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卜至忠原本要说这不可能,可是,他想了想,妻子的话从来没有不应验的,于是顿了顿,改口问道:“蝉儿,那你说,陛下会选谁呢?”
如今,汉武帝想要重用李广利的心思,朝中大部分官员其实都心知肚明,可那又如何,毕竟,他之前就成功选出了两个身边的近臣,却成了绝世武将,李广利即便不如卫青和霍去病,大多数人肯定都以为,这一次,汉武帝的眼光差不到哪里去。
卜至忠认为不可能,也不是空穴来风的。
如果没有金知蝉这个穿越者,汉武帝肯定会把李广利这个白痴用到叛逃为止。
“呵呵呵,郎君,这点放心,这一次,可不是陛下想要指定谁就指定谁的问题了。陛下的年纪大了,眼光也变得极差了。你说,如果接连两次遭遇惨败,陛下他还会坚持自己选定的人选吗?”金知蝉笑着回答,可她的心里面却想到了另外一件事。
受降城北之战,就在明年,也就是太初二年,即将发生的一场战争,因为一个将领自己的失误,坑死了两万大汉好儿郎。
汉受降城,位于秦汉长城以北,据金知蝉所知,其大致的地点,在朔方郡高阙关西北的漠北草原地带。建造这座远在漠北的城池,目的就是为了迎接匈奴儿单于部下左大都尉投降用的。它也是自西汉以来在文献中所记载的受降城中,唯一一座真正为接受敌人投降而建的受降城。
至于后世其他朝代所建造的那些所谓的受降城,只是个名字而已。
太初元年五月左右,汉武帝命令因杅将军公孙敖在塞外建立受降城,当时,金知蝉就曾经让卜至忠上过一道谏阻此事的奏章。
汉武帝想要建造的受降城位于漠北,那里和朔方郡隔着大漠,周边只是有少数的绿洲,其余地方全都是沙漠和戈壁,因此,想要建成这座远隔千里之外的城市,势必要耗费无数的人力和物资,为了一个并不能够确定是否是圈套的投降者,耗费如此之大,得不偿失。
何况,匈奴人一旦下决心要攻下这座城池,只需要派数万人围困这座城池即可,到时候,大汉若是要救援这座城市,势必要加派更多的汉军出征。可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卫青和霍去病了,残存的诸将当中,未必有能够担当统帅的大将。
再则,大军穿过大漠的时候,如果找不到水源,或者被匈奴人污染了水源,势必会对汉军造成非常大的非战战损。
因此,金知蝉建议,即便汉武帝一定要建造受降城,那还不如在漠南的最北部,靠近大漠的边缘地带,择一善地而建城。这样的话,大汉想要救援也很方便。
结果,自然是汉武帝根本就不会听取卜至忠,或者说金知蝉的意见,依然固执己见的在原本已经选定的地点建城。
不过,汉武帝还是听取了金知蝉的另外一个意见。
金知蝉还提到,一点在受降城还是建城,便立即以五千人唯一一队的斥候军,在受降城以北10里以外,将能够看到大大小小的草原全都将之焚烧,目的自然是让匈奴人无法在太靠近受降城地区继续放牧,在这里长久的呆下去。这之后,一旦受降城附近没有了草原,匈奴人即便真的派兵围困受降城,也无法持久。
因为,匈奴人围城的时候,势必要带上牛羊作为军粮,没有了牧草,牛羊无法进食,就导致匈奴人在这里呆不长。
在公孙敖建造受降城的时候,真的命人跑到向北十里外焚烧草原。
“老爷,夫人,公孙太守的车驾就在前面。”就在此时,有下人到马车旁,低声禀报道。
“死胖子!”金知蝉用极低的声音嘟囔了一句,可卜至忠还是听到了。
“蝉儿,你先睡吧!……我去看望一下厚乐兄!”卜至忠苦笑着摇了摇头,安抚了几句,便起身披好羽绒服他,下了马车,在那个下人的引领之下,到前面去见公孙厚乐去了。
卜至忠实在是有些想不通,他的妻子为什么一直都对他这个唯一的朋友表现出了一丝敌视、而且很厌烦的样子,只要一提到公孙厚乐,金知蝉总是喜欢说‘死胖子’三个字。
北海郡虽然就在东莱郡的左近,可是,两人毕竟已经帅牧守一地的郡守,故此,这十年间,他们两个好友除了每月的书信往来之外,私下里也就之前见过那么一次而已。幸好,他们都还年轻,卜至忠不到三十岁,公孙厚乐几年也才刚满三十岁,此次返回长安城,更多了见面的机会。
两人再次见面,公孙厚乐已经是儿女成群。这厮妻妾成群,身体经过兵学院的锤炼,底子还算是不错,身边有这么多女人,自然也就能生。
这不,这个死胖子先是显摆似得,他知道卜至忠听到他的车驾在前面,一定会亲自来见他,于是,他便早早让自己的儿女们,像是‘示威’似得,分列在他的身旁。
“志忠老弟,为兄真是想死你了。你们快叫卜叔叔。”公孙厚乐非常激动地说道。
幸好,这个时代没有拥抱礼,不然的话,此时此刻一见到卜至忠,这个死胖子肯定会上前一把紧紧抱住卜至忠,好显摆他们之间的好基情。
卜至忠猛然看到十几个小萝卜头齐声怯生生地叫自己叔父,头有些发蒙,他知道这十年间,公孙厚乐生了不少孩子,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好兄弟居然生了这么多,要知道,眼前这些还不是全部,在公孙厚乐的身后,还有两个奶娘抱着两个还抱在襁褓里的婴儿。
“好好好,贤兄,小弟这次来,没有准备太多的礼物,等一会儿,小弟让人把礼物给孩子们送过去。”卜至忠手中其实是拿了礼物过来的,只是,他拿过来礼物的数量根本就不够分发给如此的侄子侄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