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有一栋恢弘建筑,上面刻着几个大字。
【第五区域异能总局】
此刻,一个会议厅里,坐着十位b级异能者,他们都是在第五区域身居高位的人,可现在都面色凝重。
旁边,有一个站着的人,他脸上带疤,双手附后,正欣赏着墙上的一幅画,频频点头。
这画得是真好啊,如此传神,实乃巅峰手艺。
他看向最近的某位b级,好奇道:“这是谁画的?”
b级男人恭敬道:“是我们大队长画的。”
“你们队长还有这手艺?”
男人笑了笑,“队长其实很喜欢画画的,也很有天赋。”
“那你们觉得她画的怎么样,说实话。”
男人沉默片刻,还是说道:“画的手艺自然是很好,但...大队长的品味我们这种俗人比较难以理解。”
脸上带疤的男人忍住笑,“那看来我也是个俗人。”
占据了三分之一墙壁的那幅画中,画了一只动物。
b级男人感慨道:“大队长真的很喜欢画羊。”
带疤男人点点头,“可惜是喜羊羊。”
b级男人又看向对面的墙壁,“大队长画狼也不错的。”
带疤男人还是点点头,“这个灰太狼,真是霸气侧漏。”
左右两边墙壁,一副喜羊羊,一副灰太狼,相互对峙,可又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一丝欣赏。
真是常年为敌却惺惺相惜的一对啊。
带疤男人啧啧道:“我反正是欣赏不来。”
最前方的主位上,一个火红长发的女人闭着眼睛,突然睁开,没好气道:“余客,事情说完了,你也可以滚蛋了吧?!”
余客挠了挠脑袋,“这不是在欣赏你的大作嘛。”
见刘云就要冒火,余客赶紧笑哈哈道:“别急别急,我还没说完呢,刚才说到哪来着?”
刘云没理会他。
一名b级站起身,说道:“说您之前终于追查到了那只能伪装成人类的异兽,可却让它跑了,最后出现的地方,就是我们第五区域。”
余客点点头,“是啊,这家伙狡猾的很,在人类中隐匿了整整23年,残杀的人数不胜数,三天前好不容易给我抓到了蛛丝马迹,但没想到他这么敏锐,在我赶到之前就逃走了,我追击了两天,最后还是跟丢了。”
刘云没好气道:“要你有何用?”
余客撇撇嘴,“你来也不一定能抓住...”
刘云瞥了他一眼,余客立马笑嘻嘻。
有人问道:“余大队长,您之前还说,它不是单枪匹马?”
余客点点头,“23年间,他身边聚集了很多的人。”
刘云一挑眉,“人?”
“对,就是人,我抓到了其中一个,从他口中得知,听命于那只异兽的所有人,甚至都知道它的异兽身份,依然选择跟随它,残害了许多异能者和普通人,而现在,这帮人就在你们第五区域。”
“一群渣宰。”
刘云呼出一口气,收敛情绪,问道:“根据你的推测和对他们的了解,他们和那只异兽可能会在哪里?”
余客沉默片刻,说道:“说实话,这个很难确定,因为我还不能确定那头异兽的全部能力,可能是人多的地方,但...稍微偏僻的城市也是有可能的。”
刘云点点头,“确实,偏僻的城市战力比较少,他们会很容易控制,我现在就派人手分别驻扎查探那些战力低微的城市。”
一位b级点点头,想到一点,询问道:“刘大队长,河市...需要吗?”
刘云愣了愣,笑道:“以防万一,也派个人过去吧,虽然我觉得没有万一。”
听到这个,在场众人皆笑了笑。
毕竟,河市是那位大佬的地盘。
要是招惹了那位...
嗯,他们已经开始同情那些人了。
......
河市,某个购物中心。
之前路斯恩拼命恳求,郑星月一开始没答应,然后路斯恩就开始死皮赖脸了,一直求个不停。
哪有大哥劳累小弟享福的道理?
最后郑星月拗不过他,将一半的袋子都给了他。
此刻,路斯恩双手满满的袋子,一脸满足。
和大哥一样,甚好。
他看向前方一脸开心的苏小沫,感慨道:“大哥的眼光果然很好啊,之前大嫂的战斗我见过了,天赋确实非同一般,如果不是大哥的女人,我都想把她招到我那个组织去了。”
郑星月依然面无表情,语气平静道:“以后有事,可以找我帮忙。”
路斯恩愣了愣,哈哈笑道:“那就多谢大哥了!”
前方,苏小沫转过身,对着两人挥挥手,“快点跟上!”
郑星月表情无奈,但还是很快跟了上去。
路斯恩嘿嘿笑了起来。
随即他有些感叹。
与大哥也相处了几天了,对于大哥他自然是崇拜的五体投地,可大哥给他的印象,很难形容。
有一种...无欲无求的感觉,好似超脱尘世之外,始终都是面无表情,眼神淡淡。
仿佛早已看遍了千万年的人间,已经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了。
一开始其实路斯恩觉得,大哥的实力超过天外,如此实力就该如此性格,可却让他有些陌生。
而现在看到大哥与家人朋友之间的相处,虽然不明显,可大哥表情会产生许多变化。
一开始看到大嫂时会明显露出开心的眼神,但见到有其他人时又会很无奈,甚至有一些埋怨,可最后依然会带着浅浅笑意,和大家一起逛街。
这样的大哥,让他觉得,很安心。
实力那么高的剑仙,依旧在人间。
世间不只有打打杀杀,还有柴米油盐,还有家里的饭菜,还有人在等你回家。
在郑星月眼里,虽然战斗让他很兴奋,仍比不过沈诗韵的念叨,郑景辉的狐假虎威,郑小白的乖巧听话。
还有苏小沫。
逛了一天,苏小沫终于逛累了,领着几人往回走。
其实她买的东西不多,没有花郑星月很多钱,更多的还是买给别人的东西,都是她自己出的钱,比如郑小白的衣服,姜灵喜欢的书,沈诗韵的厨具。
对比起自己,她更喜欢给亲近的人买东西,她喜欢看到她们脸上开心的表情。
郑星月也收到了礼物,是一件黑色卫衣,黑色布料作为夜空,上面有星星和月亮的图案,仿佛一片星空。
那时,路斯恩第一次见到那么开心的大哥,他的眼里是快溢出的笑意,拿着手里苏小沫送他的衣服,嘴角疯狂上扬。
最后,虽然苏小沫没有花他多少钱,但他的钱依然见了底,甚至还和路斯恩借了钱。
原因很简单。
沈诗韵。
对于花儿子的钱,她一向是毫不客气的,一听说今天小月要包了小沫一整天的消费,她就开始施展各种手段,恳求,撒娇,讲道理,委屈,痛哭,悲叹。
最终成功让郑星月松了口,也包了她的花费。
于是郑星月的钱包见了底,只能和路斯恩借。
路斯恩开心的不行,甚至坚决让大哥千万别还钱。
大哥花小弟的钱,不是天经地义吗?
小弟应该感到荣幸。
几人出了商场后,女生们都笑容满面。
姜灵收到了苏小沫送的书,这还是她第一次收到朋友的礼物,所以她很高兴。
郑小白也收到了苏小沫给她买的衣服,这当然值得开心,可更开心的,是小月哥哥也给她买了一件衣服,是件米奇色的外套。
虽然被小沫姐姐和阿姨说很难看,但她很喜欢。
沈诗韵花了自己儿子钱一点不惭愧,始终笑意盈盈。
苏小沫虽然自己买的东西不多,但大家都很开心,那她就开心了。
在所有女生都满脸笑意的时候,路斯恩突然凑到郑星月身边,小声道:“大哥,怎么说,那人偷看我们一天了,还要再溜溜他吗?”
郑星月说道:“不用了,溜了他一天了,也玩够了,直接去见见他吧。”
路斯恩立刻说道:“大哥,让我去吧,您就继续和大嫂她们逛吧。”
郑小白偷偷转过身,看向郑星月,郑星月以心声道:【小事,你不用去。】
郑小白立即点头,【我知道了。】
郑星月点点头,对路斯恩笑了笑,“没事,我和你一起。”
他头点了点远方天空,说道:“去吧,我已经在那边等你了。”
路斯恩眨了眨眼睛,忍住疑惑,悄无声息地朝着大哥指的方向飞去,果然就在某处天幕看到了御剑等待的另一个大哥。
“大哥,您这是...”
郑星月睁开眼睛,“分身而已。”
路斯恩崇拜无比,“不愧是大哥。”
郑星月眯起眼睛,看向某处,笑道:“走吧,让我看看谁好奇心这么重。”
要不是今天电灯泡太多,他也没时间和苏小沫单独相处,不然才不会这么无聊和那家伙玩了一天。
路斯恩笑着点头,“好咧!”
他跟在郑星月身后,眼神兴奋。
跟着大哥第一次做事,得留个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