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当庭变卦,故意杀人?
之后的几天,苏胜便再也没有了什么动静,只是在家研究了一下警局调取的卷宗。
邓方圆两口子虽然急,但是却不好说什么,毕竟现在只能相信苏胜了。
当然,这几天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法院那边打了个电话过来,说苏胜之前提交的证据已经被法庭采纳了,但是证据合并的申请并没有通过。
合并申请没有通过,苏胜并不在意。
只要被采纳了,证据合并不合并的,其实也没有什么影响。
时间很快就来到了礼拜五。
法院大门口。
邓方圆两口子脸上有些忐忑,迟迟不敢踏上法院的台阶。
今天就是决定他们唯一的儿子命运的时候,两人心中既有些期待,又有些彷徨。
“小姨妈,姨爹,走吧,马上开庭了。”
苏胜这边可谓是全家出动。
除了苏胜父母和小姨妈两口子之外,苏胜的两个舅舅,以及姨父邓方圆那边的实亲,零零总总来了小二十号人!
在农村,亲情观念没有城市那么淡泊,宗族思维还能勉强苟延残喘。
登上台阶,正准备进法院的时候,正好碰到了另一波正在排队安检的人。
正是受害者吴海波的家人。
对方的人数同样不少。
仿佛谁的人数多,谁就能够赢下案子一样。
对面人群中,一个中年妇女正在用仇恨的目光看着苏胜等人。
不用猜,这肯定是吴海波的母亲。
她旁边的那个男人,自然应该就是吴海波的父亲了。
此时,他正在用复杂的眼神看着邓方圆,脸上倒是没有多少表情。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往上数说不定还能够论个亲戚什么的,并且因为两家孩子是同学的缘故,两家之前的关系其实还是很不错的。
但是奈何天意弄人。
谁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的!
没有恶语相向,自然也不可能和气生财,两拨人谁也没搭理谁,排队进了法庭。
随后所有人包括双方当事人的父母,都在旁听席上落座,只有苏胜走向了被告席。
两名公诉人来的比较早,比苏胜等人还要早,在苏胜还没有落座的时候,对方已经在公诉席上等着开庭了。
双方同样没有任何的交流,连点个头的意思都没有,苏胜毕竟是蓉城来的律师。
城市越小,一些圈子其实也越小,对于不是圈子内的人,没必要进行一些无效的社交。
没过一会儿,又有一波人来到了法庭,应该是本案的另一个被告吴天明的家人。
一个身着正装的男子向苏胜走来,应该就是吴天明那边请的律师了。
一个案子有两个被告,并且两个被告都属于同一个案子,是可以请两个不同的律师,对各自的当事人进行辩护的。
对方只是和苏胜点了一下头,同样没有任何交流的意思。
这其实是有点不寻常的,毕竟双方就算再怎么不熟,此刻都是同一阵营,不说意见统一,起码应该就证据互通有无才对。
但是对方显然没有互通有无的想法。
苏胜自然也不可能舔着脸去自找没趣。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很快就来到了上午九点半。
“法官入场。”
“全体起立。”
所有的庭审开场白,都是如此。
“现在核对到庭人员身份...”
“......”
“......”
‘咚咚咚~~~’
“丽阳市中级法院,现在开庭。”
“请法警带被告人邓家乐、吴天明出庭。”
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垂头丧气的被法警带到了被告席。
“哥?”
苏胜并没有看守所探望过邓家乐,所以邓家乐还不知道苏胜就是他的代理律师。
“坐。”
苏胜没有过多的和邓家乐交流,法庭毕竟还是一个严肃的地方。
邓家乐和吴天明落座的时候,苏胜又注意到一个细节,对方的代理律师,居然主动挪到了另一边,把两人安排到了中间。
显然,对方律师连在庭审中和苏胜交流的意思都没有!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请公诉方陈述上诉请求。”
一切都按照程序在走。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公诉方公诉请求如下;”
“被告人一吴天明、被告人二邓家乐,于2020年11月27日,和受害人吴海波玩耍时,在明知池塘中的水冰冷刺骨的情况下,怂恿吴海波下水...”
“并且在受害人下水之后,还用鞭炮驱赶受害人,导致受害人吴海波因脚部痉挛,不幸溺水...”
“在看到被害人明显溺水之后,两名被告非但不想办法施救,反而在一旁嬉戏嘲笑,最终导致被害人吴海波溺水身亡!”
“对此,公诉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两名被告,无期徒刑!”
哗~~~
“我儿子不可能故意杀人,你...你们......”
旁听席上,苏胜的小姨妈,听到故意杀人和无期徒刑的时候,整个人都快要直接晕过去了,这和她之前预想的顶多判几年的结果,出入太大了,她根本就无法接受。
‘咚咚咚~’
“肃静,家属请保持安静否则我将让法警请你出去!”
审判席上的法官发出警告,维持法庭秩序。
“反对,审判长,公诉方当庭变更公诉请求,没有进行提前告知,这严重影响了法庭秩序,同样也严重的侵害了我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请法庭予以驳回!”
苏胜起身反对。
公诉机关之前是以过失致人死亡提起诉讼的,现在当庭改变公诉请求,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
并且苏胜还注意到一件诡异的事情。
那就是另一个被告,也就是吴天明的代理律师,居然没有任何意外的神情,并且吴天明的家人也没有自己小姨妈他们那么的激动。
这显然是提前知道点什么,才会是这样的表现!
“公诉方,为什么当庭变更公诉意见?”
法官开始询问公诉方。
“因为案情出现了一些变化,来不及向法庭提交更改请求,我方在等一下的辩论环节,将对此进行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