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熹微,鸟鸣婉转,老人牵着自家的大狗在小区里遛圈散步,看到熟人时就停下寒暄。
大狗鼻子哼了一口气,就着老主人趴在她脚边闭眼假寐,可能是空气太干冷,它又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对着路过的流浪狗旺了几声示威。
正巧,老人停下的地方正是宋归青家这一栋楼前面,老年人耳背,说话声总是很大,还有收鹅毛鸭毛甲鱼壳的贩子提着个喇叭满小区开着三轮走,悠悠闲闲,风光惬意。
不过对于睡到日上三的宋归青来说就不太美好了。
白皙的手伸出被子,上面还有一枚小小的牙印,她用力一提,把蓝色的被子往上拽,蒙住了脸,企图挣得一分清净。
“鹅毛鸭毛甲鱼龟,纸灰蜡烛油——”(南城方言)
过了三分钟,女生嘭的一下掀开被子,把睡在她小臂上的猫都惊醒了。
“喵呜~”声音娇的不行。
“姐姐,宝贝,该起床了!”
手机上的时间已经走到10点,宋归青从来没有睡到这么晚,看来是昨晚的运动让她睡眠格外好。
她揉了揉元小猫的肚子,兀自感受了一下。
除了手臂有些酸胀,其它倒是没什么,反而现在精神奕奕,感觉还能再跑五公里。
就是不知道姐姐怎么样?
女生温柔地看着又睡过去的猫,下意识把手放在她的身体两边揉,她还挺过意不去的,变回人的姐姐肯定会腰酸,就是不知道现在的元小猫会不会……
可能会的!她得好好心疼心疼!
小猫被女生揉的舒服不已,滚了一圈撞上宋归青的腿,随后被撞醒了。
从后面看,她一个白面团子,抖着一双白里透红的耳朵,叫宋归青心都化了。
“姐姐,我们起来吃饭好不好?”
两人昨夜折腾到凌晨四点多,她纵容小猫继续睡,但又担心她肚子饿,只好叫醒她。
元栀璃实在太累了,昨天晚上她虽然秒睡,但是梦里都是些现实的延续,她几乎累了一宿,脑瓜子都要炸了。
在极度不情愿下,她还是屈服在了小金主的哄人绝技中。
亏她之前觉得某人是棵内敛含蓄的含羞草,这明明就是朵食人花,还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那种!
*
中午,宋归青本来打算带着小猫出去购置一些生活用品,却被一位没想到的故人拦住了。
看着眼前的男人,宋归青很警惕,下意识把猫紧紧抱住,那男人一直看着她怀里的猫,她不得不怀疑他是来偷猫的,虽然这听上去很扯。
“请问您是?”
“小姑娘,你不记得我了?我们好歹也相处了几个小时,虽然我被链子拴着。”
男人很瘦,颧骨突出,但是浑身打理的很干净,而且那双眼睛很亮。
宋归青原本定定看着他,在脑海里搜寻着对应的人脸,却在听到他最后一句话时愣住了。
链子?
难道是……
“你是……王大叔?”
“没错,我当时那副邋遢的样子,跟个野人似的,你一开始认不出来很正常,元小姐也是。”他低头看了眼宋归青怀里的小猫,和她大眼瞪小眼。
“喵~”
小猫乖乖的问好,本来严肃的人突然温柔下来,大抵是想到了什么事情。
“大叔,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
怀里的姐姐对他没有敌意,加之是故人,宋归青放松下来,带他去了一家奶茶店坐着聊。
王大志的腿已经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彻底瘸了,余生都离不开拐杖。
王大志能来,就说明和霍旗南有关,事关姐姐,马虎不得。
“我去找过元小姐的父亲,元董告诉我的,不过他在附近安排了保镖,你们放心。”
宋归青看了一眼落地窗外,确实有人在外面看着他们。
她转回头:“可是你为什么不直接和元叔叔聊呢?他应该比我们更合适。”
女生向店家要了一杯动物可食用奶油,让她舔着吃,自己则点了两杯果茶。
“我毕竟和他不熟,倒是你,好歹救了我们,不然,那种生活,不,不能叫生活,明明是苟活,生不如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其实,我一开始是不相信你的,要知道,我在那个可怕的房子里苟延残喘了两年,那些可怜的动物有些甚至二十几年,我们本来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所以,谢谢你宋小姐。”
他低头表示感谢,诚意满满。
“这份恩情我不知道何以为报,思来想去,只能把自己知道的一些有关霍旗南的事情全都告诉你们了,当时时间紧迫,没来得及细说。”
他喝了一大口果茶,几乎半杯就没了。
宋归青擦擦小猫粘上奶油的嘴角,指尖上残留的白色又被她舔去。
“我就是做了我该做的事,微不足道,不过我们确实非常想知道这些,王大叔你就是及时雨。”宋归青夸人不眨眼。
看着面前鲜活的一人一猫,王大志再次相信自己已经重见天日,摆脱牢笼了。
“我年轻的时候就跟着霍旗南干了,那时候他就开始走私动物,而我只是一个看守,只听上面的大哥说过老板的事情,后来他抓了我,折磨我,有时还会疯疯癫癫的在我面前说自己的事,我没力气搭理他,但是他说什么我都记着呢。”
……
霍旗南是南城霍家旁支的一个孩子,父亲母亲没有野心,就靠着零星的一点股票分红过日子,到处旅游,对孩子也不上心。霍旗南自从生出来就没见着过父母几次,家里就一个保姆负责他的所有衣食住行,就这么长到成年。
当时的霍家独占南城一份,赫赫有名,主家的孩子在上流圈子里混的风生水起,但他们内部斗的更厉害。
和霍旗南同辈的都在一个学校读书,他们互相斗的你死我活,没半点成就感,于是就把歪主意打到没有存在感的旁支霍旗南身上了。
原因有三。
其一,霍旗南是霍家人,不存在会得罪其他家族;其二,霍旗南爸妈是软骨头整个霍家都知道,作为主家的他们根本不怕;其三,霍旗南从小爹不疼娘不爱,说白了就是无人在意。
由此,就构成了他们欺辱霍旗南的推手。
高中时代就是霍旗南的地狱,却又是他回味最多,追忆最多的时候。
每天,霍旗南在贵族学校里过得是奴隶的生活,本来还有点好的成绩一落千丈,老师的批评,那些人的谩骂欺侮,让一个本就内向的孩子压垮了身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