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夸张的是日本这时就连律法都是抄袭大唐的,推古天皇以前,日本并不知道什么叫做律法,舒明天皇十二年(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年)回日本的留学生高向玄理、学问僧南渊请安等,首次将唐高祖、太宗时制定的《武德律》、《武德令》、《贞观律》、《贞观令》、《贞观格》、《贞观式》等法律条文带回去。“大化改新”之前,中大兄与中臣镰足还曾向南渊请安学周、孔之教。据日本学者的考察,“大化改新”所颁律令,与唐朝律令相同、相似的条文竟多达420余条。其后,天智天皇颁布的《迈江律令》,沿于唐太宗《贞观律令》。天武天皇颁布的《天武律令》,则以唐高祖《武德律令》、唐太宗《贞观律令》、唐高宗《永徽律令》为蓝本制定。到文武天皇大宝元年(武则天长安元年,701年),新颁布的《大宝律今》更直接仿效唐高宗时由长孙无忌主持编纂的《唐律疏仪》而成。其中.笞、杖、徒、流、死刑及“六议”、”八虐”,分别脱胎于唐律中的五刑、八议、十恶。《大宝律令》为日本史上趋于完备的一部成文法典。元正天皇养老二年(唐玄宗开元六年,718年),又颁布了《养老律令》,对《大宝律令》作出进一步修订。从而在法律上肯定了“大化改新”的成果,确立了以天皇为中心的古代天皇制。“大化改新”以后。自天智天皇至丰臣秀吉的数百年间,日本始终沿用唐律。
在确立起以大唐国三省六部制和郡县制为蓝本的中央与地方行政体系,以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为蓝本的田制和税制。以府兵制为蓝本的防人制,以唐律为蓝本的律令体系的天皇制政体的同时,日本才正式有了国名和纪年,这也是接受唐文化的直接产物。日本原来并没有国名,中国唐朝以前一直称之为“倭”、“倭国”、“倭奴国”,含有“多山之地”的意思。7世纪初,推古天皇即位。圣德太子摄政,方在“倭”字之前加了一个“大”字。称“大倭”,后来演变成“大和”,日本民族也称“大和民族”。“倭”是中国为之所起国名,“日本”这一国名。是唐朝时出现的。
早在隋朝,其王致书炀帝即自称“日出处天子”。其后,遣唐使“自言国近日所出,以为名”。至武则天时,唐朝称其为日本。张守节《史记正义》载:“倭国,武皇后改曰‘日本’。”“日本”二字作为国号,首先载于日本史籍者,便是养老四年由太安麻吕与舍人、宗王等修成的汉文《日本书纪》。书中,将“倭”、“大和”等对日本的古称均改为“日本”。这是“日本”这一国名在日本官方文献中的最早记载。“日本”这一国名的产生,深深打上唐朝文化的烙印。
国号如此,年号的起用也如此。天皇制建立之初。并无年号,只是某天皇某某年,如推古天皇三十一年。孝德天皇即位后,仿效唐朝,于公于645年起用“大化”这个年号。从此,在日本史上便有了天皇号及年号这一纪年的定制。沿用至今未改。
唐朝的都市建筑制度,在世界建筑史上是一大创举。而日本在“大化改新”后逐渐接受了建立统治中心的意识。也开始对大唐这一搞法进行了抄袭。圣武天皇时,太政官奏议:京师乃帝王所居,万国朝宗之地,如不壮丽,将何以表德!于是,日本先后在奈良、京都建起了藤原京、平城京和平安京。虽然它们占地面积不等,但都是仿照唐朝长安城的规模修筑的。其中,奈良的平城京最为典型。“面积有长安的四分之一,东西三十二町,南北三十六町”,宫城位于城的中轴线北部,棋盘式的街道划出方块形的坊里,街巷中线都直对一个城门,设东市、西市。中轴线大街亦称“朱雀大街”,青瓦、红柱、粉墙、各宫均挂扁额,建筑壮观。日本史家称之为“富有国际性的小长安”,是符合实际的。唐代的长安城原貌现已不复存在,平城京却成为今天研究唐代城市建筑的一座珍贵的实物模型了,这是华夏文明的何其悲剧的历史啊。只是好象我们的那些文化人完全意识不到这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悲剧,竟然觉得这是文化交流的影响什么的而大书其中的友谊关系,可曾有人说这些的时候谁在想那三十万的冤魂?
大唐对日本的影响还不止这些,还包括思想文化的影响。由于遣唐使和回国留学生的推动,日本国还广泛地吸收和仿效大唐国的礼仪、服饰等项制度,以至影响到日本的某些民族风俗的形成。遣唐使中的大使、副使或判官,大都通晓经史、长于文学。他们回国后,不少人位列公卿,因而在仿效或移植大唐国的制度、文比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元正天皇养老二年,遣唐押使多治比县守回国,不久即为中纳言。次年正月举行朝见仪式时,他穿着唐玄宗所赐朝服朝见天皇,赞口不绝地夸耀其朝服的优美雅致。诸大臣纷纷仿效,从而带动了上层社会的移风易服。二月间,天皇下诏,天下百姓衣服一律仿唐模样,改为右襟。〔吉备真备,养老元年作为留唐学生入长安学习经史,历时18年,于天平六年返日,带回《唐礼》即《大唐开元礼》130卷。胜宝四年,作为副大使再度入唐,返日后在太宰府任大贰,为东海、南海、西海各道节度使,造棉质袄、胄具,完全仿照唐朝的新式样,按五行配色,每4050具为一色。到大同二年(807),平城天皇再次下诏:“朝会之礼,常服之制,一准唐议”。所以,其文官的朝服,头戴冠免,身着大袖上衣,小袖内衣,下着外裤、内裤,有褶的夹衣卷起到腰间,脚着朝靴,与唐朝文官装束无差。弘仁八年(818),遣唐使羊官菅源清公任式部少辅,奏请朝廷规定天下礼仪,男女衣服悉仿唐制,五位官品以上的位记都改汉式。嵯峨天皇又一次下诏:“朝会之礼、常服之制、拜跪之等,不分男女,一准唐仪。”(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