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天泽回房时,安玉已经洗漱完毕,躺在床上外侧。
房间里边灯火通明,这鸳鸯烛必须要彻夜点燃,等它自然燃尽。
他看着安玉毫不设防得摊开身子,摇了摇头,将人抱起往里边挪了挪。
暗自想到,也就是遇到了他,不然按照这个时代来说,哪里有妻子在相公没有回来前就自己一个人安然得睡。
就算睡着了,也绝对会被推醒,要让他来服侍自己后才能睡。
如果是原主,可能他的想法会跟这大历朝的男人一样吧。
毕竟原书里原主虽然对安玉唯命是从,但是还是纳了几房妾的,至于为何会听安玉的话,还不是为了贪图对方的嫁妆。
闫天泽叹气,躺在床上偏头看着安玉的脸颊,还带着点淡淡的红,甚至还有些婴儿肥。
对方不过也只是十七岁的少年。
闫天泽叹气,既然已经成为了他的夫郎,他就有责任,他不懂情爱,但是他会给到对方该有的体面。
再说了,他在现代时也没有喜欢过人,是个不婚主义,现在穿过来了,虽然有个老婆了,但是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
他以后不会再娶别人,至于身旁的人,他看着安玉,要是以后遇到喜欢的人,他也可以放手!
他轻轻得点了下对方的鼻头,在对方皱眉后笑着闭上了双眼。
安玉只觉得身旁有个暖暖的东西,他手脚容易冰凉,对于这具温暖的身躯,没有任何抵抗力得缠了上去。
一晚上,闫天泽都在做噩梦,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东西在缠着他,呼吸困难,浑身都不得劲,醒来后才发现是他新娶的这位夫郎像八爪鱼一样缠着他,这个大长腿都压在自己身上,头还直往他怀中拱。
闫天泽叹气,难怪自己半睡半醒中总觉得被什么给缠住了,这睡相跟外表还真是不搭边,一点都不可爱!
他轻手轻脚得将对方的爪子拿开,慢慢爬了起来,天已经大亮了。
今天还得趁早出去一趟,得先去趟衙门把身旁这人的户籍给过过来。
成亲可不是过家家,除了父母之命,明媒正娶,户籍也得落到夫家上面,没有章法的话岂不是乱了套。
大历朝律法规定,新婚后三日内需要到衙门将户籍给落下,不然就要罚款。
他想着今天就去办完算了,毕竟三日后还需要回门,事情也多,衙门管理户籍的科室,就只有午时之前开放,要想今天办完,可不得早点起床。
落户无需本人到场,拿着身份通牒过去就行,成亲时,这东西就会由女子或哥儿的娘家一起交由新郎。
“什么时辰了呀......”闫天泽的动静终究还是吵醒了安玉。
虽然昨夜安玉确实是累,但是一晚过去了,身体早就轻快了许多,况且他也不是个赖床的,在闫天泽醒来不久,他也醒了。
这不是因为他扒着人家,过于尴尬害羞,这才假装还在睡当中,等闫天泽下了床,他也自然而然得假装刚醒的样子。
“已经辰时了,没什么事情,你继续睡吧!”闫天泽穿戴整齐后,开门吩咐小君端水进来,他需要先洗漱。
本来以前这事是由书墨来的,但是书墨是个小子,现在他娶了人,就不适合他干这个差事了!
“不睡了,已经休息够了。”
安玉坐了起来,身上的里衣有些凌乱,前襟已经开了,露出了雪白的肌肤,锁骨分明,甚至闫天泽还能从那薄薄的里衣里看到对方胸前的那一朵茱萸。
他转开目光,安玉毫无察觉,整个人刚起来,脑袋还是空的,他正在发呆中。
本来闫家就没有什么长辈,他不需要敬茶这些,已经算是起得比较晚了,像那种需要跟婆母敬茶的人家,早上卯时起来都是家常便饭,安玉已经很满足了,再睡的话那就真成懒猪了。
小君的速度很快,闫天泽刚整理完衣物,他便已经让人将洗漱用品摆放整齐了。
他刚想伸手给闫天泽整理衣袍的褶皱,但是被闫天泽躲开了:“我不用,你服侍你们家少爷就行!”
他还是不太习惯有人贴身伺候,像穿衣、束发这种事情,自己来就行。
“是,姑爷!”小君也识趣,掀开帷幔,从衣柜里边拿出了他们家公子的外袍,这是一件水蓝色的长袍,他小心给安玉披上,相较于昨天的大红喜服的艳丽,今日的安玉,套上这套水蓝色衣袍,倒是显得有些天真烂漫!
“哎呀!少爷哟,方才姑爷起来,你怎么不去服侍姑爷穿衣呀,多好的机会!”
小君有些恨铁不成钢,这可是最佳的表现机会,现在他们家少爷和姑爷还不算太熟,这服侍自家男人穿衣,既能表现出他们少爷的贤惠,又能亲近亲近!
小君在闫天泽洗漱完出门后,忍不住跟他家少爷提到。
当初在少爷出嫁时,主君没少在小君的耳旁嘱咐他,要多看着安玉,必要的时候指点指点对方。
“我这不是没有反应过来嘛。”安玉嘴硬道。
小君无奈摇头,将浸湿的手帕递给安玉,随后又给他梳头,将玉冠戴上后,安玉整个人都熠熠生辉了起来,又是那个相貌出众的贵公子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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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叔,怎么今日早膳这么丰富的。”
出院子到正厅时,闫天泽看到闫管家和书墨正在摆饭,看着这十几碟的东西,他惊讶问道。
按照他们府邸目前的经济状况,这么丰盛而又奢靡的早膳,他现在还真承担不起。
他们府里目前就还剩下一百两银子,这还是大管家留下的,不勒紧裤腰已经算是不错了。
“少爷,这些都是少主君安排的。”
闫天泽一时之间还有些绕不过来。
“玉哥儿?也是,你家少爷现在就是吃软饭的!”闫天泽没有丝毫负担得坐在位子上,等着安玉的到来。
毕竟吃人家的,还是等人家一起到了再动筷。
“少爷,您千万不要妄自菲薄!”
书墨看不惯闫天泽用吃软饭说自己,他是闫天泽的脑残粉,对他家少爷唯命是从,虽然之前闫天泽挥金如土,他有过阻拦。
但是他对自家少爷有着莫名的信心,觉得他家少爷是有状元之才的。
也不知道是谁给他洗脑了,洗得这般严重。
闫天泽拍了拍书墨的肩膀,沉默了,这小子也是太看得起他了。
“唉,闫叔,您和书墨用过早膳了没?”看着忙碌的闫管家,闫天泽关心道。
“少爷,我们早就用过了,您是不知道那八宝鸭子,口蘑肥鸡有多香,还有那燕窝咸粥,啧啧啧!!”
闫天泽从管家和书墨的表情能看出,早膳有多美味。
毕竟他们从跟着原主回到玉都府,前一年还算是过得好,后面两年,没有吃糠咽菜已经不错了,按原主那种挥霍程度。
可能这早膳比他们前两年吃的大餐还要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