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说......这个稻米,是......”李信抬头看着陈骁,缓缓开口问道,“来自占城?”
陈骁见李信说破这稻米的来历,总算松了口气,点了点头,道:“正是。”
得到了肯定的李信目光更加炽热,望着手中的一小把稻米,竟然仿佛望着一整座金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的确是一座金山。
其实,李信并不是农业出身,光是从肉眼辨别形态的话,除了能知道手里这一把东西是水稻以外,就看不出任何别的更多的信息了。但是,他毕竟还有一个相当聪明的大脑。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陈骁必不可能随便抓一把稻米就当成是陈幼澜的新婚贺礼吧?那可真就成了砸场子了,还不如直接不来呢。
既然陈骁如此执着地要按照约定参加陈幼澜的婚礼,祝福她和李信,那么他绝不可能搞出这种乱七八糟的操作来,他怀里的这一小包稻米,必定有特殊的名堂。
于是,李信立即想到了两个字:“良种”。
联系到陈骁一直在南方驻军,距离后世中南半岛的越南非常近......这些信息在李信脑海中综合起来,迅速地转化为两个字:占城。
占城是东南亚的一个小国。它本身倒是没有太多值得注意的地方,最多只是在大唐的南部边境与大唐偶尔发生一两回摩擦罢了,输多胜少,大多数时候都只有被大唐按在地上摩擦的分。
但是,占城虽然国小,却有一件宝物,那就是占城稻。
如今大唐种的稻米,只能一年一熟,而且产量并不高。可占城稻就不一样了,在南方温暖的气候下甚至可以一年两熟,两年三熟,而且颗粒饱满,产量远远高过大唐现在广泛种植的水稻品种。
李信早就想过去搞一点占城稻来,但是却没有机会——人家占城人也不傻,严格禁止种子外流。
没想到,陈骁竟然想办法搞到了这件宝物。
李信的心情有些激动。
只能说,上天是公平的。在富饶的神州沃土上,老天爷创造了勤劳而又踏实的华夏民族,但是却没有给他们足够优良的作物。华夏本土的粮食作物,不管是水稻还是小麦,在产量上都有非常大的缺陷。
更不用说玉米、土豆这些好长又饱人的作物了,它们从一开始就生长在遥远的美洲大陆,被印第安人掌控着。
要不怎么后世有句调侃的话叫“天佑美利坚”呢?美洲大陆的地理、气候、资源,都是得天独厚的一份,大片大片的平原随意开垦一下就是良田,撒一把种子下去,不怎么需要侍弄,就能自己长出作物来,让人吃得饱饱的。
相比之下,华夏虽然也有极好的农田,但是却很分散,不够集中。绝大多数人都只能靠勤恳的耕种,才能在收获的季节得到活命的粮食。在漫长的历史当中,这样的生活模式教会了华夏民族一件事:只有勤劳的人才能活下去。
这两个字深刻在每个人心中,最后内化为华夏人最深的文化血脉,也成为了华夏人征服世界的最重要的武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