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在案件发生之后,直到本次开庭审判之前,我当事人都没有听到过被告王雯雯的道歉!”
“因此,我方请求法庭,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雯雯,死刑!”
“审判长,这是我方在本次庭审中的诉求。”
苏胜向刘国华致意之后,合上文件坐了下去。
刘国华点了点头,并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而是将目光看向了被告席。
“被告,请阐述你方诉求。”
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王辉已经重新控制好了自己的情绪,在被刘国华点名之后,也同样拿出了一个文件夹起身。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
“在本案中,我方当事人确实是属于过错方...”
这是无法狡辩的事实,所以王辉根本就没有否认这个事情,不过所有人都知道,这句话的后面,肯定是会跟着一个‘但是’或者‘不过’的转折的。
果不其然。
“但是...”
停顿了一下。
“我方当事人当时是在正常的参与交通活动,虽然有闯黄灯的行为,但是根据蓉城的道路交通法,我方当事人闯黄灯的行为,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并且在本案中,谭永丽与黄旭哲两人在通过人行道时,人行横道当时还有3秒钟左右变成绿灯,也就是说,两人存在闯红灯的行为!”
“双方都有过错,这次的事件纯粹就是个意外!”
“在案件发生之后,我方当事人也曾积极的补偿对方家属,但是家属当时正处于情绪化的阶段,所以实际的补偿行为并没有完成,但是并不能认为我方没有积极的进行补偿...”
“......”
“综上所述,我方当事人虽然有过错,但是却是意外导致的过错,请法庭维持二审时的过失致人死亡的认定,驳回原告方的上诉,维持二审判决!”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我的陈述完了。”
这些说辞是王辉在开庭之前就准备好了的,之前苏胜的陈述也同样如此,没有哪个律师,能够在开庭之后临场发挥的这么完美,一点都不带卡壳的。
“双方都已经完成上诉、辩诉请求的陈述,下面进入法庭举证质证环节;”
“我看双方都没有在开庭前提交新的证据,双方是否有新的证据需要当庭提交的?”
这句话刘国华本来是可以不问的。
但是,如果有新证据提交的话,无疑是对苏胜更加有利的,所以刘国华多嘴问了一句。
这并不是对苏胜的偏袒,而是为了追求真相和公正!
刘国华是这样认为的。
“没有!”
王辉第一个进行回答。
即便是有新的证据,除非是对自己这房有利的,要不然谁会傻乎乎的提交对对方有利的证据啊。
“没有。”
苏胜迟疑了一下,也回答了没有。
他其实是想将王雯雯和前高院副院长高明有私情的事给捅出来的。
高明已经被免职并移交了警方,这些事情警方应该是有所了解的,只需要向警方那边求证一下,就能够知道两人的关系确实不一般的情况。
这样也就能够间接的证明,二审和一审的结果差距如此之大,肯定是和这个有直接关联的。
这样做,虽然不确定能不能直接推翻二审的判决,至少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
但是苏胜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既然已经再审了,二审时的宣判结果,其实对这次的庭审影响已经并不大了,最终的结果主要还是看双方的发挥。
充当别人的情妇,这个行为虽然不道德,也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但是,它在法律上来讲,并不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并不会对审判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
所以苏胜如果当庭提这个事,基本不会对审判结果有太大的帮助,反而还会很有可能让法庭的工作者产生一定的不满。
这毕竟是法院的家丑,苏胜提这个事,就等于是在揭别人伤疤、当众扇大家的脸!
“好,既然都没有新证据提交,就请双方开始质证!”
“原告,由你方开始。”
在庭审中,先质证有先质证的好处,能够有机会给审判长和陪审员一个先入为主的可能。
但是这也并不是没有坏处的,
后质证的一方,是可以针对性的对其进行精准的反驳。
在刘国华认识苏胜的情况下,苏胜在对方后面质证,其实是最有利的,但是苏胜他们作为上诉的一方,必须要首先进行质证才行。
这一次苏胜并没有起身,不是每次说话都是必须要起身的。
在庭审中起身说话,是对法庭以及审判长、陪审员的尊重,但是一般整个庭审的过程,长达一两个小时甚至是好几个小时,要是一直都站着说话的话,那估计年纪稍微大点的律师,都只能无奈的选择提前退休了。
苏胜翻开了自己早就做好的笔记。
“请书记员帮我打开第一个视频证据。”
第一个视频证据是出事路口的一个监控录像,记录了王雯雯整个撞人以及逃走的全过程。
听到苏胜的请求之后,书记员打开了第一个视频。
视频中,绿灯信号正在不停的闪烁,数字正在快速的归零,而远处的一辆汽车,正在不断的加速,企图在变灯之前通过路口。
“暂停!”
在汽车即将冲突停止线的时候,苏胜叫了暂停。
“大家请看,这辆汽车现在并没有越过停止线,而我们的信号灯,此时已经变成了黄灯!”
“在座的各位都会开车吧?”
苏胜问了所有人一个问题,但是并没有想过让大家回答这个问题,只是为了引出后面的话而已。
“我想请问在座的各位,黄灯是什么?”
这个问题依旧不是重点。
“黄灯是交通信号中重要的一环,意思是‘停’的意思!”
“交通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在黄灯亮起时,车辆必须要进行减速并准备好随时停车,如果车辆已经越过停止线,那么在无危险、或者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情况下,确实可以继续通过路口,也确实如对方律师所说,不属于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