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书人的朋友是个货郎,在大山深处兜售一些主妇们所需要的东西。和说书人一样,货郎也跑遍了大山的各个角落;和说书人不一样的是:他有家,尽管他一年到头在家里也呆不了几天。
“你家的大小子长得越来越像你了。”
货郎在家的日子,总会邀请说书人去家里喝上一杯。酒过三巡之后,说书人难免会说出几句奉承的话。可话一出口,说书人又后悔了。
幸好朋友没有过份的挑剔,而且还对说书人的判断表示了欢迎。但女主人的脸色却黑了下来,她狠狠地瞪了一眼说书人。
说书人对此并不在乎,他对这个被偷来的女人不屑一顾。
要说他这个朋友也算是个白面书生,虽然背驼了,但也不至于偷这么个女人。
那女人不仅皮肤黑,长像也极一般,一张大脸整天耷拉着。矮瘦的身材,勾不起男人的一点兴趣。
也不能这么说。说书人觉得自己的想法过于武断。
要说这女人有一点却是会让男人很钟情,那就是她烧得一手好饭菜。
老话说的好,“是女三分色”。谁让男人生得贱来着,从育娃的角度讲,这女人就显出了金贵。
说书人没碰过女人,可吃不着母猪肉,还不允许掩看母猪跑。
自己其实没少看母猪跑。原本真不理解这色是啥玩意儿。可看了一个个高大雄伟的男人在女人面前的那个贱样,自己终于明白了色是啥玩意儿。也许朋友的选择是明智的。像他这种身份,能找个这样的媳妇儿已经是最好的了。
据说这个女人以前的男人在县剧团工作,而且风流韵事传遍了整个县城,也难怪这个女人会跟着这个朋友跑到救兵山。
女人以前的男人的弟弟来救兵山找过一回女人,那次正好让说书人撞上了。
那个弟弟是一个掘强的小伙子。为了接走他的嫂子,他竟在院子里蹲了一天,直到把这家的男主人等回来。
两个人关上门开始说事儿。说书人当时也在场。
说事儿的两人都无意隐瞒“偷人”的这件事,他们似乎有意让说书人当个见证人。
“俺要把俺嫂和俺侄儿接回去。”
小伙儿说话挺直。
这个小伙儿看起来挺精明,他一眼就猜出男主人手里抱的是谁家的孩子。
男主人没吱声,他只是哄孩子睡觉。
“俺要把俺嫂和俺侄儿接回去!”
小伙儿又重复了一遍来此地的目的。语气中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豪迈。
“你嚷嚷啥!没看见——孩子要睡觉吗。”
朋友表情很严肃,说话的语气也意味深长。话外之意,就是:就你这么个毛头小伙儿,能照顾好你嫂和你侄儿?
这话外之意,说书人是听出来了。就不知这小伙儿听没听出来。
不过,这小伙倒被朋友的这种气魄震摄住了。他看出男主人不是装装样子,他是真稀罕这个孩子。这样的男人不好找,可以说,大山里可能找不出一个真心稀罕别人孩子的继父。
孩子睡着了。男主人也没搭理小伙儿,就转身出去了。
小伙儿本要跟出去,女主人进来了。她看了说书人一眼,冷冷地对小伙儿说:“是你哥让你来的?”
小伙儿耷拉着头。
“那俺不跟你回去。”
女人恨恨地说。她正要转身出去,小伙却说话了。
“俺可以养你……”
小伙儿没抬头,语气却也透着坚定。
女人停了一下,走出了那扇门。
小伙表现出了犹豫,他没有动,而是用手拚命地揉起自己的衣襟儿。说书人为了缓和气氛,开始和小伙攀谈,但小伙儿一直没有应答他。直到说书人觉得自己有些累了,他就不再说了。
“这家人姓啥?”
小伙子却突然冒出了一句。
对这个问题,说书人产生了一定的警惕,可马上他就放松了下来。他尽可能简练而全面地回答道:
“姜,姜驼子,他可是这座山里有名的货郎。”
小伙子走了,他没有等到第二天天亮就离开了救兵山。说书人知道那段回去的路,他要在白天走,也得走一整天。
说书人认为女人以前男人的家人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小伙儿回去搬救兵了。但直到那个女人又为姜家生了四个儿子,他也没听说姜家发生过什么过激事件。
姜驼子有了四个自己的儿子,这让说书人多少有点重视了。他不再挑剔那个女人的长相了。
真是“人不可貌象”,像她这样的女人也能生出黑白子,这不仅证明这个女人不简单,更证明这个朋友也不简单。
说书人很早便探查出了这个朋友的来历,但他一直以为他的这个朋友只是个外来种,是莫黄为了报答姜家让她成为罗桓大仙而做的投桃报李。
看来自己以前的想法是错误的。也许当时那个姜掌柜可能都以为这个神女赐与的孩子其实是与姜家无关的。莫家让神女赐与了这个孩子只是为了弥补三弟公祖的不告而别。可现在看来,这个孩子是有莫家血统的。
说书人判断的依据就是朋友的大儿子和二儿子是双棒儿,而且是一白一黑。
当初大少爷和二哥就是黑白双棒儿。说书人心中琢磨道,这姜家的黑白双棒儿和莫家的黑白双子不同的是:这次黑的成了老大,白的成了老二。
黑白子?这不应是巧合。
姜陀子不是维祖和履祖的后人,难道他是莫黄的孩子?
说书人的内心产生了妒意。
也许世上没有人知道,自己喜欢莫黄,可莫黄竟和别人生了孩子。这怎么可能?
“也许不是姜陀子的原因。”
为了让自己的内心平复一些,说书人开始设想另一种可能。
“那就是姜陀子的媳妇儿和莫家有关。”
说书人尽量安慰着自己。
那就打听一下姜陀子的媳妇儿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