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热闹的重逢在绚烂的烟火下画上了句点。
之后,每个人又将奔赴更广阔的天空。
……
时光荏苒。
在樱之瑶二十二岁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了享誉世界的大提琴家,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专辑cd一旦发售,几乎瞬间就会销售一空。
演奏会座无虚席,甚至一票难求。
蒂斯交响乐团在樱之瑶的带领下,身价更是水涨船高,一次次刷新记录。
季时初一直陪在樱之瑶身边,亲眼见证了女孩的蜕变。
他的女孩,成为了天空中最闪耀的那颗星星。
所有喜爱樱之瑶的人都知道,只要有樱之瑶的地方,就一定会看到一个男孩。
男孩五官分明,英俊不凡,身材颀长,举手投足间尽显矜贵。
只是无论他们如何去扒男孩的身份,都一无所获。
他们只知道:男孩是樱之瑶的男朋友,他和她,是彼此的初恋。从一开始,两人就从未隐藏过恋情,是那种一看就会让人忍不住露出姨母笑的纯爱。
就,真的超磕的。
尽管如此,也给他们传达了一个信息:男孩的身份必定是人上人,只有这样的人,信息才会被格外保密。
这样一来,那一拨又一拨樱之瑶的追求者只能悻悻地打退堂鼓了。
长相不如人家,身世也不如人家,还比什么?
c国。
樱之瑶和蒂斯交响乐团刚结束演出,一行人入住樱之瑶名下的一座庄园。
这座庄园,就是当初时屹第一次见樱之瑶送的天价见面礼中的某一件。
当时的时屹又送房,又送地,世界各地的都有。
总之,天上的,地上的,水里的,能想到的,时屹通通都送了。
所以在樱之瑶和交响乐团天南海北的演出时,是真的帮上了大忙,不用住酒店,而是回家。
对樱之瑶来说,这些都是家。
而樱之瑶除了专心演出,什么都不用去想去做,所有的一切季时初都会事无巨细的准备好。
有时候连樱庭光都有些看不下去了,说季时初不是他妹的男朋友,是保姆还差不多。
对此,季时初甘之如饴。
他的宝宝只能由他来照顾,谁来他都不放心。
季时初真的说到做到。
从A大毕业后,他真的寸步不离的陪在樱之瑶身边。
樱之瑶去哪儿,他便去哪儿。
细心妥帖的照顾着樱之瑶的衣食住行。
书房里。
季时初正在跟时景电脑视频。
“你发来的文件我都确认清楚了,没问题,可以正常执行。”
此时的季时初穿着淡粉色的居家服,坐姿略显慵懒。
都说男生穿粉色一个不小心就是雷点,可偏偏穿在季时初身上毫无违和感,反而衬得他棱角分明的五官都柔和了许多,整个人都透着温柔。
当然,正常的季时初是不会穿这种颜色的衣服,他更偏向暗色深色系,再不然就是白,就是所谓的直男审美。
但只因为这是樱之瑶选的,跟樱之瑶的是情侣装。
只要小姑娘喜欢,季时初真的可以妥协任何事。
“行,知道了。”说完工作的事,时景也表情轻松起来,“弟弟,我真的服你,恋爱工作两不误,而且都做的极好。”
“多谢夸奖。”季时初笑着道。
在时景眼里,季时初真的是天才。
学习能力真的超强,因为这个弟弟当时就只跟着他学了三天,就将时家所有的事务都记在脑子里了。
就连打扫卫生的清洁阿姨每月的工资是多少都记得一清二楚。
某种程度上,这真的有些可怕了。
怎么说来着?
对,大杀器。
而且还是两个大杀器。
瑶瑶宝贝儿是大提琴界的大杀器。
这两小只,就,绝。
各种意义上的绝。
时景记得当初书棠在知道这所谓的“三天”后,就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时家和书家实力相当,可她书棠却在大爷爷的斯巴达爱的教育下,愣是花了好久才将书家所有东西塞进脑子里。
可季时初做了什么?
三天!
只用了三天!
而且人家还是正常的吃喝睡,还一边将樱之瑶照顾的极好。
也就是说,季时初实际用下的时间,根本就没有三天!
啊啊啊!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书棠那个气啊恨啊!
更重要的是,季时初相当有经商头脑,但凡有需要决策的事,只要让他看上一眼,他就能精准做出判断,且绝对会加倍盈利。
时屹一副理所当然却又一脸傲娇的模样:嗯,我时屹的儿子天生就是做生意的脑子,毕竟我这个父亲摆在这儿呢。
嗯,夸儿子是次要,夸你自己才是主要的吧。
时景默默吐槽,但他心里是高兴的啊。
弟弟太出色了,原以为重获自由任重道远,没想到近在眼前呐。
结果,他最爱的弟弟还是一如既往的戳他肺窝子。
因为季时初依然不选择公布身份,时景依旧是时家的门面。
季时初所想所做的,全都是以樱之瑶为中心。
季时初想啊,小姑娘本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若是他再公开身份,到时候大概也无法安安静静的陪在小姑娘身边,不必要的麻烦也一定会有。
所以就再等等吧。
至于什么时候公布身份,需要一个最合适的契机。
对时景来说,在季时初这个开挂弟弟的带领下,时家的金库越来越充盈,那么也就意味着他这个门面就会越来越忙。
但好在弟弟虽然选择继续做个“普通人”,但却几乎将时家的事务都包揽了。
还贴心的对他说:总要给你点追女朋友的时间。
时景瞬间就被感动的一塌糊涂,就知道弟弟是爱他的!
“所以呢,还没把人追到?”季时初端起咖啡,优雅的喝了一口。
“……几乎是毫无进展。”时景瞬间像被霜打的茄子,蔫吧吧的。
“哼。”季时初摇了摇头,不再多话。
“唉……”时景也忍不住叹气。
没错,所有人都在前进,所有人的感情都越发的蜜里调油,唯独他,不但止步不前,甚至好像还遭人厌了。
他明明都按照大伯说的死缠烂打了,为什么还是行不通?
从出生后几乎都顺风顺水的时景,被无数女孩子表白的时景,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在追女孩子这件事上栽跟头。
时景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因为他拒绝的女孩子太多了,所以遭报应了?
可那些跟他告白的女孩子他真的不喜欢,而且就算拒绝,他也是绅士礼貌的。
脑壳疼。
继续努力吧,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他一定会让他的初恋开花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