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池从小住到大的,是一个毗邻市区繁华商业街的旧小区。
小区年代久远,室内格局不比当下新设计的便捷,但该有的都有,建筑风格比较简单朴实,楼层不高,维护起来方便。
小区绿化做得不错,居住舒适度尚可。
他们家在二楼,千池推开门的时候,老爷子正在张姐的照料下吃晚饭,见到他回来了,高兴得放下了筷子笑着说:
“小池回来了?还没吃吧,来来来,快过来,还热乎着呢,也不提前说一声,我好等你一块儿再吃。”
不用他张口,张姐主动起身进厨房拿碗筷去了。
“嗯,临时决定回来的,我先去洗个手,马上过来!”
千池放下包,三两步跨去洗手间洗了个手回来,就坐在了老爷子身边。
他主动给老爷子添了碗热汤,专门挑了几块煮的宣软的肉放进碗里。
老爷子今年八十九了,各项身体机能老化,外加疾病侵袭,身子骨已经大不如前,腿脚也不大灵便,现在他一般都只能在家这百十来平的空间活动,连下楼都少有,张姐一个人弄不动他,他又不愿意总是麻烦街坊邻居,就这两层楼的高度,对他来说已经是逾越不了的天堑。
不仅如此,他牙口和耳力也不太好使了,眼神有些浑浊,视物模模糊糊的,离得太近或者太远,都不太看得清,得别人凑近大大声地说话,才能听得清晰,不过他脑子还很清醒,这点十分难能可贵。
活到他这把年纪,心里很多事情都已经看开了,无论是对于即将要到来的生老病死,还是当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都已经看得没那么重,他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一手拉扯大的宝贝孙子了。
在千池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因为意外离开了,他是跟着老爷子长大的,他小时候顽皮,因为从小失去了双亲,老爷子一直对他都是宠爱有加,在能力范围内,什么都依着他。
以至于到他上了初中以后,叛逆心很重,仗着个子高,身体素质过硬,三天两头在外边“惹事生非”,跟人打架斗殴,专门治理那些他看不顺眼的人事物,惹得周边的邻居们怨声载道。
等他高中一毕业,老爷子就让他去上了军校。
千池向来听他爷爷的话,爷爷叫他去念军校,他就去了,在他懵懵懂懂的年纪,误打误撞,走上了一条他从未想过的道路。
老爷子高高兴兴接过汤,缓缓喝了口,状似无意地问,“这次回来,啥时候走啊?”
“暂时不走了,这阵儿公司清闲,我请了个长假,好好陪您。”
回答完这句,他转头跟张姐说:
“之后我会亲自照顾老爷子,您不用再过来了,合同没到期,工资我会正常结算,万一我有急事儿需要外出,还得麻烦您过来帮照顾着点儿。”
张姐看护老爷子多年,两人处得就跟亲戚似的,她知道老爷子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千池,人能回来亲自照顾,她打心底里替老爷子高兴:
“好,工资你甭跟我客气,做多久,你正常算就行。我得跟你说一下平时的注意事项,这些都是医生给交代的……”
张姐事无巨细地说了一大通,全都是关于老爷子身体日常饮食,或者活动作息上需要注意的点,千池一一应下。
张姐跟千池说话,用的是正常音量,老爷子在一旁听的时断时续的,偶尔能听清一些,大体能猜到聊的都是跟他有关的,乐呵呵地插话:
“一把年纪了,我清楚自己的身体,没必要搞这么多花样……”
张姐没管他,继续跟千池做着详细的交代。
第二天开始,家里就只剩下了爷儿俩。
回家后,千池每天都是自己做饭,不是他多么喜欢,而是老爷子身体不比从前,适应不了外面的高油高盐,不过这难不倒他,不熟练,可以学,他的动手能力和学习能力都是一流的。
此外,他经常会带着老爷子下楼,在小区里,或者附近公园里转上半天,晒晒太阳,看看风景,具体多久,视天气以及老爷子的身体情况而定。
他的肌体力量不很强了,平时在家里活动,如果不拄拐杖就得靠着人搀扶,出来了也只能坐轮椅。
不过从千池回来后,他的心情肉眼可见地开心了,本身他年纪大了,因为身体的病痛,大多数时候都不太好过,他也能忍,只是心情不会像现在这么开心明朗。
千池去问过医生,不建议手术,年岁到了,没必要再折腾,那样不仅效果不大,反而会再让老人家多余遭罪,之后还能活多久,只能听凭造化了。
老爷子年事已高,自然规律,非人力所能更改,强求不了。
街坊邻居,跟老爷子同一辈的,大都已经不在了,活到他这把年岁,已经不记得送走了多少同龄人,对于死生大事,也早看开了。
回来后,千池的心思都放在了爷爷身上,每日训练量骤减,早起跑跑步,三不五时地去拳馆练练。
没办法,晨跑那点锻炼量于他而言,远远不够。
通常他会挑晚上出门,等老爷子睡下之后再去。
拳馆有专门的陪练,来过几次之后,这儿的成员他很快就混熟了,并且直接成为了这儿的新晋之星,以拳会友。
他身手好,有时候他一人就能跟好几位轮一圈,把陪练的活都干了。
要不是因为职业关系,他必须得保持低调,不然他还能更加惹眼。
为免引起过多关注,他已经尽可能收敛了,一旦达到锻炼目的,就适可而止,并不会纵着男人的胜负心,或者为了出风头,不管不顾地跟人过招。
这天他从拳馆里出来,已是深夜。
拳馆距他家走路不过二三十分钟,他每次都是步行来回,懒得开车,还得找车位,折腾。
千池沿着常走的那条城市街道,穿过繁华地段,七拐八弯地绕道,来到了人烟较为稀少的一条小河边,前面就是一座不大的老式拱桥,这是他回家的必经之地。
天公不作美,还没等他走到桥上,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他没带伞,身上很快就被淋透了,还好手机是防水的,不然他可能得跑到桥底下去避雨。
这么想着,他鬼使神差地朝着桥下的方向看了一眼。
这一看不得了,以他打狙击的目力,轻易便发现桥洞下,河堤旁躺着一个人。
桥上和路两旁各自都有路灯,但桥底下是没有光的,底下一片昏暗,河堤边上还间隔性地栽了一排柳树,饶是如此,肆意伸展垂挂的枊条和如织的雨幕,也没能遮挡住他的视线。
千池下意识觉得,大晚上的,能在桥底下待着的,那人十有八九得是个流浪汉,但当他定睛一看,朦胧间又觉得不太对劲。
只犹疑了半秒,千池三两步靠近了河堤,懒得绕远,身手敏捷的他直接翻身跨越了栏杆,径直跳了下去。
一跳下来,他马上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浓郁的血腥味!
多年枪林弹雨中磨练出来的警惕,让他的神经瞬间绷了起来,一边压低身子小心地靠近那人,一边在脑子里分析着各种可能的情形,这是在治安良好的市区里,按理应当鲜少会出现流血斗殴事件才对。
只见那人以一种别扭的姿势侧趴在地上,上半身在岸上,两条腿还耷拉泡在水里,腿上伤口淌出的血顺着流水不断稀释,溶入河中很快消失无痕。
他身上穿着深色的衣服,呼吸声很微弱,轻易就被雨声给盖过去了。
确定这人没有威胁,千池才放下心来,走到这人对面蹲了下来,仔细地看了一下,看清他头上、肩上等外露的伤口后,他脑门的青筋直跳,这不是普通的斗殴伤,而是枪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