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 她来借本笔记马上就走,有时会在他家呆上半天。他家二楼是谭子恒的地盘,厨房客厅厕所在一楼,谭尽想找个由头上去都难。
所以, 即便是林诗兰一周来几次,她依旧对他的存在毫无察觉。
冥思苦想后, 谭尽决定改变他家客厅的格局。
沙发、电视, 电视柜被他全套移到了二楼的楼梯附近。
家里一贯没人说他。谭尽如此大动干戈,他们也没来问他为什么要把家具搬来搬去。从此以后,沙发被谭尽霸占, 林诗兰要上楼找谭子恒, 总能看见他。
而且, 活动区域变成客厅后, 离门最近的谭尽自然地变成了开门的负责人。
门铃一响, 他便懒洋洋地溜达过去, 问一句:“谁呀?”
林诗兰老实地报上姓名。
谭尽给她开门后,林诗兰通常会问:“我来找子恒哥学习, 他在家吗?”
如果谭尽回答在, 林诗兰会点点头,往二楼走;他要回答不在,她就不会进门,直接回家。
他们的对话也仅停留在这两句了。
六月, 谭子恒高考结束后, 林诗兰更常来找他了。
她每次背着一堆书来他家, 仿佛要学个昏天黑地,但他哥屋里的学习氛围却明显比之前松弛了许多。楼上的阵阵笑声传进谭尽的耳朵里,不知谭子恒说了什么逗她发笑,他们听上去好快乐。
放假了,林诗兰不再穿校服。
她自己的衣服大多风格休闲,各种短t恤配上一条宽松的裤子,她素净的脸上不抹脂粉,显得干净秀丽又青春无敌。
她不像上学时,扎着一丝不苟的马尾。林诗兰通常长发披肩,或者绑两个简单的麻花辫。
谭尽觉得她的麻花辫造型很可爱。
每次她梳那个发型,他都很想多跟她说两句话。
“我来找子恒哥,他在吗?”
门外,露出少女的半张脸,麻花辫尾巴的翘起来,精灵俏皮。
回答一个“在”字之后,林诗兰就要走了。谭尽望着她的小辫子,想要搭话,又不知道说点啥。
她歪着脑袋,奇怪地看着支支吾吾的他。
谭尽也想效仿他哥,说点俏皮话惹她发笑。脑子一抽,他语出惊人。
“他在。呵呵,你来找我哥假学习啦?”
“啊?”林诗兰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假学习?”
一双微愠的杏眼盯着他看,谭尽四肢冰冻,嘴角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先是出言讥讽,现下笑里藏针。沉默的对视中,林诗兰对谭子恒的弟弟不好的印象,渐渐复苏了。
她可不肯吃闷亏,嘴皮子一动,便把那话给他噎了回去。
“我假学习也是学啊,比不学习的好。”
“……”
谭尽没想到,林诗兰有关注到他不学习的事,四舍五入,她已经充分注意到他了。
他脸皮厚,被说“不学习”也不生气,甚至他还很高兴,自己终于在林诗兰那里有了存在感。
这天之后,谭尽开始有勇气和林诗兰搭话。
这天之后,林诗兰心中,她与谭尽正式结下了梁子。
林诗兰穿新裙子,在小区门口碰到谭家兄弟,她跟谭子恒打招呼。
谭子恒没注意她的裙子,路过的谭尽倒来了一句:“你穿新衣服啦?”
她感觉他说这话没安好心,警惕地摆出防御姿态:“关你什么事?”
摸摸脑袋,他说:“没啥,就是树下卖西瓜的大妈跟你撞衫了,提醒一下。”
林诗兰愤怒叉腰。谭尽快乐傻笑。
过几日,谭尽买了新球鞋,摆在电视柜上欣赏。
路过的林诗兰抓住报仇机会,扫了眼他的鞋,轻飘飘丢下一句:“这鞋假的吧。”
不给谭尽辩驳的机会,她已溜出大门。
互怼的次数多了,连谭子恒都察觉出了他俩的不和。他有意错开他们,让他们少见面。
暑假步入尾声,谭子恒被他理想的大学录取。
谭子恒临行前,林诗兰拿出自己攒了大半年的钱,送他一个钱包。
她把自己的心意画在小纸片上。
那张纸片被夹进钱包里,一并送他了。
高二。抱着要和谭子恒考到一个大学的决心,林诗兰继续刻苦地学习,把自己投入题海。
谭子恒去大城市后,林诗兰也不必再到谭家了。
谭尽以为先前他们斗嘴,是关系变亲近的信号。林诗兰的冷落让他回归了现实,她并没有要靠近他。
有时林诗兰在学校或者小区门口,偶遇谭尽,哪怕离得很近,她不会搭话。失去“谭子恒”这个唯一的交集,他们又回归了生分。
高二暑假,放假的谭子恒回雁县住几周。
得到消息的林诗兰迫不及待来谭家找他。
按门铃,又是谭尽开的。
他一脸兴味盎然,沿用之前跟她说话的风格,吸引她的注意。
“哟,这什么风把你刮来了?”
林诗兰压根不搭他的茬:“你哥在上面吗?”
谭尽刚说个嗯,她立马头也不回地上楼了。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
只不过,林诗兰不知道:每次她一按门铃,谭尽不论在做什么,都会立刻停下手中的事,用最快速度跑步到门口。
有次,他正在吃橘子,门铃响了。
谭尽着急忙慌咽下橘子瓣,橘子在喉咙一卡,把他卡得岔了气。他一边拍着胸脯,一边冲向门口。
用一贯的悠闲姿态替她打开门,他喉中不适,打了个嗝。
林诗兰问:“你哥在吗?”
谭尽点点头,挥手让她往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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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结怨录(2\/2)
她走了两步,感觉他的行为和平时不一样,说不清是因为什么,林诗兰返了回来。
“你怎么了?”
谭尽正想回她“没事”,一张嘴,又打了个嗝。
橘子吞得太快,害他打嗝不止。
发现了谭尽的不舒服,她招招手,让他到沙发坐下。
林诗兰有一套管用的止嗝方法。她看他嗝得难受,没功夫跟他慢慢解释,直接上手。她站立在他身旁,左手中指塞住他的左边耳洞,右手中指塞住右边的,两手的大拇指再抵住他的鼻子,将鼻孔堵住。
她的手冰冰的,却很软。
谭尽乖乖地坐着,一动也不动。奇异的姿势,她的双手在他的脸上展开,封住他的听觉与嗅觉。
他紧张极了,两只手抓紧沙发的布料,垂眼看着地板,不敢看林诗兰。
空气稀薄,谭尽打着嗝,声音被捏得细细的。
他小声问:“你要憋死我吗?”
“是啊,”她说:“把你的嘴闭上。”
领会到,她的指令是字面上的意思,谭尽照做,憋气闭嘴。
不一会儿,林诗兰松开手。
谭尽大口喘着气,抚着自己的胸脯调整呼吸。
气顺之后,他惊奇地发现,嗝止住了。
林诗兰眼中有得意的神采。
她抱着手臂,等待着谭尽的道谢。
他脸上,薄红未消,大概是缘于先前的缺氧。
眨眨眼,他脸颊小红痣艳艳,嘴唇艰难地动了动,说出的,居然不是“谢谢”……
他说:“真希望,你不找谭子恒了。”
一整天,林诗兰在脑中反复回想着谭尽的这句话。
每个字拆开,她知道意思。合在一起,她又猜不太准。
回家后,躺在床上仔细琢磨,她最终悟了。
谭尽,不想她再接近他哥。
——所以,他想表达的是:他讨厌她!他家不欢迎她!
这个结论,林诗兰越想越确信,越确信她就越气。
——凭什么啊?!
谭尽有那么讨厌她吗?为什么?
因为她每次按门铃,他要开门,所以他很烦?
因为她找他哥写作业,说话太大声,打扰到他看电视?
因为她身为外人,占用了谭子恒陪他踢球的时间?
好像都有道理。
但再怎么说,她刚帮完他,他就对自己恶语相向,发泄怨愤了吗?!
好吧!他看不惯她,她也懒得理他。
合不来的人,以后不来往就是了。
林诗兰在心里,把谭尽这个人物,盖上了“不友善”的印章。
高三。
林诗兰全力备考,心无旁骛。
这一年的雨季,雨水充足得令人害怕。
高考,林诗兰正常发挥,考上了她妈一直希望她上的专业与学校。那是全国名列前茅的一流大学,她为她妈赚足了面子。
收到录取通知后,林诗兰睡了很长很香的一觉,梦里雨声不绝。
七月一日,林诗兰的生日。
林诗兰不过生日。
这个日子她不记,她妈妈也不记,但谭子恒记得。
之前生日,谭子恒亲自送过她帆布包。高中毕业这一年的生日,他送了她一串水晶珠串,有心地托他弟转交给她。
一拆开礼物盒,见到珠串的第一眼,林诗兰就喜欢它。
手串的颜色,正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怎么能送得那么正好呢?
林诗兰迫不及待把它戴到手腕上。
“帮我谢谢子恒哥。”她冲送货的谭尽喊。
谭尽落荒而逃。
这份礼物,他捂了一个高中。
最终,借由他哥的名义,交到他喜欢的人手里。
他见到她开心的笑容,不知道她是喜欢礼物,还是喜欢送礼物的人。
不能细想……
他早知,林诗兰与谭子恒心意相通。
说他哥送的,她至少愿意戴一戴它。
林诗兰。
谭尽总是悄悄地望着她。
门铃叮叮咚咚响,组成她的名字。
小树林的火光中,藏着她的名字。
篮球场的观看席,写满她的名字。
他总是在心里,偷偷念着她的名字,再偷偷埋起来。
“林诗兰,生日快乐。”
18岁生日的那场雨。
她笑的时候,他也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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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誓中结(1\/2)
送出的手链, 不是谭尽暗恋故事的结尾。
他被自己第一志愿的大学录取,那所大学和林诗兰要去的大学离得特别近。就算她去向大城市,谭尽仍旧追随着她的脚步。
送出的手串, 是他们故事的开始。
——原本是那样的。
同年的7月中旬, 南屿市遭遇特大水灾,雁县是受灾最严重的地区。
雁县地处低洼,背靠大山, 三面环水。
洪灾期间,山洪爆发, 雁县通往外界的道路桥梁被尽数冲毁。全县断电断粮, 救援工作难以进行。
避难的雁县居民,几乎全部躲进了地势较高的石化厂。
谭尽的父母在逃难的路途中, 与谭尽失散。他们担惊受怕地呆了两天,以为儿子已经凶多吉少。
第三天, 新一波避难的人来了,谭尽也在其中。
他不仅没死,还救了一个女孩回来。
林诗兰在水灾中失去了母亲。谭尽找到她的时候,她被困在一辆小轿车的车顶, 神情呆滞。洪水淹到她的脚腕,她却不肯离开那辆车。
“我妈让我等着她回来。”林诗兰对他说。
谭尽四顾, 轿车周围已是一片汪洋。他狠下心,将她拖上自己的浮板。风雨飘摇, 她伏在他的肩头,哭声撕心裂肺。
石化厂里呆了不少的人, 这里却没有存储的食物和水。
雁县宛如一座孤岛, 大家焦急地等待着, 没有人知道救援何时能够到来。雨声不绝于耳, 对死亡的恐惧在人群中蔓延。
被谭尽带到石化厂后,林诗兰一直呆在角落,一言不发。
期间,有一个穿校服的女生路过她。没人注意她们的时候,女生往林诗兰的手里塞了半包饼干。
那人是谭尽的同班同学,苏鸽。
三模作弊,被全校通报后,苏鸽再没有在镇子上露过面。奶奶死了,爸爸被她亲手推进井里,苏鸽本来也不打算活过这个雨季。
呼啸的狂风暴雨里,人人自危,唯独苏鸽气定神闲,面容镇定。
她借着给饼干的时机,看清了林诗兰的样子。
——她正看着地面发呆,脸蛋白白的小小的,长睫下的阴影让苏鸽联想到蝴蝶破碎的翅膀。
原来这就是谭尽喜欢的人,他拒绝她告白的原因。
苏鸽停留了太久,林诗兰抬起头。
匆忙将饼干往她手中一塞,不等林诗兰说话,苏鸽便走开了。
次日,水位暴涨。
雁县附近发生巨型滑坡,河道下游,涨起的水迅速倒灌,淹入镇子。
房屋塌陷、道路分崩离析、树木连根拔起,被冲走的人们漂浮在大水中无异于一颗小石子……泥水卷起它所看见的一切,无情地带走。
滚滚洪流涌进石化厂,无措的人们被迫往厂里的更高处逃。
谭尽走在林诗兰旁边。他淌着水,加快步伐,留心观察着升高的水面。
突然,他听到队伍前方的爸爸急促地喊了声他的名字。
抬眼的那一刻,耳朵也接受到信号。
谭尽用尽全身力气,把林诗兰往身后重重一推。
洪水冲毁了石化厂的设备。仪器内部突发短路,储存在管道中的大量易燃原液被瞬间点燃。
霎时间,整个厂子沦为焚化炉。
林诗兰看见,石化厂高高的天花板。她仰面向下倒去,一串爆裂橙色的火团在她的眼前炸开,下一刻,厚厚的灰色烟云模糊了视野。
哭声,尖叫。
眼泪,血流。
上面是烫的火,
苏鸽从楼梯摔下来。
由高处往低处坠落,她想起春节,家家户户燃放烟火。
天空中的烟花,拖着长长的尾巴掉下来,落进沉沉浮浮。
死是黑色的。
黑色的水流压住她的身体,裹着她去往更深的黑暗。
肺里的空气用尽,她生命即将消散的前夕,一股微弱的力量逆着洪流扯住了她,而后,生生地将她拽了回来。
苏鸽睁开眼睛,看见林诗兰的脸。
林诗兰的两只手抓住她的胳膊,因为极度用力,表情扭曲。她很想告诉林诗兰:不用花费那个力气啦。
一张嘴,苏鸽吐出了一大口的血水。
林诗兰不断地与她说话。穿透了风雨声,她温暖的话,落进耳朵里,如此清晰。
“再坚持一下,我拉你上来。”
最终,林诗兰成功把她拉上了铁质爬梯。
设备平台窄小,原本是给工人短暂休息的地方,现在却容纳了三个人:林诗兰、苏鸽,谭尽。
石化厂的爆炸,得谭尽相助,林诗兰只伤到了皮肉。而苏鸽和谭尽,都被大面积烧伤。
谭尽最初是有意识的。他和林诗兰一同被汹涌的泥水冲走,皮肤剥落的剧痛使他能保持清醒,找准时机,谭尽抓住了大油罐外层的铁爬梯。
林诗兰扛起脱力的谭尽,带着他爬上了设备平台。
他的伤口血流不止,整个前胸血肉模糊。
“不要死。”
冰冷的雨水打向她的脸,林诗兰解下自己的外衣,手忙脚乱地缠在他身上。她的手被血染红了,血是温热的,他的伤口暴露在外,触目惊心。
“求求你,不要死。”
他合着眼,一动不动,没有回应她的话。
石化厂冒出浓烟,脚下浑浊的水流湍急,水飘着腐烂的家禽、塑料、车、树枝、锅碗,还有很多很多死人。
雨水打向他们的身体,锋利得像针。
林诗兰抬起手臂,擦掉脸上的水,试图从水里打捞起一件有用的东西,能缓和谭尽的伤势。
她发现浮在水面的校服,是那个曾经给过她半包饼干的女孩,她在朝着他们的方向飘来。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林诗兰救起苏鸽,将她连拖带拽地扯上设备平台。
苏鸽的眼睛睁着,她平躺着,面朝天空。
女孩的瞳色淡,她的眼睛空空的,望进去,像望着一颗玻璃珠子。
林诗兰看见她的嘴在动,耳朵凑过去,听见她微不可闻地叫着“妈妈”。
血顺着嘴角流下,苏鸽的鼻翼微微翕动。她眼睛张得大大的,林诗兰帮她捋着粘在脸上的发丝。
“这里,曾有一棵树,很大的树。”
“妈妈说,信念……有能量……”
她的眼里有深深的怀念。
眸中焕发的光彩,稍纵即逝。
苏鸽的喉咙,发出难受的咕嘟声。
“只要足够虔诚……就能,祈祷,一场雨。”
嘴唇发抖,痛苦终于不见了。
她露出一个轻轻的笑容。
一滴雨水,滴入她的眼睛。
苏鸽没有眨眼。
她死了。
……
谭尽睡了一会儿。
被哭声吵醒,他艰难地抬起沉重的眼皮。
天黑了,石化厂的火不再烧了。
四周漆黑,他们被水流声与雨声包围着。
一个温暖的身体抱着他。
见他动了,林诗兰哭声更大。
他们的处境不乐观。
涨起的水位不断逼近他们所在的设备平台,要想不泡在水里,必须再往上爬。而头顶的梯子遭到灾害损坏,已经断裂,他们去不到上一层。
她急切喊着他的名字,确认他的醒来不是自己的幻觉。
谭尽动了动,指腹揩去林诗兰眼角的泪。
“我还没有死,没想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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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誓中结(2\/2)
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有心思说冷笑话。
林诗兰没笑。她把自己嗓子哭哑了,说话像得了重感冒。
“都死了,全部人都死了,只剩下我们。”
“你不要离开我,我害怕。”
“放心,我不舍得死……”
他声音小,却仍有平日里那股轻佻随意的劲。
“刚考上大学呢,我考个一本容易吗?很快,我又能跟你一起上学了。所以,我必不可能死,我可不想你变成我嫂子。”
林诗兰停止了抽泣,脑袋懵懵的。
“我、我成你嫂子怎么了,你要不要这么讨厌我?”
谭尽扑哧笑了,笑了好久才停下来。
“我喜欢你啊,白痴。”
他的双眼,盛满亮晶晶的星星。
她惊讶地盯着他。
她根本不知道……
林诗兰的眼泪又流下来了。
“你才是白痴。喜欢我,为什么不跟我说?”
“因为,你喜欢我哥。”
他的体温越来越低。
林诗兰担心他晕过去,就醒不过来了。
“其实,也没有那么喜欢,我只是喜欢他的课堂笔记。”
“哈哈哈……”
谭尽一边大笑一边失血。
“你别笑啦。”
伤口恶化严重。袭来的疼痛,使谭尽再度闭上眼睛。
没有时间了。
再睁眼,他精神似乎好转了许多。
手抓紧身后的栏杆,谭尽撑住自己站起来,直起腰。
解开身上的衣物,系住他们头顶的楼梯,他个子高,换她的话根本够不到。这个步骤,谭尽完成得又好又快。
“该走了,林诗兰。”
“你先踩着我的肩膀到上一层,然后拉我。”
黑夜里,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蹲下来了,等着她。
林诗兰按谭尽说的做,她踩着他的肩,被他送到了断裂的梯子旁。他系上的衣物被她作为借力的踏板,而后,脱离他的肩膀,林诗兰凭借自己的力量往上爬。
风在耳边嘶吼,她被吹得摇摇欲坠。
林诗兰不敢停下,用最快的速度到达了上一层的设备平台。
她抓住护栏,探出半边身体,朝谭尽所在的位置伸出手臂,只等他跳起来,抓住她的手。
“谭尽,谭尽,快来。”
看不见怎么还没动作?
谢天谢地,他回话了。
谭尽慢悠悠地说:“你先呆着,我歇一歇。”
他的声音听上去太虚弱了,林诗兰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
“你不抓住我的手,我要跳下来找你了。”
“别啊。你得在上面,留着力气,拉我上去。”
谭尽的回应,没能使她平静。
林诗兰的心悬着,理智处于崩溃的边缘。
“这里好黑好冷,我不想一个人待在这里。不要留我一个人,我活不下去的。”
急流拍打着油罐。天地间风雨嘈杂,又静得可怕。
“不会留你一个人,我陪着你。”
他的嗓音温柔,像虚假的梦幻泡泡。
林诗兰不傻。
不肯接过这颗虚假的糖,她泪眼朦胧。
“不能骗我,你发誓。”
“我发誓。”
谭尽举起三指,直指天空。
乌云压顶,狂风卷起大团灰云,云后电光熠熠,酝酿起新的风暴。
他的话发自肺腑,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林诗兰,无论发生什么,我发誓,我会永远陪着你。
“你也发誓……”
庞大的洪流带走他的尾音。
时间在此刻停驻。这方天地只剩他们,只有他们能听见彼此的声音。
谭尽要说的话,她听见了。
心脏疼痛,如同被剥下一层皮,她不可自抑地颤抖着。
谭尽要的誓言,林诗兰同样许诺给他了。
混沌的漆黑的世界,被落下的惊雷劈开。银白闪电,如同天与地的脉络,一条沿着一条,铺成为细密的网。
亮光之下,世界宛如白昼。
林诗兰看见了铺天盖地的线。
林诗兰看见了水面下,苏鸽苍白的脸。
水已经淹过了谭尽的腰,而他被烧伤的胸膛,伤口已经溃烂。
无数条银色的线,连接着天空与水面。
谭尽的尸体,被长长的银线纠缠着,刺眼的白一圈连一圈,错综繁杂、密密麻麻,透不进风。
林诗兰低头,那些银线另一端的尽头,是她的手腕。
……
宇宙中,存在无数个时空。
它们独立存在,互不干预,是无数条不相交的线。
誓言携带的力量,使原本平行的线发生扭曲,缠绕着林诗兰打了个结,把她困在雨季。
谭尽死了,他的誓言却持续地影响着她的世界。
而林诗兰的誓言,将谭尽最后的意识,留存于她的手串之中。
灰蓝色的手链,像一串饱含心事的眼泪。
谭尽住在里面,感知不到时间。
他不再思考,没有记忆,无喜也无悲。
他看见林诗兰所看见的,感受她所感受的。
就这样,谭尽陪伴了她三年。
直到,第四年的雨季……
林诗兰赶在下雨前,去精神病院开药。
过马路时,她的手串被行人的背包勾住。
手链断了,珠子滚落一地,被来往的车黏成齑粉。
保存在手链里谭尽的意识得到自由。他拥有了身体,重现出现在她的世界。
精神病院的等候区,精心策划好重逢,谭尽叫出她的名字。
“林诗兰。”
她回过头,又一次看见他。
压下腹中万千复杂的情绪。
望向她,谭尽笑容璀璨。
本章完
第57章 恋爱了(1\/2)
夜乐园的海洋球,是盛在巨大浴缸里的粉色泡泡。
林诗兰伏在谭尽的胸口,安静地睡着了。
他平坦的胸膛是踏实的大地,她耳朵听见胸腔里的心脏跳动,像听到一颗埋进地里的种子酝酿着发芽。
随着种子破土,她的梦被一点点托起。
长大的叶片带着林诗兰,轻轻地爬高。
她到达乐园的上空,向下俯瞰。无数的粉泡泡发着诡异的七彩光,光芒将漆黑的乐园照亮。
或大或小的泡泡中播放着回忆的画面,有的泡泡属于谭尽,有的属于林诗兰。
捧起泡泡,她窥见了他不为人知的暗恋史。
——燃起的火光,由他们14岁的夜林,一路烧到高三那年的雨季,最终被崩腾而下的洪流浇熄。
林诗兰看见了谭尽生命的终点,他们羁绊的。
泡泡中的故事播放到最后,她看清了一切,唯独没能听清自己曾对谭尽许下那句的誓言……
所以,林诗兰迫切要从梦中醒来见谭尽一面。
似梦似醒间,她企图抓住谭尽,开口问他“我的誓言是什么”。他胳膊不听话地溜走,如同一根拉长的面条,在林诗兰的手中变得越来越细。
她的意识,扎破包裹身体的重重水汽,砰地一声摔向地板。
睁眼,林诗兰发现自己手里的东西,不是谭尽的胳膊。
她握着一支铅笔。
低下头,林诗兰看到几张写满数字的草稿纸,旁边摆着试卷。
揉了揉太阳穴,经验丰富的林诗兰瞬间领会了当下的状况。
——现实世界的雨下大了,她又回到平行时空的高三。
这会儿,平行世界正在进行三模的考试。
考场外,大雨倾盆。教室开着风扇,吹得人头脑发虚。
考试的氛围紧张,时不时能听到后排纸张的翻动声,班里的同学们埋着头,分秒必争地做着题。
林诗兰费劲地整理着脑子里紊乱的思绪,谭尽与她诀别的影像犹在眼前,她根本没有应对考试的心情。
——他一起回来雨季了吗?
松手,丢下手中的铅笔,林诗兰打算直接站起来,冲出教室……
“离交卷还有十五分钟。”监考老师抢在她起立前,提醒了一句。
身体微微离凳的林诗兰,眼角余光瞥向桌上的考卷。卷子中,她的字迹工工整整,草稿纸上,演算的方程密密麻麻。
第一次,林诗兰有了一种,她入侵了别人人生的实感。
这个身体,比她自己的身体更健康年轻。原来的身体的主人,她非常严肃地对待这次考试,看列出的一条条公式就知道她肯定苦读了许久,打算发挥全力取得高分。铅笔在纸的最下方画出一道深深的斜线,是因为她没来得及算完倒数第二道大题,就被林诗兰接管了身体。
整张试卷答得仔仔细细,剩下最后两题空着交上去吗?那样的话,这次的考试必定拿不到理想的成绩了。
想到这里,林诗兰忽然有点不是滋味。
她重新坐回凳子,拿起笔,用最快的速度浏览起最后两题。
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林诗兰刚刚好答完。把考卷交给老师,她松了口气,走出教室。
考完试的同学全往校门口走,林诗兰逆着人潮去向谭尽的班级。
一门心思找谭尽,她却在快到他班级的时候,先撞见了另一个在回忆故事里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人——苏鸽。
两个监考老师领着她,往教务处的方向走。
林诗兰经过他们,和苏鸽有短暂的目光交汇。
少女的手指局促地抠着书包的背带,长刘海后面的眼睛斜了林诗兰一眼。林诗兰似乎望见苏鸽眼中有湿意,来不及确认,她马上低下头,头发又将眼睛挡住。
林诗兰的脚步稍稍放慢。不远处有人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将她从愣神中扯回来。
走廊的人少了,林诗兰往前看,恰好看见站在班级门口的谭尽。
他笑着冲她挥手。
圆圆的脸蛋,傻傻的小尽。他的单眼皮平时无精打采,如今兴奋地睁大眼睛,浑身洋溢着开心。如果谭尽是狗,这会儿已经摇起尾巴,围着她跑步转圈了。
谭尽没穿校服。被她弄歪的衣帽抽绳也尚未复原,他身上还是夜乐园的那身衣服。雨季前两次穿越,他都刻意隐藏,没让林诗兰发现穿越前穿越后,他用着同一个身体。
不再细想下去,她扬起笑脸,走近他。
——“你等了我很久吧?”
——“我在夜乐园里做梦啦,那些泡泡是你给我展示的吗?”
——“我想起很多事情,洪水中是你救了我。”
心中百感交集,林诗兰脑子里闪过好几句开场白。
话到嘴边,她望着他的笑脸,抿抿唇,把对他们来说最沉重的东西先压了下去。
“我刚才看到,苏鸽被老师带走了。”
“是啊,”他说“她作弊被发现,估计得被记过。”
说话间,雨下大了。
天空劈下一道惊雷,雨水淋进走廊。
纵使林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