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倾洛:???
“阿笙哥此话怎讲?”
“你真不懂?”
“我自是不懂,阿笙哥秀外慧中,快给我讲讲。”
“呵,夸人不重样的,老百姓面无苦色,物价水平恢复,面摊生意不错。”
“所以呢?”
“……说明物资不再紧张,老百姓手里有钱了。”
“是这个理!”象牙塔出来的自己果然还是需要社会的毒打才能明白,幸好跟着沈云笙,可以多看多听多学。
“大靖朝本来就重文轻武,那位大婶说的是:朝廷重新开始重科举,说明仗应该打赢了没有改朝换代,要是兵荒马乱的谁顾得上读书求学?”
“事有轻重缓急,去年开始重科举,那灾荒和边境战肯定在去年之前结束了,外交和民生问题解决了朝廷才会开始梳理科举。”
“哇!虽然我听不懂,但阿笙哥真厉害。”沈云笙小哥哥确定只上了一年学?这政治敏感度真高!
“通州偏北紧邻边境泸州,可今天那几个公子哥只带了六个侍卫就悠闲骑马玩乐,肯定是因为没有后顾之忧。”
……
“原来如此,还是阿笙哥看得透彻。”楚厚脸皮好听话不要钱的冒。
“啧,小短腿变成小马屁精了。”
“我说实话怎么是马屁?阿笙哥说的毫无道理。”
“刚还说我秀外慧中,看得透彻,现在又说我不讲道理,马屁精也有词穷的时候?”
“阿笙哥也有身在此山中看不清自己优秀的时候,我只是时刻提醒阿笙哥不可妄自菲薄。”
“贫!”沈云笙嗔道,耳根却是悄悄红了。
“明天先把要买的盐和衣料买好放到客栈,顺便打听你哥哥和军士是否返乡的消息?”
“好呀好呀,阿笙哥果然体贴入微,知疼着痒。”自己不止是是想哥哥了呢……
沈云笙:“……”就读过一年书的我差点接不上话。
“你读过书?说起来一套一套的。”
“哥哥读过,想哥哥了,哥哥怎么还不来找我?”翻个身眼睛一闭,我睡着了。
“真拿你没办法。”叹息一声屋内只剩绵长呼吸声。
第二天一大清早月亮姐姐还没打卡下班,沈云笙就醒了。
悄悄起床去后院扎了半个时辰马步才回到房间,楚倾洛还睡的跟小猪仔似的。
沈云笙没忍心叫醒“他”,“洛洛毕竟才五岁,跟自己风餐露宿奔波那么多天,是得多休息一会儿。”
洗漱一番,沈云笙便去到楼下给了跑腿费让小二帮忙出门买早餐了,自己顺便坐在大厅椅子上跟正在算账的客栈老板闲聊起来。
“老板生意不错啊,大清早就忙着呢。”吭哧憋了半天才勉强夸了一句,靓仔郁闷,马屁还得看天赋不成?
“哟,客官早啊,可不是嘛,今早早早就住进来几拨人,有的忙呢。”生意兴隆,看对方是个半大孩子,老板也不免嘚瑟起来。
“……那真是不错呀,听说仗早就打完了,这军士作何安排却不得知,邻居老婆婆天天念叨独子归家,不知老板有没有消息?”无中生邻,沈云笙小哥哥也是长本事了。
“那是挺可怜的。”不见兔子不撒鹰,客栈老板不接其他话茬。
“瞧我真不懂事,来之前老婆婆都交待过的。”反应过来的沈云笙赶紧塞过去一大把铜钱,“我也是觉得阿婆可怜才帮这个忙,老板财源广进,肯定最是积德行善。”
“不敢当不敢当,客官要问什么,我没有不应的。”嘴上说着不敢当,手却迅速收起了铜钱装进钱箱。“说起这军士归乡,我也是听过路客商说起的,如果不准确,可不关我的事。”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没有那样的道理。”沈云笙一喜,连忙保证。
老板看沈云笙识相喝了口茶润润喉道:“前年末咱这仗就打完了,还反过来夺了胡庭和金耀国各一座城。军士却拖了一年多迟迟没有安排,是因为咱犹如璞玉浑金的太子爷想要给那些死去,受伤或者要归乡的军士多争取些抚恤银钱。”
“咱英明神武的皇帝老爷也同意这样安抚民心,可咱国内被灾荒战乱折腾了这么几年,这银钱哪里来?自然是要挑起战争的胡庭和金耀国来承担。”谈到皇室,客栈老板和沈云笙同时向皇城方向恭敬拱手。
“要不说咱太子爷足智多谋呢?太子爷提议是一边谈判一边训练这多出来的军士,收着那两座城的赋税,挖着那两座城的矿产专门养兵,万一谈不拢也可以防止对方出兵。
“听说五个月前胡庭和金耀国已经妥协了,签订了休战协议,胡庭赔了好多战马和宝石,金耀国赔了好多铁矿石和金子来换取自家的城。
所以放这军士归乡也是最近的事了,你告诉阿婆莫急。”
“这些事情估摸着京城那边早就人尽皆知了,也就咱青山镇偏远,才还没有消息传来。”老板得意洋洋,开客栈住的都是天南海北的人,就是比别人先一步得到消息。
“是这个理,老板善心善行解阿婆之忧,定能财源滚滚来,小子就此谢过。”沈云笙拱手道谢,满脸认真。
“哈哈,应该的应该的,借客官吉言。”老板挣了钱,得了恭维心情很好,同样拱手相拜。
这时小二买早餐回来了,沈云笙接过早餐就告辞上楼了。
进了房间,看到楚倾洛刚醒,正坐在被窝迷糊着眼发呆,头上的呆毛还一翘一翘的。
沈云笙被萌了一脸,恶趣味地去拨正那根呆毛,呆毛却有自己的思想,依然坚持悠哉翘着,威武不能屈。
我压…
我翘…
楚倾洛:……
真是沈三岁!翻了个白眼,伸出小胖手推开沈云笙,自己的呆毛自己护!
“哈哈哈,不逗你了,快起来吃饭,买了大肉包子,豆浆油条,你保证喜欢。”听到想听的消息,沈云笙压力也小了一点,凭爹爹的身手就算不立功也能保全自身。
小哥哥笑眯了一双桃花眼,眼波流转,熠熠生辉,里面似盛满了满天星辰。
看呆了谁的眼?撞进了谁的心?
嘴角流出了可疑的口水,吸溜~
楚倾洛只觉有烟花在眼前绽放,璀璨短暂,却又真实绚烂。
“小呆子,听到没?”沈云笙转身摆饭。
“来了来了,这就起!”倾洛如梦初醒,赶紧起床洗漱。
在现代都二十二岁的人了,自己这花痴样真是没眼看。
洗漱完顺便照照铜镜确定里面的奶团子今天依然元气满满,才去桌边陪着美男子共享早餐。
“这包子针不戳,阿笙哥真是勤劳贤惠,连早餐都买的这么优秀。”
“哇,这就是油条吗?阿笙哥真是见多识广。”
“嗯,还有呢?”
“还有什么?”
“还有什么彩虹屁接着说,今个心情好,我照单全收。”
……
“嗯~,阿笙哥早睡早起,身体真好。”心情好?楚倾洛眼珠子一转,实在想不起来为什么,喝口豆浆补补脑。
“嗯,我知道。”
……哼!早就看出来了,阿笙小哥哥看着不苟言笑,其实也是个自恋的美少年呢!
吃完早餐,倾洛才想起来问沈云笙为什么心情好?
沈云笙就把自己打听到的消息说了出来。
“哇,这么说沈叔叔有可能已经回来了呢?”
“没错,爹爹要是回来定会去找我们,会不会有什么事耽搁了?”
两人相视一眼,决定先回清水村看看。
说做就做,两人下楼退了房,老板也没为难,没住够时间就退了一半银钱给他们。
清水村在隔壁古水镇,大人走路快的的话一天就能到,考虑到两人年纪小,走夜路不安全,沈云笙便花50文钱雇了一辆牛车前往。
到达清水村的时候已经傍晚,柔和温暖的太阳公公,娇羞绚烂的晚霞姑娘,在远处的群山上缓缓散步,依山傍水而建的村庄家家户户升起了炊烟袅袅。
村口的大榕树下,老人哄着孩子还不忘手指翻飞编着草鞋,勤劳的双手没有偷懒的时候。
孩童在蹦蹦跳跳捉迷藏,听到娘亲呼喊的吃饭声就一哄而散,再深的友情也比不得一碗稀饭。
牛车到村口就离开了,两人刚走进村子,老人们便立刻发现了这两个陌生孩子,纷纷七嘴八舌的问了起来。
“这两个孩子真俊俏,来找谁家啊?”
“对啊,是谁家的亲戚吗?”
“去村尾沈家?我记得家明小子前几天已经回来了。”
“你没记错,家明那孩子是回来了。”
沈云笙介绍自己,问了好,听说爹爹已经回来了,便迫不及待带着倾洛回了家。
留下一堆真是俊俏好儿郎的善意夸赞和炊烟一起消散在风中。
沈家在村尾,靠着后山,走到家门口,果然看到了家里大门开着。
沈云笙咧着嘴角走进去,便看到堂屋屋檐下竹椅上躺着的那熟悉的身影,和记忆中一般,不过一只腿上还缠着纱布,眼圈突然就红了。
沈家明正在闭眼假寐,一遍遍回想和妻子约定的路线地点,听到动静睁开眼便看到一个眼熟的十一二岁少年牵着个精致小娃娃正红着眼看着自己。
眨眨眼,不是做梦!
“阿笙?是阿笙吗?”沈家明激动,试探开口。
“爹爹,是阿笙回来了,呜~,我好想你。”沈云笙此时才真正像个十二岁的少年,牵着楚倾洛跑了过去,俯在爹爹怀里撒娇,诉说思念。
楚倾洛看的也是眼睛涩涩的,家遭巨变,刚七岁就要逃荒照顾弟妹,其实内心也很无助害怕的吧?
自己上一个七岁在干嘛呢?
哦,正在跟不服管教的小弟打架,领着大家爬树摘桃子,地里摘西瓜,河里捉螃蟹,树上找知了猴……
汗颜,确实挺无忧无虑的哈。
脑海中不禁哼起偶像唱的《逍遥叹》
“命运自认幽默想法太多由不得我,
壮志凌云几分酬知己难逢几分留。
……
爱已走到尽头,恨也放弃承诺。”
自己好歹有享受过二十多年的亲人疼爱,是时候认清现实:如今自己就是大靖朝孤女一枚。
就把那些美好藏在心里,把祝福打包到梦里送给家人。
捏紧沈云笙带着薄茧的手,别怕,楚倾洛,现在轮到你坚强了。
发泄一通,沈云笙在爹爹怀里不好意思起来,自己可是威严长子,这囧样竟然被小洛看到了,羞死人了!
看阿笙平复了情绪,沈父把两个孩子抱在怀里,急急问道:“阿笙,你娘亲呢?”
“娘亲还在山里,阿湛,阿磊和嘉嘉都在陪着娘亲。”
“啊?这孩子不是你小妹?那这孩子是?”沈父尴尬了,还以为这小娃娃是自己的小闺女呢?
“呃,这是楚倾洛,和哥哥在山里走散了,找不到哥哥就和我们住到一起,还给家里帮了大忙。”沈云笙也看出阿爹认错人了,急急解释,“小洛,这就是我爹爹,你沈叔。”
“沈叔叔好,是周婶婶和哥哥姐姐救了我。”楚倾洛连忙回神,恭敬问好。
“好好好,好孩子,就在家里住着,别怕,你是男娃还是女娃啊?”沈父很喜欢孩子,听到妻儿安然,也有心情关心其他。
“我是男孩子,哥哥说我是男孩子。”楚倾洛心里发虚,不会被发现了吧?
“啊?我怎么瞅着你像女娃娃。”沈父一脸不解。
楚倾洛红着眼大喊道:“我就是男娃娃,哥哥说男娃不会被叫赔钱货,我就是男娃。”
其实内心oS:演的还行吧,临场发挥,全靠我机智。
对不起了,阿笙哥,我不能坦白,秘密永远只能是秘密。
楚倾洛突然激动,沈父和沈云笙都发现了异常,不过两个大老爷们也不好说什么,只能赶紧手忙脚乱地哄。
万一真是女娃也只能等媳妇回来再去确认安抚。
三人聊的投入都忘了厨房门口还站着一个人,直到沈父想起来,就赶紧把郁亮叫过来介绍给儿子。
郁亮是个十八岁的精神小伙,是沈家明在战场上救的,被救后就一直跟着沈父。
他老家是南方的,遭了洪灾就他一个人逃了出来,五年前也不过十三岁,因为身材高大被抓了壮丁。
沈父的左腿是在回乡前为了救贵人受的伤,也是郁亮一路照顾他回家乡。
本来两人都商量好了等腿养好去接家人回来,谁知道就遇到大儿子突然返家。
沈云笙听了原委,抱拳向郁亮真诚道谢,“多谢郁大哥一路照顾我爹爹。”
郁亮也抱拳,却不知从何说起,紧张的脸都红了,明明是沈叔救了自己,这小公子怎么还谢自己?
沈父看出了郁亮的窘迫,就笑着解围:“好了,以后就是一家人,不兴那些虚礼,郁亮年纪大点,你们喊郁大哥就是,晚饭好了吗?开饭吧。”
三个再次互相见礼后,郁亮和沈云笙就扶着沈父到院子里石桌边一起用了晚餐。
饭后几人商议,沈父和楚倾洛待在家里,沈云笙明天休息一天,后天和郁亮一起出发去接周母几人。
沈父的腿其实好的差不多了,也想去接接妻子儿女。
其他三人都坚决不同意沈父一起,伤筋动骨一百天,此行又不是游山玩水,少则二十天,多则一个月才能回来,担心留下后遗症。
之前沈家明回来发现家里被褥衣物和锅碗瓢盆都不见了,世道太乱,房子能保存完好已是万幸,其他的都不强求。
所以他早早就安排郁亮去县里一次性买齐,棉花和布料雇了村里人缝了五套新被褥,妻儿回来就不用再费心。
正屋右边卧室是沈父沈母的房间,郁亮整理了左边那一间给沈云笙和小洛住,自己仍是住在西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