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事情一定会顺利解决的。
因为这里是最安全的霍格沃茨。
戴纳更加的不合群了,他现在几乎没有社交。
他错过了万圣节后格兰芬多对阵斯莱特林的比赛,错过了哈利失控扫帚的名场面,也错过了三小只对斯内普的名推理。
至于海格有没有把尼克·勒梅的事情透露给哈利,戴纳就更不感兴趣了。
圣诞前一周,麦格教授找到戴纳:
“艾姆瑞思,你这个圣诞假期是要留校的吧?”
“不,教授,我想回我自己家去住——那是我成长的地方,我想在这个假期让房子恢复旧貌。”
麦格教授担心道:
“你一个人不安全。”
戴纳抬起头,眼睛里满是忧郁:
“教授,我不想成为一个没家的孩子,那幢房子有我和母亲的所有记忆!”
麦格顿时心软了下来,
“哦,戴纳……”
她在自己的巫师袍里摸了摸,掏出一个小袋子,
“这里有十个金加隆,别不舍得吃饭,要是没钱了,让猫头鹰捎信给我。”
“谢谢,谢谢您,教授。”
虽然自己不需要,可是麦格教授的关怀,戴纳是切切实实感受到了,他红了眼圈——郑重声明,这不是演技。
……
……
圣诞晚宴后,戴纳躺在自己床上,计划这个圣诞假期他应该怎么安排时间时,他的房门被敲响了。
“是谁?”
“戴纳,是我,哈利!”
这是哈利自开学以来第一次来塔楼顶部找他。
戴纳挥了挥手,木门自动打开,露出门外的哈利和半个罗恩,随后赫敏也探出头来,
“嗨,戴纳。”
——霍格沃茨的寝室规定,男生不能进女寝,但女生可以随意出入男寝。
戴纳挑了挑眉:
“你们可真是稀客。”
哈利笑了笑:
“主要是我们有一个问题始终没有答案,赫敏觉得你一定知道,所以建议我来问问你。”
站在后边的罗恩显然很不情愿,他嘟嘟囔囔的,低着头在数地板上有几个虫子蛀出来的洞。
“问吧。”
“你知道尼克·勒梅是谁吗?”
戴纳点点头,
“当然,我知道。”
哈利脸上露出欣喜,赫敏脸上一副本该如此的表情,只有罗恩猛的抬头,一脸不可置信。
戴纳合上面前的书本,赫敏看到了封皮,只见上面的书名是——《杂交培育神奇植物需要注意哪些》。
“能告诉我们吗?”
“当然,哈利,”
戴纳没有拒绝,因为他们几个最后也一定会知道这个答案,有没有他都一样,
“尼克·勒梅是伟大的炼金师,他制造出了传说中的魔法石,而这种魔法石传说能让人长生不死和点石成金,尼克·勒梅活了六百多年,很多人认为那都是魔法石的功效。”
“长生不老!”x2
“点石成金!”
戴纳笑着挥了挥手,
“好了,答案已经告诉你们了,我要继续看书了,祝你们圣诞假期过得快乐。”
……
……
圣诞假期有两周,戴纳给自己做了一个安排——
第一,破译梅林的笔记本——无论何时,提升自己实力总归是第一位的,况且他接下来的行动都有一定的危险性;
第二,找到霍金·里奇斯,问出当年的那个魔法部高官;
第三,寻找约翰·弗林特,怎么报仇先两说,至少要找到他,并且摸清情况;
第四,若时间还有宽裕,潜入埃弗里家探查——这个行为最危险,但也有微弱的概率让他打探到当年事情的全部真相。
当和赫敏一起走出国王十字车站,看着赫敏和父母拥抱,戴纳抿了抿嘴唇。
赫敏心有所感,回头看向戴纳的方向,却怎么也找不到戴纳的身影——此时一只鸽子从他们头顶飞过,飞向了西边的威尔士。
戴纳期待这一天已经太久了。
他一直想要知道梅林的笔记本里到底讲了些什么。
实际上要寻找合适的麻瓜并不容易,为了方便,这个麻瓜应该独身,住得偏僻,且一定要会威尔士语——虽然威尔士语是威尔士的官方语言,但真正讲威尔士语的人越来越少。
……
乔什·福斯特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威尔士格拉摩根谷人,他家世代都是农民,传到他这一代,因为沾上了赌博,他把农场卖掉了,如今一个人住在福斯特农场边缘的一个小房子里,负责为农场主看管林场。
刚过完圣诞节,这个小木屋里并没有圣诞节的气氛,只有浓烈的食物腐烂味道和宿醉人身上那股子怪味。
“咚咚咚,”
房门被敲响,乔什·福斯特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的从已经退了色并且有一段弹出弹簧的沙发上站了起来,
“谁啊?”
他扶了扶脑袋,有些沉,有些痛,就像是上百斤的蚯蚓钻进了他的脑壳。
“我是巴里遗产继承办公室的,请问是乔什·福斯特先生吗?这里有一份遗产需要你接收!”
乔什立刻精神了起来,不管是什么遗产,对于现在的他来说,都是一笔很好的进项。
“等一下,我这就来开门。”
乔什披上外套,摇摇晃晃的将房门打开。
门外站着一位衣着得体的绅士,手里夹着公文包,一看就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
“你好,福斯特先生,我是达克·邓蒂斯,此次前来是为了一份遗产。”
“哦,什么遗产?我从来不知道我父亲还有遗产给我……”
邓蒂斯先生微笑着摇了摇头,
“这份遗产要追溯到中世纪,您恐怕对您自己的家世不是很了解,在公元八世纪,您的祖先里也是出过侍奉过王室的骑士的。
只是后来你们福斯特家分家,你们这一支来到了这里——今天我要带来的便是另一支福斯特的遗产。
对了,福斯特先生,您准备就在这门口办完一切手续吗?”
“哦,哦,对不起,快请进,先生,只是家里比较乱……”
岂止是乱,简直就是个垃圾堆。
达克·邓蒂斯却表现得很有涵养,丝毫不在乎福斯特家糟糕的室内环境,他从包里取出一尊小小的纯金雕像,雕像上是一位纵马持枪的骑士,
当他把雕像放在了餐桌上一块干牛骨旁边时,乔什的眼睛都拉丝了。
“那一支福斯特最后一位家族成员马蒂尔德·福斯特在上周死于伦敦,只留下了这一尊金像,按照马蒂尔德·福斯特的要求,这份遗产恐怕就要落到您的头上。”
“哦,这可太好了,”
乔什开心的说道,但马上又换了嘴脸,
“哦,我的意思是,我为马蒂尔德的死感到难过……”
达克·邓蒂斯没有在乎乔什那贪婪的目光,继续说道:
“只是我们需要确认您的确是福斯特家的传人——这里有一本笔记,据说只有福斯特家的人才能一字不错的读出来,所以……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几个小时时间,读完这本笔记。”
“没问题,先生,只要能继承遗产,您让我读一整天都没有问题!”
达克·邓蒂斯递给乔什·福斯特一本笔记——当然这本笔记并不是原件,是复制咒制作出来的赝品,只要魔力消耗殆尽,这本笔记本是会消失不见的。
“就是这本,请您开始吧。”
乔什·福斯特接过笔记本,开始逐字逐句的阅读:
“坎比翁血……等一下,这应该是血脉,坎比翁血脉开发纪录……
德……德鲁伊认为,坎比翁并非不洁之人,相反,坎比翁在对自然的亲和上有着绝大的优势……
……
……”
乔什·福斯特读得磕磕绊绊,如果真的要以“一字不差读完全文”作为要求的话,他铁定“继承”不到那笔财产。
而且梅林说的威尔士语和现代人说的威尔士语多少有些差别,但戴纳还是听明白了笔记本中的内容。
梅林不是纯粹的人类,是半人半魔的坎比翁,他为了开发自己血脉中的潜力,便有了这本笔记本。
魔鬼的血是拥有极强潜力的,只要开发得当,便能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
坎比翁只要在魔力充沛的地方生活,并主动吸纳魔力,便会慢慢觉醒神奇的能力——
这个进化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可以变化成自己熟悉的生物或物品,无论什么都可以变,即便是强大的巨龙,同时坎比翁施展的魔法效果,也要比普通巫师强一些,至于强在什么地方,因人而异;
第二阶段,可以聆听万物,和所有生物沟通,当年梅林正因为这个特质,才被德鲁伊们尊称为不朽者;
第三阶段,预知未来,这是最难达成,但也是最可怕的能力。
戴纳猛然想到,自己通过金手指直接继承了梅林的血脉,是不是意味着他能够实现坎比翁三个阶段的所有能力?
毕竟他当初要的是“梅林的血脉”,这个血脉说不定就已经是开发完成的血脉?
然而他试了试预知他去庞瑟斯镇能不能找到约翰·弗林特,结果却很遗憾——他不能预知未来。
不过没关系,只要他一直处在魔力充沛的地方生活,他早晚能够觉醒这些。
笔记本最后记录了三个梅林自创的魔法,分别是命运术、附身术和斯潘迪姆之门。
命运术十分强大,可以改写目标短时间内的命运轨迹,可以是敌人,也可以是自己,这种逆天改命的能力配合坎比翁第三阶段预知未来的能力,堪称无解,
但是其消耗也十分巨大,需要消耗掉体内超过九成的魔力和大量的血肉精华,换言之,只要使用了这个术,那施术者在未来的一年到两年内,就是一个躺在床上病恹恹的废人;
附身术可以让施术者附身在其他生物身上,控制其行为,这个术看起来很一般,可对应坎比翁的变形需要熟悉其他生物,那这个术的意义便立刻变得非凡起来;
斯潘迪姆之门可以在两个空间节点之间创立一道传送门,只要这道门存在,人们便可以瞬间在两地之间往来——说实话,这个术是现阶段戴纳最需要的术。
无他,变成鸟儿赶路实在太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