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终于到了澹台齐出宫祈福这天,这是他登基以来最重要的一件大事,是象征着他真正成为帝王的开始。
澹台月在离宫之前,还特意来了我这里一趟。
那天晚上两个人稀里糊涂的谈了之后,我对他的曾经的怨恨确实消除了,澹台月也认为我是真的安下心来要同他一起过日子了。
“青漓,等朕回来,以后就什么都好了。”
“嗯,澹台月,你这次出宫最少要十天半月才能回来,如今外头天寒地冻,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在寺庙里的这段时间,你就安心祈福吧。”
“你刚刚叫朕什么?”
我以为澹台月不喜欢我这样称呼他,连忙想行礼道歉,可澹台月却是欢喜的抱住了我。
“朕以为,你再也不会这样称呼朕了,其实朕很欢喜。”
澹台月说他很欢喜听到我直呼他的名讳,可是他自己却忘记了,自从成了皇帝之后,他已经不再用‘我’来称呼他自己了。
等澹台月走了之后,我便找出很早就收拾好的包裹,澹台月,再见了。
在这十天里面,我并不是什么事都没有做,我已经见过太皇太后了,向她要回了我的自由。
尤记得太皇太后听到我的要求后,她像是看傻子一样的神情看着我,“你说什么,你要离开皇宫,你要离开陛下,哀家实在想不通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太皇太后,不是所有女人都像您这般幸运的,青漓要的从来都是自由。”
见到我如此决绝,太皇太后倒是无所谓,“好,那你记住,今日是你放弃了这一切,来日可不要后悔,你走吧,皇上那里哀家能替你瞒多久就多久,可是如若陛下仍旧执着于你,哀家不会再帮第二次。”
太皇太后与我之间本来就是利益交换,有了她这一层庇佑,我心里是安稳多了,我把她曾经送我的令牌还给她。
可是她却摆了摆手,“哀家送出去的东西,从来没有收回的道理,何况你离开皇宫的时候会用得上的。”
就这样,我得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在离开之前,我给澹台月留下了一封信,希望他能能谅解我的苦衷,这世上,什么都可以勉强,唯有感情,强求不得。
有了太皇太后的令牌,我这一路出宫顺利的很,直到我离开了皇宫,来到了京都的大街上,自由自在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我才感觉到真正的活着。
这次宫变,让我经历了人生的至暗时刻,我不想也不愿意再经历一次了。
我买了一匹马,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五里亭,可是到的时候却不见任何人的踪影。
难道是我来得太早了,我只好坐在五里亭里面一直等着公子衍和赵平,可是我从天亮等到了天黑,等到整个人都快冻住了,还是没能等来那个与我相约之人。
“不行,再等下去,我都快冻死了。”
我喃喃了一声,起身准备去骑马,怎么着也得先找个住的地方安顿下来。
但是,当我松开马儿的缰绳后,马儿却突然狂躁了起来,像是极度的不安和惶恐,这种情况难道是附近有危险。
我极力安抚着马儿的情绪,可惜这匹马儿最终还是离我而去。
“你给我站住,该死的!”
今天也太不顺了,该等的人没等到,就连交通工具都弃我而去,我的点也太背了。
刚喊完这句话,我就瞧见从不远处有些人影过来了,似乎还有马车声。
等到这些人到了眼前,我才彻底看清,这马车的身后居然有十几个黑衣人在追杀着,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秉持着保命要紧的原则,一个跳跃将自己藏到了亭子的侧边,歧途借助着天黑躲过这场无妄之灾。
但是,人倒霉起来是真的连喝凉水都会塞牙缝的,我才刚躲好,两方人马就在五里亭这里纠缠上了。
“主子,别管我们,你快跑,只要主子活着,就比什么都重要!”
“兄弟们,给我杀,这个人必须得活捉!”
就在双方口头上来往交战,手脚上互相厮杀的时候,一个身影不小心倒在了我的跟前,夜虽然已经深了,可是月光就在这时清晰无比的照清了对方的脸庞。
“红衣大侠?”
不对,他不是早就死了吗!
对方也显然发现了我,只不过他的反应就正常多了,他用身上仅带的匕首威胁住了我。
本就狭小的空间在匕首的衬托之下显得更加逼仄了,我被他逼得后腰撞到了柱子上,“大侠,我只是个路过的,你可不能滥杀无辜啊。”
看来,这个人只是和红衣大侠长得相似罢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我瞅着他的臂膀已经受了刀伤,再耽误下去,必死无疑。
这时候,一旁他的侍卫被前来的黑衣人打得连连后退,人倒在地上的时候,还不忘朝着他们自己的马匹吹了口哨。
下一刻,马儿就到了我们的身边。
这个时候,我就是再傻也知道应该先逃命为上,顾不上什么礼义廉耻,我一个起跳就跨上了马背,然后这群人就看着我一拍马屁股,然后一溜烟的跑了。
“你,你这个女人!”
身后传来了暴怒声,我回头望去,看见他们最后被黑衣人给包围成了一团,然后趁着黑衣人停下来的空档,脑子一热还是驾着马儿回去了。
谁让他长了一张和龙怀瑾一样的脸,当年的红衣大侠为了我确实费了不少心思,你小子就偷着乐吧,你这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了。
没人预料到一个已经逃跑的宵小之辈,居然还会折返回来救人,我冲着黑衣人按下了袖箭,我这身上别的不多,就银两和暗器最多,出入江湖,这两样东西是傍身的。
黑衣人的包围圈被我给打破了,这帮人瞅准时间,几乎是一对二钳制住了黑衣人,随后我朝着那人伸出了我的援手。
我低估了那人的体重,也高估了自己的臂力,我才拉到这人的手,下一个瞬间我就被扯下了马匹,待他上马后弯腰曲背单手将我搂了上去,这个姿势就极其像老鹰捉小鸡。
“驾!”
夜风呼呼得吹着脸庞,我出于本能紧紧的抱着这小子的腰肢,只希望自己别再摔下去了。
一路夜奔,几乎是跑到了天亮,这人才停了下来,而我的脸早就冻得梆硬。
他将我抱着下了马匹,随后道,“多谢姑娘昨夜相助,这里应该是安全了,我得回去救我的人。”
这人是傻了吧,在他想要上马的时候,我一把拉住了他的衣袖,“这位公子,你的侍卫为了救你,这会子怕是死透了,你再折返回去,除了显示你那么一丁点的仁爱之心,别的就是愚蠢了,再说,你的武功太差,根本就不是那黑衣人的对手,回去就是找死。”
我的话说得太过直白,这人被我说得根本回怼不了,到最后只有一句,“不用你管。”
好吧,昨天回头拉他一把已经是我仁至义尽了,我不再做无用功,肚子这时候咕咕叫了起来,我准备找个客栈先饱腹一顿,却不想这人和我一样可以开始叫起了肚子。
我忍不住想笑,看他一脸窘迫的样子,身上可能一分钱都没。
“跟我来吧,好歹昨晚你也帮了我,我请你吃饭。”
好在,这个时候他不再故作矜持,随着我走进了一家客栈,我点了八个包子,两碗鸡丝粥,外带两个大烧饼,在皇宫里的这段时间,我是真的吃也吃不好,睡也睡得不踏实,现在出来了,全身心都舒服了。
“那个,我吃不了这么多,你不用点这么多。”
我一愣,连忙喊住了要下去的小二,“小二哥,不好意思,麻烦再给我上一份一模一样的,我忘了给我朋友点了。”
“朋友,你这人怎么这般自来熟,我和你不过是萍水相逢,怎么就成你朋友了?”
虽说他长了一张和龙怀瑾一样的脸,可是性情方面真的就是个小孩子,我佯装吓他坏笑道,“既然不是朋友,那你待会就别吃,我这人对朋友大方的很,可对陌生人那是要多小气就多小气。”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好吧,我说过不过你,对不起,我错了。”
还真是个可爱的弟弟,我伸手想捏他的脸,又突然想到这个时代,男女授受不亲,就改为点了一下他的额头,“好了,逗你玩呢,这么认真,既然萍水相逢,这顿饭后,我们就此别过,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这下他倒是不说话了,等到吃的上来之后,我俩就开始狼吞虎咽得吃了起来,这外面的东西就是好吃,等到我们吃完,桌子上已经被吃空了,没想到这人饿起来,真的能吃下一头牛啊。
我打了一个饱嗝,准备结账,我身边的人突然伸手捂住了我的嘴巴。
“嘘。”
回头看去,门外正走过来一群人,我狐疑得看向这人,他轻声道,“是我的侍卫,他们被生擒了。”
那么看来,另外几个便是昨天晚上的黑衣人了。
我放下一锭银子,然后同他从后门溜走了。
“我得救他们,你能不能帮我?”
我摇了摇头,“对不起,我得活着,我要去漠北找一个人,我真的帮不了你了。”
我想公子衍应该是出了事,所以昨天我才没等到他,可不管如何,他是肯定会去漠北的,我的命现在同公子衍是绑定在一起的,我不能让自己出任何的意外,好不容易离开了大越的皇宫,现在没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挡我。
见到我这么态度坚决的拒绝了他,他的眼里有一点落寞,“刚刚不是说我们是朋友吗,其实,我这趟也是要去漠北的,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可以结伴通行,姑娘你一个人上路也不安全,我的侍卫起码还能保护我们。”
这人顶着一张和怀瑾一样的脸,还说着这般求情的话,我闭了闭眼,拳头握了握,“好,最后一次,但是你要听我的。”
“好。”
得,这小子一看刚刚就是装的。
我们在客栈后院,偷了两套客人的衣服,然后又用银子买了一些装备,等我们两人再次出现在客栈中的时候,已然是一个怀了身孕的女子,和一个身体明显不好的年轻人。
“咳咳咳,咳咳咳,夫人,你走慢点啊。”
这小子,演戏还真有一套,比我强不少。
“相公啊,你这身子骨太差了,我还是给你请个大夫吧。”
我们的谈话在客栈中显得并不突兀,我们两人定了一个上等客房,然后进屋之后,就开始监视着隔壁那群黑衣人的举动。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追杀你,既然我要帮你,我得知道自己帮的是谁吧?”
这人倒是不再隐瞒,诚恳的告诉了我他的身份,”我是漠北人,之前身体受了伤,所以一直在外疗养,这次回漠北也是为了帮朋友,但是我那朋友身份特殊,所以有人阻止我回去。”
他很聪明,话说一半留一半,既没有对我说话,也没有对我说出全部的实情。
“我叫沈青漓,不知道兄台怎么称呼?”
“你可以叫我龙怀瑾。”
我这刚喝的茶水在下一刻就撒了出去,他说他叫龙怀瑾。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脸长得一模一样也就算了,怎么能连名字都是一样的呢?
“你说你之前身体受了伤,那么你是失忆了吗?”
他摇了摇头,“没有啊,又不是戏曲小说,我没有失忆,你怎么会这么问?”
“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
龙怀瑾想回答我,可是黑衣人的房间却传来了声响,看来事情成了。
先前用银子买了一些装备之外,我们还买了非常猛的蒙汗药,看来这些黑衣人是已经着道了。
我们两人赶忙趁着没人发现,进到了黑衣人的房间,随后龙怀瑾用随身带着的刀子割开了绑着自己侍卫的绳子,而我也在到处翻找的过程中,找到了一封信。
我没有打开信件来查看,而是直接给了龙怀瑾。
“走吧。”龙怀瑾转头对我说,可我却觉得不妥。
“稍等一下。”
这些黑衣人武功不弱,也不知道这个蒙汗药能维持多久的效果,不如想个法子,让他们醒来之后,一时半刻也追不上我们。
龙怀瑾有些狐疑的看着我,直到看到我伸手脱去一个黑衣人的衣服,即将要扒拉裤子的时候,他一个箭步上前拉住了我的手,脸色涨得绯红,“你要做什么啊!”
“看不出来吗,扒光他们的衣服啊,不然凭他们的脚力没一会儿功夫就追上来了。”
“可你是女的。”
他不说,我还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这时候我才后知后觉回来,“呃,我忘了,那你来,动作快点,然后把他们的衣服全扔出去。”
一番折腾过后,龙怀瑾处理了衣服,随后我们二人带着他的侍卫重新在这附近买了马车。
“怀瑾,我觉得我们得买两辆马车。”
龙怀瑾看着我,期待着我接下去的话,我知道我不说清楚,他是不回善罢甘休的。
“你的侍卫们这里一共有四人,他们身上的伤可大可小,他们几人摆脱黑衣人怕是不难,但是带着我们两个累赘,那就不容易了,所以,我的意思让你的侍卫们走大道去漠北,而我们走小道去,我刚刚趁着你买马车的时候,已经买了一张前往漠北的地图,小道其实更快,就是路途会难走一些,或者,你和你的侍卫们走,我自己一个人出发也行。”
我想,出于安全考虑,龙怀瑾应该会同意我的第二个方案才是,但是我猜错了,他让他的侍卫们自行离去,反倒是和我这个陌生人共乘一辆马车踏上了前往漠北的路。
对于真正的那个红衣大侠,我对他的认知其实很浅,我只知道他话不多,武功高强,除此之外,别的我就一无所知了,所以让我把眼前的这个龙怀瑾和曾经的那个红衣大侠联系在一处,我是真的有些做不到。
看着龙怀瑾,我会生出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来,“我问你,你家中可还有兄弟,你母亲是不是生了双生子?”
“没有,这个问题你前天就问过了,沈青漓,你到底想知道什么?”
和龙怀瑾一起赶路已经是第七天了,这一路上有他这个伴倒是不孤独,我送了耸肩,“没什么,只是你和我曾经认识的一个朋友长得很像,甚至名字都是一样的,只是你说你没有失忆,所以我就怀疑是不是你有过双胞胎的兄弟。”
这个事情,并没有什么隐瞒的必要,可是我说完之后,龙怀瑾的神色却有些不大愉悦了起来。
他该不会是生气了吧。
“那个,你生气了?”
龙怀瑾正在山洞里生着柴火,越靠近漠北,气温就越低,我们在马车上御寒已经是不现实的了,这小道上几乎没什么人家和商旅经过,所以想找客栈投宿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只好找了个山洞过夜避寒。
见龙怀瑾仍旧没有搭话,我只好站了起来走到了他的身边,“喂,要不要这么小气啊,我错了,我不该把你当成是我曾经的朋友,更不该老是把你和他联系在一起,对不起。”
这次确实是我说错话了,毕竟没人喜欢自己是个替身,哪怕只是一个朋友的替身也不行。
龙怀瑾皱着的眉头这时候才稍稍舒展开了一些,“那个红衣大侠,对你很好吗?”
“嗯,很好。”
跳跃的火苗照亮了整个山洞,连带着龙怀瑾的脸都变得有些红,紧接着他又问了下一句话,“那你喜欢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