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老将军是满脸挂着浓重的笑容离开左冯翊太守府的,不过,先一步离开的人却是卜至忠。
毕竟,他如今是京兆郡太守,暂时离开无伤大雅,可是时间长了,若是让人知道了,难免会被‘有心’人弹劾其擅离职守,而汉武帝知道了,也难免会探问他们三个在左冯翊太守府中都谈了些什么。
这一次,卜至忠可是只带了一个随从,瞒过了很多人,才悄悄来见苏建和公孙厚乐的。
蝗灾过后,关中损失极小,粮食产量肯定比元封四年那场特大旱灾之前的收入少很多,可却也比遭遇旱灾和连续两次蝗灾的这三年中的产量超出了很多。
至于关东,有了可喜的变化,再也不是金系官员一枝独秀,卫系官员和桑弘羊一系的官员们从去年开始就积极准备,在郡中大力发展养殖业,尤其是养鸭业,通过这种积极应对方式,让他们终于缓解或是消灭了今年蝗灾对各地的影响。
之所以有差别,因为,今年的蝗灾较前两年规模都要较小一些,有得甚至没有被波及到。
相反,那些以儒门学派和道家学派为主官的郡县,其表现就差强人意,或者说是很糟糕才对。具体如何处置这些办事不利的官员,还要桑弘羊将各郡县详细的田赋统计出来,才能根据详细的情况加以处理。
随着夏收秋获的结束,从边关也陆续传来消息,赵破奴的那两万名精锐羽林军也陆陆续续终于逃回到了辽东郡以及河西走廊几郡当中。
这其中,逃亡辽东郡的那四千人队,以及田校尉所率领的敢死队,大部分都活了下来。但是让人感到悲伤的是,田校尉却倒在了归途之上。
田校尉今年刚五十,他年岁大了,再加上进攻单于庭东南面那个中型部落的时候,不幸受了箭伤,最终病死在路上。
那个时候,大漠已经进入夏天,士兵们没有办法把他的骸骨带回大汉,就只能按照惯例,在草原上将其尸骨焚化,将其骨灰带了回来。
而向西分散逃走的那一万人,十个千人小队却损失惨重,其中有五个被匈奴左部围歼,二个损失了过半的人手,有三个千人队侥幸从匈奴包围圈中的缝隙钻了出来,可这其中有一队不行遇上了沙暴,彻底在沙暴中迷失了方向,最终全队覆灭,没有一个能够或者逃出大漠。
郭纵的这一队就非常幸运,一千人的部队逃到张掖郡的时候,居然只损失了七人。郭纵也得了不轻的病症,好在,他作为护军,军中的二号人物,身上并不缺少卜府出品的良药,这才熬到了张掖郡。
恰巧被公孙敖派出的斥候发现,他们算是从西边逃出第一个找到汉军郡县的千人队了。
西边的剩下几支千人队,直到第二年春天,才陆陆续续才返回到河西四郡北方边界中。
公孙敖是临出发到张掖郡的是,得了他儿子公孙厚乐从卜至忠那里得到的暗示,才会一直派大量的斥候在张掖县以北的边境寻觅汉军。
而郭纵等人的回归,也给河西四郡的郡尉们提了醒,他们也全都派斥候在郡界以北的地区寻觅汉军,使得后续返回的汉军部队都得到了及时的引到,补给和救治。
得到消息之后,金知蝉心里也变得有些茫然。她出得计策的确是让两万汉军免于全部被围歼的悲惨结局,可是,假如郭纵他们并没有分兵,并没有从西边突围的话,他们最终的结局又会是什么呢?
说不定,第一次成功突围后的他们,能够活着逃回来的汉军士兵会变得更多,也说不定。
还有,金知蝉真不想不通,那些从漠北到河西走廊这片区域当中逃亡的汉军士兵们是如何躲过整整一个冬天的。
既然有人逃了回来,那么赵破奴在漠北的遭遇也就再也瞒不住了。
两万人的队伍,傻乎乎到了汉武帝和那个所谓的左大都督派来的使者预定的地点,结果被早就已经埋伏好的匈奴人包围,其间赵破奴的行动的确是非常可疑。
可是,究根追底,还是汉武帝自己的失误,张挚、卜至忠等人已经再三谏阻过他。可是,汉武帝依然一意孤行,为了那个左大都督,差一点就葬送了整整两万精锐羽林军,和四万匹优良的战马。
而且,接下来又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函待解决——那就是郭纵贸然抛弃主将,率领剩余部队突围,究竟是对还是错。
若是按照大汉朝的军律来讲,不管结果任何,郭纵所作所为都极大的触犯了军律,依律当斩无疑。尤其是在赵破奴的情况究竟是如何,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定论的情况下,更是宽宥不得。
肯定不能认定郭纵的行为是对的,因为,若是以此认定的话,以后,大汉军中其他人都会有样学样,随意抛弃大军的主将,自己选择逃路。
可若是认定郭纵的行为是错的,那么,有人就问了,难道非得让两万汉军如同傻瓜一样,在原地等他们那个心怀叵测,或者如同傻瓜一样的统帅,眼睁睁地看着匈奴人攻过来,在原地等死吗?
对于这一点,文臣的意见比较一致,武将的意见却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分裂。
文臣大多数都认为应该重处郭纵,因为他的举动破坏了汉律,也破坏了上下级之间关系的尊卑。武将们中有的人认为无所谓,有的人则认为应该褒奖,因为,他们自认为自己若是处在那个位置上的话,肯定不会像赵破奴那样,傻乎乎的自己去寻找水源。
军中有那么多的人,赵破奴又不是向导,他这不就是在找死吗?
甚至于,很多心理比较阴暗的将领,也同公孙敖和金知蝉一样,猜到了赵破奴暗中利用这个借口,悄悄地向匈奴单于投降,他所率领的两万汉军士兵就是他主动投降匈奴人而献上的投名状。
更有甚者,汉武帝心中也未必没有这样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