
从左丘所经历的事情来看,这个余道人心思缜密,性格谨慎,不出手则已,出手则必中敌人要害,一子落下,必有连绵后手相伴。
可再看铜甲尸这件事,余道人似乎并不在乎事情的成败,反而放手让常威这么一个性格骄纵之人全权主持。
余道人知道左丘和一眉已经知道铜甲尸的存在,但余道人根本不在乎,他的招数本就是阳谋。
他的计划是让常威带着本部四名判官和无常部的五名无常,在任威勇墓地配合铜甲尸强杀左丘和一眉,若是强杀不成则力保铜甲尸全身而退,暗中操控铜甲尸残杀任家镇百姓,迫使一眉全力追捕铜甲尸,从而把一眉的关注点从龙气上移开。
这个计划虽然说不上多精妙、隐蔽,但却胜在简洁,凌厉,直击一眉的性格弱点,目的就是拖延左丘和一眉的行动,一看就知道是老手布置。
可常威偏偏自作聪明,想要戏耍左丘、一眉,提前把铜甲尸偷偷挖出,让九名属下埋伏在归途必经的山道旁,自己带着铜甲尸伪装在迁葬队伍中,这样让左丘和一眉放松警惕,等到左丘他们走过山道时再里应外合,杀左丘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将义庄五人一举消灭。
常威的新计划就布置了太多花哨且不必要的步骤,常威自信可以戏耍左丘和一眉,可他万万没想到还没等自己出手,左丘就已经识破了他的伪装。
所以问题来了,余道人不可能不知道常威擅自修改了计划,那他为什么不阻止常威的胡闹,为什么放任常威执行一个风险这么大的计划?
左丘想了半天,只觉得余道人真正的目标似乎也不是自己和一眉。
铜甲尸更像是一个烟雾弹,可真正的目标是谁呢?
左丘也想不出来。
左丘把这些猜测暂时放下,从玉扳指里拿出最后两件东西,一本经书和一块令牌。
令牌通体黑色,正面刻着一个大篆铜字,字形古朴,隐隐透出一股尸气,和铜甲尸尸气极为相似,但更加精纯,这应该是操控铜甲尸的尸牌,这东西还是需要四目来保管。
而经书名为《魄妖尸贼诀》,左丘翻开粗略一览,开篇总纲就写着:“恶梦者,一曰魄妖,二曰心试,三曰尸贼,此三者魂魄之贼也。寻常之法灭三贼而消恶梦,吾之法养三贼而操魂魄……”
《魄妖尸贼诀》书中记载此法的创始人曾以此法修炼至天魔境界,真假不知,但只看内容也称得上是一门上乘魔道功法。
此法分为两个大阶,第一个大阶是七情境,讲的是养三贼而壮七魄,以七魄控七情,然后壮大七情六欲,融汇七魄七情而铸成‘七魄七情法相’,也就是之前常威的那个怪异神像。
这‘七魄七情法相’不仅能以七情化作七件法宝,常威的白剑、血刀、黑枪、宝珠、金锁、玉绳和额头那枚神目就是以七情凝练而成的。
法相还能挑动敌人的七情六欲,毫无痕迹地让敌人在战斗之中失神,更可以入梦、造梦、控梦,把他人的意识拉入梦境之中。
只不过常威功力尚浅,拉人入梦这种操作只能在毫无干扰的情况下做出,在剧烈的战斗中是用不出来的,不然左丘也没这么容易就打败常威。
等到常威能把法相的面目显化出来,他也就突破至炼神境界了。
第二个大阶是心魂境,讲的是融三贼入三魂,再以三魂三贼熔‘七魄七情法相’,铸成‘心魂法相’,最后若能历天劫而不死,便能成就天魔道果。
当左丘看到‘天劫’二字时,脑瓜子是嗡嗡直响,他现在对这两个字是极其敏感。
到现在他还没能明白这天劫到底是怎么回事。
书中总纲中还记载了两种练法,第一种是要放纵自身情欲,做他人所不能为、不敢为之事,不断壮大自身情欲,铸就两大法相。
这种练法算是王道之路,练成之后根基扎实,真元浑厚,战力出众,缺点就是容易沉溺在情欲之中而无法自拔,心智不坚定者往往还没铸成法相就已经纵欲而死了。
第二种练法是魔道中的魔道,因为恶梦三贼本就有入梦、造梦的本事,所以习练者可以操控他人梦境,让他人在梦中历经世间万象,等到做梦之人的七情六欲到达顶峰时,在将做梦之人的魂魄连同情欲一起吞噬,从而壮大自己。
这种练法是速成之法,像常威修炼《魄妖尸贼诀》不过五六年就已经摸到了炼神境界的门槛了。
可缺点就是根基不稳,突破境界尤为艰难凶险,平时心境稍有波动,就容易被情欲支配,做出不理智的决定。
常威就是因为无法驾驭自身情欲,才使得骄纵之心日益壮大,最后自己把自己给玩死了。
左丘大致阅览一遍后,觉得这部功法的精髓不在魄妖、尸贼,而在心试,更准确的说是心。
表面上看这是一部锤炼三魂七魄的功法,可实际上它却是一部修心功法。
只有做到遨游情欲之中而不染半点情欲,万般红尘由心生而我自如清风拂山岗,才算是修炼大成。
其实,《魄妖尸贼诀》看似是魔道功法,可骨子里却有一丝儒家的味道,它所追求的最高境界颇有几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意思。
像常威这样一味地吞噬魂魄,壮大功力,反而是走歪了路,落了下乘,也不知道余道人是怎么教徒弟的。
左丘将常威的尸体焚烧为灰烬,和一眉原路返回,两人商量之后决定离开任家诸人,绕路返回义庄。
这一是为了不连累任家,常威交代任家没有参与幽冥教之事,被牵连进来纯属倒霉。
二是甩开累赘,轻装返回义庄,准备突袭地宫的作战计划,按照左丘的想法是今夜或是明晚进攻地宫,最好是今夜。
再把张道冲拉上,这样保险,所以这个时候再和那些小喽啰纠缠就不值当了,宋帝殿殿主余道人才是大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