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是一周过去,顾初躺在院子里大树下的躺椅上,架着小腿啃桃子,手上的蒲扇,时不时地朝着自己扇两下。
傅景煜最近神神秘秘的,她也懒得去管,这天气都快把她给热化了,一热就浑身没力气。
这蒲扇拿着她都觉得累的慌,哪还有空管傅景煜,而且本来傅景煜的事情,她也不会去过多插手。
反正要是是什么大事,傅景煜肯定会主动来跟她说的,要是是什么小事,她也懒得管。
顾初唉声叹气,觉得这日子真是越过越没意思,这年代去哪都要信件,连基本的来去自由都没有。
她这大把的钱也没处花,真是郁闷死她了,她现在每天在这,唯一的乐趣就是看看话本,打发打发时间。
现在是她以受伤为由,才没去上工,过段时间还得去上工。
她一想到她的后半辈子都得这么过,她就觉得头大,看来得想想办法去城里才行。
顾初啃完最后一口桃子,往大树边上的土壤里一扔,歪着脑袋,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眼皮也渐渐沉重了起来。
而这两天忙的不见人影的傅景煜,正围在村里人的簇拥下,推着辆红色的自行车往家的方向走。
“景煜啊,你这自行车是谁的?看着可真不错?这颜色可真好看,款式也好看……”
王大娘离得最近,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傅景煜手里推着的自行车,根本移不开眼睛。
“是啊是啊,景煜,你快给我们说说,这自行车是谁的?可真气派!比我上次在县城里见过的都要好上百倍不止!……”
刘老二也迫不及待的开口追问,伸手想要摸一摸,可伸到半空中就讪讪的缩回了手。
要是给摸坏了可咋整,这辆自行车比他们村里唯一的那辆老旧自行车,好了不知道多少,这一看就价格不菲,他可赔不起。
和刘老二一个想法的,显然不止他一个,傅景煜周围肉眼可见跟着好多人,但无一例外。
每一个人都离他有好几步的距离,都不敢靠他太近,生怕不小心碰坏了这自行车。
傅景煜想着顾初见到这自行车,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心里也乐呵,难得态度好的回答道。
“这是我的自行车,给我媳妇儿的聘礼,我们准备办婚礼了。”
这话一出,顿时引得众人唏嘘不停,看着傅景煜推着的这辆自行车,眼里满是不可置信。
没想到这平时看着这么不靠谱的傅景煜,竟然是他们村里时隔这么多年来,第一个买自行车的人!
“嘶,景煜,你这自行车,不便宜吧……”
王大娘倒抽了一口气,忍不住问道。
傅景煜就等着他们问呢,这车当然不便宜,他这可是借鉴了好多大城市的自行车照片,自己改良出来的。
虽然是他自己改良做的,可花的钱可一点不比去外面买便宜,他用的所有材料,都是最好的。
他们这小地方的自行车,可没什么男款女款之分,能有一辆就已经很稀奇了。
那种二八大杠,车轮很大,连他骑上去,也就只是正好脚点地,那种自行车回来,基本上就只能他骑。
让他家初初骑上去,他还真有点不当心,这摔一跤可不是闹着玩的。
他要是买个这样的自行车回来,基本就只能他自己一个人骑,说好听点是给初初的聘礼。
但说难听点,就是他借着给初初聘礼的名头,给自己买了辆自行车,初初根本不好骑,只能自己带着她。
他就想着他自己做车,那肯定就要做最好的,所以就看了很多报纸,发现大城市的自行车就不一样。
于是就开始了一步一步的改进,自行车前面要有挂篮,自行车中间要有横杠,自行车后面要有一个舒适的座位。
为了做出最美观、最舒适的自行车,傅景煜可以说是费了好大一番力气。
因为市面上的零件大小都是配好的,而他对自行车进行改进,那零件的大小同样也需要调整,光这就费了他好大一番力气。
当然这成品也不服他所望,比那大城市里的自行车,看起来还要气派呢!
“也还好吧,也不是很贵,就是这几年存的积蓄没了,然后也就跟人借了百八十块钱。
这可是我托人从沪市带来的新款自行车,还有一块手表呢,气派吧,都是我媳妇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