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凑巧。
心念一动,高文又抽出一支箭,仍然是毫不费力地将强弓拉成满月。这一回,他并没有急着射出这一箭,而是仔细地看了一眼靠在墙边的靶子。
院子颇大,靶子距离自己其实也就三十来米左右。虽说不远,可正中那个圆心看起来却只是一个小点,加上夜里光线昏暗,要想瞄准了射中靶心,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是的,不过是运气好而已。
高文手一松,羽箭夺弦而出。
这个时候,他突然发现羽箭虽然射出,可自己同那枚飞矢的联系却没有断绝。好象自己的手臂朝前无限延伸,直接将箭戳在靶子上一般。
“咻”“嚓”,又是精妙的一箭,根本就不用瞄准啊!
想不到我高文也是个神射手。
高文低下头,借着月光看了看自己满是厚茧的十指好象明白了什么。可想,拉弓射箭这个动作从前的高文不知道练习过多少次,击中目标已经成为一种本能。
看来,这具身体自己还有许多需要熟悉的地方。
放下弓箭之后,高文又摘下兵器架子上的一根白蜡杆子,手一抖,尖锐的呼啸声中,棍子舞成一团白光。似是受到白蜡杆子的驱使,身上的毛孔整个地收拢,眼前一黑,身体中那强大的力量仿佛要透体而出,带着自己翱翔于半空。
正在这个时候,织机的声音停了下来,然后是堂屋门打开的声音,是母亲已经做完今天的活儿。
眼前又能视物,高文心中惊讶:难怪先前痛打韩隗的时候如此顺利,难怪我一动手,其他三个民壮不敢上前,原来我却是一个武艺高强之人。只不过以前人有点傻,性子又和顺,这才叫别人欺到头上来了。
高文啊高文,原来你以前是个如此不堪之人!想我以往也是堂堂知识分子读书人,这穿越到明朝,却成了赳赳武夫。不,严格说来就是一个能打的城管。
其实,这也是一件好事。在缺衣少药,一场感冒就能死人的古代,有具健壮的身体比什么都强。而且,这里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丛林,有一技傍身,遇到突发情况,也有保命的手段。
在穿越过来的那一瞬间,我还想着科举入仕,做一个标准的古代文人。其实,有一身武艺和读书上进并不冲突。实际上,古代书生中有不少人都有不错的武艺。比如诗仙李白就是个剑客,王阳明也是武术大家。在明朝,不少读书人也带剑游历天下。所谓上马将,下马相。
礼、乐、射、御、书、数,君子六艺。这射,除了指射箭,也包括杀敌作战的本事。可见,文武双全乃是士大夫阶层必备的个人素质。只不过明朝中期之后崇文抑武,读书科举牵扯了读书人太多的精力,这才有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酸秀才层出不穷。
听到门响,高文扔掉手中棍子,转头看去,却见一个五十出头的老年妇人一只手端着油灯,一只手摸索着走了出来。
她面上有了不少皱纹,头发也已花白,声音孱弱:“文儿,娘刚织完手头布,这就去给你烧水。”
记忆中,父亲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哭了好几日,身体就不成了。后来为了维持娘俩的生计,就买了一台织机,靠着织织补补将自己拉扯到现在。大约是因为常年熬夜纺织,用眼过度,她在三年前就看不清东西。
虽然内心中还有不习惯自己生命中突然多了一个亲人,被母亲这么亲切地唤着,高文还是有些不自在。只是,一看到这中充满爱怜的脸,记忆深处那一股子母子亲情涌上心头,让他禁不住走上前去,一把扶助母亲,低声道:“娘,你眼睛不方便,不要管。我也累了,今天就不洗脚了。”
高母一笑:“憨子,你在外面忙衙门里的事情这么多天,有走了不知道多长的路,脚上也不知道臭成什么样子,不洗洗,睡得着吗?你现在可是吃公家饭的人,总归要有体面。”
“什么体面不体面的,儿子就是个民壮,跑腿的。”高文心中暗道:至于吃公家饭,不过是一个城管,今日打了韩隗那小人一顿,说不好这饭碗也已经砸了。
“这是傻话,就算你不是公家人,也得收拾得利索了。”高母握住高文一只手:“做人就得要干干净净的,咱们虽然穷,可不能叫人看不上。”
身不由己地被母亲拖着进了灶房,母亲又摸索着从壶里倒了点热水进木盆,让高文将鞋子脱掉。
原来,古人的灶头上都挂着一口陶罐,里面装着清水。如此,在做饭的时候灶口冒出的热气就能给罐子里的水加热。等到饭熟,水也开了。加上陶罐壁厚,保温效果不错,乃是寻常人家的必备之物。
自己确实是有些累了,坐在板凳上,将脚伸进温水中,高文舒服得禁不住呻吟了一声:“畅快啊!”
正在这个时候,高母突然蹲下身去,伸出双手使劲地替高文搓起脚来。
高文尴尬得实在经受不住,忙道:“娘,还是我自己来吧,儿子多大的人了,如何能够让母亲做这种事情。”
“憨子,从小到大,不都是娘帮你洗脚吗?你啊……这种事情却是做不来的。”
“不不不,还是我自己来把。”高文忙拦住母亲的手,飞快地揉着自己的脚踝,将一根根细小的泥垢搓了出来。
他心中也是叹息,看来,我以前还真是个没用之人啊!连洗脚这种事情都做不来,更别说干活谋生了。估计是娘实在太溺爱我这个独子,也难怪别人都叫我高傻子。
高母侧着耳朵听了半天,面上露出惊喜的神情:“文儿,你会洗脚了。太好了,太好了,我的儿子会洗脚了。”
高文哭笑不得,洗脚多大点事,至于这么高兴吗?
高母听到儿子已经知道收拾自己,一脸的欣慰,还有什么比一个母亲看到自己孩子长大懂事了更高兴的事情呢!
高文看到这神情,看了看破旧的房屋,良久才道:“娘,你眼睛不方便,干嘛点灯?”这不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吗,这句话有点不厚道,可高文还是忍不住这么想。
记忆中,母亲是一个非常节约的人,而且家里也穷得厉害,常常是一日三餐半点油星也无。一年到头,也就过年能够吃上几顿肉食。
高母笑道:“文儿果然懂事了,知道节俭持家了。是娘不好,浪费灯油。”她有点不好意思:“文儿你不是被衙门派差五日了吗,娘估摸着这么多天了,你又从来没出过门,必然会想家,说不准就会回来看看。这夜里走路看不清楚,若是摔了你怎么好,娘每晚都会点上灯给你照路。”
“文儿,娘想你了。”古人都不习惯表达自己的情感,说出这句话,即便是对自己的儿子,高母依旧面庞微红。
听到这话,高文洗叫的手停住了,低呼一声:“娘……每晚都会点灯,就为怕儿子看不清路……娘……是儿子不孝让你吃这么多苦。娘你都这么大年纪了,本该在家中享福。是儿子没本事,让你日夜操劳操心。”
心中一阵发酸,话还没有说完,眼泪就夺眶而出\/
“别哭,别哭,我的文儿哟。在娘的心目中,你是世界上最聪明最有本事的孩子。”高母听到高文细微的抽泣声,反伸出手来抚摩着他的脸庞:“娘有你这个孩儿,就满足了。”
感觉到母亲手心的温暖和那无尽的爱意,高文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泉水似地涌了出来。到这个时候,他才在感情上彻底接受了这个母亲。
高文伸出手来,水淋淋地抓住母亲的手,道:“娘,你说对了,儿子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最有本事之人。儿子发誓,一定会让你老人家过上想象不出的好日子。我有这个决心,也有这个能力。”
高母:“痴儿,什么好日子坏日子的,只要你平平安安,娘就高兴。别哭,别哭,可是在外间出差的时候碰到什么不开心的事,给娘说说。”
高文忙一把抹干面上的泪水,笑道:“娘,没什么不开心的。儿子今天很高兴,非常高兴。儿子知道以后该怎么做了。”
“高兴就好,高兴就好,快去歇了吧。你的手湿淋淋的,都将娘的褂子弄脏了。还是那句话,咱们虽穷,可也得收拾得齐整,不能叫人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