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桂坊,是一条遍布餐厅和酒吧的小巷弄,更是港岛夜生活的殿堂之地,深受富豪名流喜爱。
林飞跟着沈颉澜来到兰桂坊后,发现这里已经人头攒动,酒吧门口也排起了长龙,其中大部分是老外,更有一些穿着时尚的年轻男女拿着啤酒站在路上嬉笑攀谈。
沈颉澜带林飞走进一家相对比较冷清的英式酒吧,这家酒吧她经常来,酒保和调酒师她都认识,都不需要开口,沈颉澜仅仅朝调酒师打了两个响指,调酒师便帮沈颉澜和林飞调了两杯罗伯罗伊鸡尾酒。
罗伯罗伊用威士忌作酒基,口味辛辣,沈颉澜却要了一杯又一杯,林飞知道,她肯定还是因为白天的事不开心,所以才会来借酒浇愁。
即便沈颉澜平时常喝罗伯罗伊,但这毕竟是烈酒,加上心情苦闷,一连四五杯下去后,沈颉澜很快便醉了,又哭又笑,不停喊爷爷,最后直接趴在吧台上睡着了。
沈明坤虽然因为沈家的大局,把沈颉澜养在外面,但这不代表他不疼沈颉澜,相反,沈坤明很疼爱沈颉澜,以前几乎每天都会去看自己这个孙女,这也是沈颉澜拼命为沈明坤奔波寻医的原因,虽然今天保镖说爷爷好转了,但她还是想见见爷爷,哪怕看一眼都行。
沈明坤是沈颉澜唯一真正意义上的亲人,但沈颉澜却连看他一眼的机会都没有,林飞看着这位命运有些悲惨的私生女,蓦地有些心疼。
毫无来由的,林飞忽然想起正在上学的妹妹,连林飞自己都觉得奇怪,于是抬头望向北方,望向林柔所在,深深看了一眼。
沈颉澜呼呼大睡,林飞见时候不早了,便架起沈颉澜准备离去,就在此时,林飞被三道身影挡住了去路。
三人虽然长得不像,但穿着打扮几乎一模一样,发型浮夸,嘴里叼着烟,上身都穿着一件皮衣,下身的牛仔裤也都塞进长筒靴子里,站在中间的那人脖子里还有一条蛇形文身,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文身男子取下香烟,吐出一口烟圈后说道:“兄弟,有好东西别一个人吃独食,要懂得分享。”
“就是,准备去哪家宾馆,一起玩玩呗。”
“四王一后,让你先来怎么样?”
另外两名男子也坏笑说道。
这三人比林飞和沈颉澜后进酒吧,见林飞和沈颉澜坐在吧台上,还以为林飞是在和沈颉澜搭讪,现在见林飞准备将醉酒的沈颉澜带走,更是以为林飞要带沈颉澜去开房了,于是便动了心思,想一起参与参与。
听到如此不堪入目的话,林飞眼神冰冷,依次看了三人一眼。
三人是附近有名的混混,平日里横行霸道惯了,人见人怕,但他们接触到林飞的眼神后,仿佛被狮子盯上一般,不自觉地呼吸一窒,并且咽了咽口水。
身边有沈颉澜要照顾,林飞也不愿意惹事,见这三人怂了之后,便扶着沈颉澜离开了。
林飞走后,三名小混混才回过神来,互相看了一眼后,文身男子喝道:“草,你们这两个怂包,居然就这么让他走了?”
两名男子低头无奈地看了他一眼,心想连老大你都不敢拦他,我们哪里敢。
文身男子可是堂堂和联胜的人,平日里何等威风霸气,回过神来的他越想越不爽,选择性地忘记了被林飞看一眼就吓尿的事,他看了一眼林飞走出去的方向,对两名手下恶狠狠说道:“跟我来!”
……
沈颉澜醉成这个样子,自然不能开车,于是林飞就当起了司机,把她送回家,虽然港岛的方向盘和内地相反,是在右面的,但对林飞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一样开得很稳。
林飞开着开着,一辆福特野马忽然从旁边疾驰而过,并且窜至林飞前面,迫使林飞降下速度后,野马回到林飞侧面,车里的人摇下窗户后冲林飞喊道:“喔吼!去开房咯!大家一起去!别想甩掉我们哦!”
野马里面的人正是刚才在酒吧拦住林飞的小混混,他们被林飞吓了一跳后觉得很没面子,所以不甘心就这么放林飞走,于是决定追出来找回场子,并且准备和林飞好好玩玩。
这种富二代小混混是最烦人的,平常就爱没事找事,并且做事没有分寸,不把人欺负到他们爽的地步是不会罢休的,一般人遇到这种人只能避而远之,否则一定会惹上一身麻烦。
刚才在酒吧里,林飞也没有理他们,不过不是因为怕他们,而是因为懒得去拍苍蝇,但在已经饶过他们一次的情况下,这三只苍蝇还敢飞到林飞面前,那就不要怪林飞拍死他们了。
林飞没有看他们,慢慢减速,把车停靠在路边。
小混混见林飞靠边停车,还以为林飞害怕、准备躲离他们,于是更加来劲,也把车停在路边,然后下车朝林飞走来。
林飞看了眼后座的沈颉澜,见其还在熟睡,于是把后座窗户打开一条缝透气后,便熄火下车。
三名混混中的文身男子见林飞下车,还以为林飞要求饶了,于是出言讥讽道:“小子,把你车上的妞交出来,今晚我可以放你一马。”
林飞并未看他,而是望向港岛的夜空,毫无情绪地说道:“你马上跪下,我也可以放你一马。”
从林飞停车开始,这三人注定会付出代价。
“哟,原来是大陆佬啊!”文身男子听到林飞用的是普通话、而不是粤语后,脸上嘲讽之意更甚。
很多港岛人天生有一种迷之优越感,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一直瞧不起内地人,觉得内地人都是乡巴佬。
“哈哈哈,老大,我看他应该是偷渡来的。”
“就是,土鳖大陆佬居然也敢泡我们港岛的妞,赶紧给我滚回内地种田去!”
另外两名小弟也在旁边嗤笑道。
林飞收回视线,漠然看了三人一眼,面无表情说道:“现在就算你们肯下跪,也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