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厢里,陆明杰皱了皱眉,疑惑道:“砚辞去了那么久了,怎么还不回来,掉坑里了?”
时初仰起头干了一杯酒,笑道,“这话你当着他面说。”
宋景时刚给赵特助发完消息,让他查查余淼淼怎么得罪叶南妤了,听见陆明杰的疑问头也没抬,说道,“估计再过一会儿就回来了。”
话音刚落,门就被大力推开了。
三人皱眉望过去,哪来的这么不懂规矩的人?
陆明杰见是个小姑娘,怒气一下子就降下去了。
叶南妤今天化的淡妆,跟上次在酒吧里不太一样,陆明杰又没认出来,时初倒是一眼认出来了。
叶南妤没想到包厢里不止宋景时一个,皱了皱眉,顿时收敛了几分,露出一抹乖巧的笑,“你们好......”
“哎,小妹妹好。”陆明杰笑得不值钱。
宋景时瞥他一眼,望向叶南妤,“你怎么来了?”
陆明杰终于意识到来者是谁。
“哟,是小南妤啊?真是好久不见了,叔叔都快认不出来了。”
叶南妤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
神他妈的叔叔。
......
宋景时刚满18岁,便接过了南寻集团这一重担。那时的他刚刚踏入大学校园不久,但面对责任与压力,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休学,并全身心投入到公司事务之中。
自此之后,年轻的宋景时每日忙碌于公司之间,稚嫩的双肩扛起了本不应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沉重担子。
幸运的是,公司中的那些老前辈们皆对宋景时毫无二心,他们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而宋景时亦不负众望,凭借着惊人的天赋和毅力,仅用短短数年时间便将商场上的门道摸得滚瓜烂熟,也将南寻带入更高的门槛。
尽管如此,仍有一些人对宋景时心存轻视,时常嘲笑他仅仅拥有高中学历。
于是,在 22 岁那年,他再次考入了江城大学。
随后,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四位风格迥异的少年在江城大学男生宿舍 111 不期而遇。
江砚辞是其中最年幼的一个,尚未年满十八周岁;陆明杰与时初则已年满十九岁。
除了江砚辞之外,其他三位均主修工商管理。宋景时凭借着长达四年的管理公司经验,尽管时常请假,却依然能够在每一次考试中拔得头筹。
尽管共处一室,但由于日程差异巨大,他们一年到头也难得见上几面。
陆明杰向来对宋景时心存不满,如果非要究其原因,或许可以归结为学渣对于学霸那种没来由的敌视情绪吧。
此外,由于宋景时常留宿在外,使得陆明杰产生一种错觉:111 寝室实际上仅居住着三个人而已……不,准确来说应该是两个人,毕竟江砚辞也几乎很少出现在这里。
在所有人中,陆明杰仅仅与时初稍显亲近些罢了。
直到某一天,时初一瘸一拐、满脸淤青地回到寝室,恰巧碰到室友们都在。陆明杰见状,顿时惊得哇哇乱叫,那模样活像挨揍的人是他自己似的:“我靠!怎么搞成这样子了?谁干的?”
要知道,时初向来性情温顺,跟旁人都相处得颇为融洽,甚少与人发生争执。所以陆明杰实在想不明白,究竟是什么人,会下此狠手。
原来,不知从哪儿冒出个所谓的系花,明明已经有男友了,却还不停地在时初面前卖弄风情。结果这事不知怎的传到了正牌男友耳中,那人二话不说便召集了一群哥们儿,气势汹汹地跑来时初算账。
陆明杰气笑了,“不是这事跟你有什么关系啊,他怎么不去打那个系花,打你干嘛?”
时初摇摇头。
“不行,得去找他们算账,这件事情没那么容易过去。”
时初有点纠结,“他们人很多。”
“多怎么了?我一人抵三人......”陆明杰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也去。”
“我也去。”
江砚辞和宋景时两人不约而同开口。
四人相视一笑。
很快四人就找到了肇事者,将他们狠狠打了一顿。
宋景时比他们都大些,身手好的不像话,出乎意料的是,江砚辞也打得一手好架,时初对上一个人也能打的有来有回,只有陆明杰,菜的不堪一击。
但打完这一架之后,四人的感情莫名其妙就好了起来。
......
叶南妤很早就和陆明杰以及时初见过。
宋景时很早就承担了她家长的身份,所以自然而然的就得参加她的家长会。
宋景时大二这一年,叶南妤正读初三。
当陆明杰听说宋景时要去给外甥女开家长会的时候,他厚着脸皮跟去了,还带上了时初,只有江砚辞深陷实验室出不来。
他本以为是幼儿园里乖乖巧巧的奶团子,没想到宋景时带他们到了初中。
那时候的叶南妤的精致已经初见雏形。
因为是家长会,她没有穿校服,上身穿的是娃娃领的白衬衫,配红白格子的领结和背带裙。
裙摆刚过膝,随着她的动作而摆动,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小皮鞋。
看见宋景时,她头微微一歪,微微上扬的唇角勾出了梨涡,看着异常的单纯乖巧。
“小舅舅。”
陆明杰震惊地张大嘴,“这是你外甥女?”
宋景时点点头。
时初接受能力强点,很快就跟她打招呼,“你好,我是时初,景时的室友。”
但就算是再强的接受能力,听到叶南妤那句“叔叔好”,两人的笑容也是立刻僵了。
家人们,谁懂啊,二十岁的年纪被十五岁的小姑娘叫叔叔了。
后来宋景时给她开家长会,陆明杰和时初带着她逛校园。
叶南妤那时候对宋景时还是很尊重的,所以连带着对着两位长辈也很尊重,说话总带“您”。
两人实在是受不了,但又不好拒绝,毕竟被叶南妤叫叔叔总比他们叫宋景时叔叔好。
两人回到宿舍,把拍的照片给江砚辞看,他只是惊讶了一瞬,就忘了照片上的女孩儿,以至于三年后遇见,他没有认出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