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言是他的未婚妻因为自卑于容貌,自相惭愧,配不上这样的美人,抑郁而终,此后裴探花就一直不曾婚配。
周时薇对古往今来的美人多有好奇,她喜爱美人,看着就赏心悦目,秀色可餐,若是可以真想天天一睁眼就看到的是美人。
陆直梁见她陷入痴迷,轻咳了两声,“探花楼就在前头。”
周时薇这才缓过神来,一步三回头望着探花府第,“不知道裴探花可否在府中。”
“这里是他的故里,裴探花不一定在。”陆直梁无情的打破了她的幻象,这个女人实在是肤浅。
若是有朝一日出现一个比他更好看的人,估计要迎上去“一见钟情”,把他抛在脑后了。
对于这样的女子口中的“喜欢”能有几分真切。陆直梁压下心里的不是滋味,踏入了探花楼。
探花楼之所以取名探花楼,是因为裴探花高中之前最爱来此楼吃饭,故而高中之后,店家就改名为“探花楼”,其中探花郎最爱吃的叫花鸡也成了一大招牌。
叫花鸡是用泥土和荷叶把一整只包起来烧,撕开荷叶,露出枣红色的肉,香味浓郁。
周时薇迫不及待的尝了一口,连呼“好烫好烫”,艰难的吃了下去,这才回味过来,入口酥软,香甜可口。
“裴探花喜欢吃的东西果然好吃。”
陆直梁:“……”
“若是裴探花坐在身旁与我一起吃叫花鸡那就更好了。”周时薇发出感慨。
陆直梁作揖,“告辞,陆某不配与周姑娘同桌。”
“别啊陆公子,”周时薇连忙拉住他的袖子,露出讨好的笑容,“这不是太好吃了吗,公子尝尝看。”
沏茶,夹菜,格外殷勤。做人总要有几分痴心妄想吗,说说而已。她自然知道最该珍惜的是陆公子。
陆直梁也是开玩笑的,慢条斯理的品尝这叫花鸡,肉质鲜美,透着荷叶的清香,的确堪称一绝。
吃完饭,就要消消食。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周时薇本想拽着陆直梁想折回探花府第,美名其曰散步,实则还在想能不能偶遇到裴探花。
洞知她心理的陆直梁,故意往另外一个方向走,“我看前头挺热闹的。”
周时薇只好乖乖的跟了上去,反正姑苏的一切都是新奇的,不一会儿就把裴探花的事情抛在脑后,认认真真的跟着陆直梁逛逛这姑苏城。
苔绿青石板街,斜阳斑驳身影。
熙熙攘攘的行人穿梭在着热闹的街道之上,街上的小贩有卖各色折扇,有卖各种款式的油纸伞,还有作栩栩如生的糖人。
陆直梁看着小摊上的货物,只觉得精致,透着一种水乡的清秀风雅。
只是人略多,刚要提醒周时薇莫要走散,就看到原本跟在身边的人什么时候站在一个卖糖葫芦摊子前,一动不动。
陆直梁唤了一声“周姑娘”,周时薇这才回过神来,“抱歉,我们继续往前走吧。”
就在此时迎面而来的行人撞上了陆直梁,险些让他撞到了旁边的摊子。周时薇连忙扶住他的身体,“陆公子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