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男子这才满意的点点头,“那我就先告辞了,艾大人早点休息。”说完便飞身离开。
艾仲独自瘫坐在椅子中,思绪万千。虽然他很不想参与皇子争储的斗争中,可是他的命脉被人捏在手心里,他已经身不由己了。
国师府中却是另一番风景。
国师符且顿光着上半身,正躺在他柔软的大床上左拥右抱,与两位美貌侍妾玩的不亦乐乎。
突然,两位侍妾同时闷哼一声,接着就软倒在他身上再无动静。
符且顿一把推开侍妾,迅速翻身越起,就看见一个蒙面的黑衣女子站在房中看着她。
黑衣女子全身都包裹在黑色夜行衣中,但是却可以看出身段十分的窈窕,露在外面的一双大眼睛闪烁着黑宝石一般幽深的光泽,上翘的长睫毛微微上下跳动,给人一种狡黠的感觉。虽然看不见面容,也能知道是个美貌灵动的女子。
“哟,哪里来的小美人,这是来找本国师投怀送抱来了吗?”符且顿坏笑着。
他虽已近不惑之年,但是他善于驻颜之术,看起来仍旧如同二十多岁的俊美少年,他能成为国师也就是因为他为北苍皇帝提供驻颜秘术。
“符大人府上美女众多,小女子姿容丑陋,可不敢污了符大人的眼。”黑衣女子开口了,声音清澈听动听,如空谷幽兰。
听到这声音符且顿心里更是被挠的心痒痒,他这个人没什么别的爱好,就是喜欢美女。不过他风流却不下流,他只采愿意被采的花。
“是美是丑还是等我看了再说吧。”他说完凌空一跃,一掌就对黑衣女子攻了过去。
黑衣女子反应很快,一抬手就挡住了这一掌,两人就此缠斗起来。
符且顿自诩武功还不错,本想先制服这黑衣女子,看看她美貌的小脸蛋,再来审问她的来历。
可是交手后他就知道自己打错了算盘,他根本就不是这黑衣女子的对手。不过二十来招,他就被黑衣女子一脚踹在心口,又飞回了床上。
符且顿揉了揉心口,痛的龇牙咧嘴,“你一个女子怎么如此野蛮。”
“符大人说的没错,小女子不仅姿容不佳还粗鲁野蛮,符大人还是别再打什么歪主意了。”黑衣女子的声音中有一点愉悦。
符且顿拉过床边的衣衫披上,却也不敢再造次,免得再被打。这要是打在身上倒还好,倘若一个不慎被打到他俊美的脸,他还如何去招蜂引蝶。
“小美人既然不是来投怀送抱的,那深夜潜入我的房中干嘛来了?该不会是来窥视我的美貌吧?”行动上不敢造次,嘴巴上沾点便宜还是可以的。
黑衣女子也不在意,“我是受命于二皇子而来。”
符且顿愣了一下,心里大概明白黑衣女子的来意了。不过他可不傻,二皇子哪里是辛皇后的对手,他才不想把小命搭在二皇子那里,他还没有阅尽这天下美人呢。
“二皇子?那可真是稀客啊。小美人既然是二皇子派来的人,何必以这种方式进来呢。直接让侍卫通报一声,我一定会举双手欢迎。”
黑衣女子知道符且顿是在装傻,于是直接把话挑明,“二皇子希望你能支持他。”
“哎呀,我符且顿何德何能,哪里能支持的了二皇子,小美人可别说笑了。”符且顿连连叫苦。
“符大人不必急着拒绝,不如先看看这个再说。”黑衣女子从袖口里拿出一张纸递给符且顿。
符且顿展开纸看了一眼就变了脸。
纸上只有短短几句话,“怕相思,已相思,轮到相思没处辞,眉间露一丝。”
这是一首好词,他此刻却全无心思欣赏,因为这纸上的字迹正是出自他之手,是他写给皇上的乔美人的。
乔美人二八芳龄入宫,因为没有家世又不会争宠,只被皇上宠幸了一次就遗忘了,自此常被宫里其他的嫔妃排挤欺负。
符且顿那日也是偶然经过御花园,看见乔美人独坐草地上,莹莹秋水眸中有着淡淡的哀愁,孤独缠绵在她的身边,让她有种如雾要飘散的美,他对她的印象就定格在了那一刻。
后来他得知乔美人不受皇上喜爱,便对她展开追求,一封封缠绵悱恻、苦苦相思的情诗日日送到乔美人的手中。最后乔美人终于抗拒不了皇上的冷漠以及他如火的热情,便与他暗通款曲了。
而他现在手中的这封情诗,就是他当时写给乔美人的其中一封。而这黑衣女子将情诗拿给他看,肯定是知晓这情诗的秘密的。
符且顿按捺住躁动的心,语气尽量平和的问:“你怎么会有这个?”
“当然是从乔美人那里拿来的,二皇子那里还有很多。”黑衣女子眉眼弯弯,很是高兴能看见符且顿吃瘪。
符且顿无力的扶额,“二皇子究竟想要什么?”
“符大人是聪明人,二皇子想要什么你难道不清楚吗?还是说符大人舍不得辛皇后事成后打算送你的二十个国色天香的没人?”
符且顿心下又是一惊,二皇子居然连他与辛皇后的协议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什么时候有这么大能量了。
符且顿尚未说话,黑色女子又故作恍然的道:“哎呀,我差点忘了。若是这些情诗出现在了皇上的御案上,符大人应该是没命去享受那些国色天香的美人了。”
明知黑衣女子是在故意气他,符且顿却无话反驳。
天威不可犯,皇上的女人哪怕他不要了孤独终老,也不能委身他人的。要是皇上知道他睡了乔美人,一定会把他们俩都凌迟的。
“既然你们知道我与辛皇后有协议,我若就如此违背,辛皇后也不会放过我的。”
黑衣女子宝石般的大眼睛眨了眨,“这人嘛,早死晚死总归都是要死的。但是晚一天死总比早一天死好,对吧?符大人总不会希望这些情诗明日就出现在皇上的御案上吧。”
这话听的符且顿差点吐血,什么叫早死晚死总归是要死的,这就是把他划入了必死的行列了吗?这要是这样的话,早一天晚一天又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