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一笙与殷权到了伦敦的时候是上午,由于在飞机上殷权帮她倒了时差,至于是怎么倒的,当然想让她睡的时候,把她折腾累了,她自然就睡了。于是此刻下了飞机,程一笙并未感觉到难受,反而精神还很好!
相比于大溪地,伦敦还是比较冷的,殷权特意在她的旗袍外面套了件粉紫色的中式小褂,脚上一双绣花短靴既不会累人,又和她的旗袍相配。
程一笙笑着说:“老公你都快成我的造型师了!”
从婚礼之后,她的服装包括鞋子配饰都是殷权一手包办,什么时候穿什么衣服,全是他说了算。
殷权很喜欢在异国的大都市,看到她展示东方的美,一群外国人好像没见过世面一般地盯着她看,有的女人还赞叹着,这样的感觉很不错。适时的时候,他喜欢让人看到她的美,这样他倍有自豪感。
“走吧!”殷权拖了她的手走出机场,坐上已经等候他多时的车。
殷权的蜜月,那可不是两个人的事儿,他要去什么地方,肯定会有人先过去打点好一切,包括吃、住、行,这样等他过去让她好好享受便好了。
过不多时,车子停了下来,程一笙抬头去看这喧嚣的牌子,惊喜地看向他说:“是伦敦有名的集市?”
殷权每次都能合她的心意,从来不带她去什么奢侈品店购物,就算要买东西,也是去那种比较有特色的地方。
殷权知道她口味特别,所以很少去带她买什么钻石之类的,要是买的话,那肯定是个大的!
程一笙看到这熙攘、摆着琳琅商品的大棚子,兴奋得不能自已,转过身捧着他的脸,踮起她的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怎么能不高兴?如果说以前她是靠在书上、电视上认识这个世界,那么现在有了殷权,她是在真实地触碰着这个世界,这可不是一般男人能够做到的。
有财力让你环游世界是一方面,能让你舍得放下拼搏得有了成绩的事业,又是另一个方面。
“走吧,没让你在飞机上吃,在这儿慢慢填饱肚子!”殷权勾着唇,心情很好,看到她因为自己而开心,他的心情当然会好。
这是伦敦最有名的历史悠久的食品市集,一进门就能看到夸张的大面包,估计可以有半个人那么高,你可以买整根也可以切开买。程一笙感叹道:“也不知道这面包怎么做出来的?真是好大!”
“想吃么?我们买点尝尝?”殷权问她。
程一笙指着另一处的长得很像汉堡但是又跟汉堡不同的东西说:“我们吃这个吧!看着很好吃!”
干巴巴的面包有什么好吃?这个夹着东西的看起来更加可口。
殷权带着她往那边走,说道:“里面夹的是香肠跟熏肉,你眼光不错,这家店可是老店了,在一级酒店大堂都有的卖,可是他们并未放弃发家的集市,为了保证口味与质量。”
程一笙跟着说:“我听说过这个,看起来我真有眼光呢!”
她美滋滋地挑了汉堡,殷权对她说:“你那点饭量,一个就饱了,我们分吃一个,你尝尝就好!后面还有更好吃的东西!”
汉堡很美味,程一笙与殷权一边吃,一边往前走,接着她又买了猪肉热狗,刚才的汉堡自然就由殷权给消灭了。热狗没有吃几口,她又被素食汉堡给吸引过去了,这素食汉堡的卖相太好了,忍不住买了一个,油炸的不腻,她看向他点头说:“老公,完全不输荤的,真好吃!”
殷权没等她咬两口就夺过她手中的东西,指着前面说:“你看那口大锅,不想尝尝?嗯?”
程一笙向前看去,来了兴趣,两人没走几步,那香味儿越来越浓郁,走到跟前才看到这锅是口超级大的平底锅,当然没有锅柄,这么大的锅,也没人能拿得起来。上面烤着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肉,不过看造型像是鸭肉。
殷权看牌子,说道:“是鸭丝汉堡!”说着买了一个。
程一笙对他说:“这造型让我想起来驴肉火烧!”
这是长面包里夹着鸭肉丝。
程一笙咬了一口品尝,点头说:“真好吃,比刚才的热狗还要好吃!”她把汉堡举到殷权面前说:“你咬一口尝尝。”
殷权正在消灭她刚才吃的素食汉堡,见她的汉堡递了过来,便咬了一口,果真比刚才的汉堡都好吃。他心想还没走多远自己已经快饱了,后面实在不行只能分开,让后面的钟石等人一起给帮着吃了。
如果单是他的话,尝尝其余的就不要了,但是跟她在一起不行,她是属于对自我要求严的那种高素质人群,不管有多少钱,都不会随意浪费食物,殷权对于她这种行为其实很欣赏。
再往前还有新鲜的蔬菜跟海鲜,程一笙站在卖蔬菜的摊位前感叹,“殷权,我头一次见到紫色的菜花,好稀奇!”
殷权探过头说:“我们住的酒店有厨房,你看中哪样的菜,可以买些回去,我们自己做!”
程一笙回头,扬起大拇指说:“好主意,这才像是度假嘛!”
其实她每到一个地方都有点流连忘返,想去体验当地的风俗文化,毕竟这样的机会也不多!
这里的酒种类繁多,还有热红酒,四处飘着香,但是殷权担心她肚子里已经有了小宝宝,所以并没把她往那边领,免得看着眼馋。
伦敦的天气多变,出了集市就下雨了,下得还很大,殷权原本想去附近再逛逛的,现在他干脆放弃了,晚上还有活动,没必要弄得那么疲惫。
两人回到酒店,殷权订的酒店在泰晤士河畔,距离大英博物馆和皇家歌剧院不到5分钟的步行路程,程一笙在房间里就可以看到泰晤士河,还有巨大的摩天轮,很是美丽。
外面下着雨,很冷,所以她没有去阳台,不过在窗前站了很久,到了新地方,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平复下来。
下午的时候,两人小睡了一会儿,晚上程一笙想做饭来着,毕竟在集市买了不少的东西,但是殷权却从柜中拿出旗袍,放到床上说:“换上衣服,我们去参加宴会!”
“宴会?”程一笙意外地问。
的确,程一笙以为殷权要把蜜月的两人世界进行到底,突然间参与这一大群人的活动,让她意外极了。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殷权点头,说道:“先换衣服,我去安排一下!”说着他把给她准备的饰品也都拿了出来。
程一笙看这衣服饰品又是她所没见过的,她真心感叹,殷权给她制造出了一个浮华世界,在习惯了享受这么好的高品质生活,离了他,似乎连活都活不下去,真是把她给宠坏了。
旗袍是真丝的,料子很薄,很舒服,浓郁的绿与红,真叫一个浓艳,程一笙想到小时候小孩子们时常说的“红配绿,狗臭屁”,可这旗袍,就是红与绿相配,真是让人无语。
但是这旗袍穿上了,却让她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怎么说呢?这样的效果真是太难以言喻了。
殷权进来的时候,看到她已经穿戴好了,当然不可避免的眼前一亮,他忍不住内心激荡,走到她面前,拉着她的手,低声赞叹一句,“真美!”
程一笙忍不住问他:“我们到底要参加什么宴会啊!”
殷权低声说:“今天是个大场面,世界上有名的首富都有可能出现!”
“啊?”程一笙瞪大眼睛,她就想为什么他会安排宴会,这宴会必不一般。
殷权看她瞪大的双眸,看起来分外的可爱,他不由笑着说:“不过不用紧张,反正你只是个小人物,不会有人关注你的!”
程一笙虽然是名人,但是和那些人比起来,还真是小人物了,她是毫无压力的。
“不过殷权,你怎么能进的了那样的宴会?”程一笙问。
“有钱什么不可以?”殷权微微地笑了,言语间带着张狂与放肆,可这些在他身上却不显突兀,反而有一种男性魅力,沉稳中不失男人的野性与霸气。
程一笙是很喜欢他这种目中无人的,从来不会失掉自信,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有女人不去爱?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出门前殷权给她披了件黑色暗纹披风,低调中不失华贵,与那红绿形成极致的色彩冲突,让人移不开视线。
目的地离酒店并不算远,车子没开一会儿就到了,程一笙看到气派的门前,已经有不少顶级豪车停放,这种大场面真是难得一见。
程一笙挽着殷权的手臂往里走,走到门口的时候,会有人拿着仪器扫描。程一笙觉得参加个宴会也要这么严格?不过转念一想,宴会上既然有那么多厉害的人物,如此做也是负责任的,免得混进什么杀手之类的。
殷权已经出示了请柬,两人的身份验证后,被放了进去。
不过自带的私人保镖却被留在了外面不准进去。也只有那些顶级富豪,在世界具有影响力的才准许带上一名保镖,像殷权虽然有钱,但是影响力却还不够,所以没有带私人保镖的资格。
过了身份验证那一关,后面的服务显然就热情多了,门口那堪比男模身材长相俱佳的服务生,说着恭敬的话,为两人拉开沉重的大门。
这大门,就好似为你开启了另一个世界,这是上流社会的世界,与外面的黑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巨大华丽的水晶灯,做得很低,有一种压顶的感觉,让你无法忽视这里的奢华。
各色礼服美女、各种肤色、各种类型的女人,无论再美的女人在这里,似乎都会被融入其中,看不出美。这真是一个让人眼花缭乱的世界,权贵云集,也许财经频道上某一个脸孔会与你擦肩而过。或许总在电视上叫嚣着的指手画脚的中东石油大亨,左拥右抱的在这里与人寒暄交谈。
铮明粲亮的灯光下,觥筹交错,多少人举杯,醉生梦死,各种香水味儿,时不时刮来一道道香风。
大概这不容忽视的华丽大门,每开一次,就会吸引众人的目光,看看是什么权贵进来了,在这里的人,别看都在自在交谈,可他们时刻注意着大门的动向。
不过通常只是一眼,没有感兴趣的人,那目光便又转了回来。
但是殷权与程一笙进来的时候,很多人的视线转不动了。
程一笙太吸引人,祖母绿底儿,鲜红色的花儿,这样明艳的颜色,印在中国有名的丝绸上,极薄极柔软的丝绸,熨帖着她窈窕的曲线,这件旗袍不仅对身材要求严格,对内衣的要求也是极严格的,一定要做到绝对的无痕,相信在场的任何一位美女,都不敢这样的穿着。
一个是身材,另一个是这样的颜色,不是随便哪个人可以驾驭的。
程一笙的气质早已与旗袍融入一体,再艳丽的旗袍也无法压制住她那特有的东方神韵,她脸上带着微笑,那般自信,她眸中的淡定,不同于普通女人的浮艳,眼含的睿智让人无法轻视,为她增添了不同凡想的魅力。她的颈上戴着一串白珍珠项链,颗颗巨大滚圆,一看就价值不菲。耳上夸张的耳钉,方形的祖母绿宝石下方,坠着两颗不小的珍珠,显得她脸更加精致贵气。
盘起的利落编发,斜插上的珍珠与祖母绿宝石的发饰,不容忽视。脚上一双绿色丝锻高跟鞋,与旗袍祖母绿的镶边呼应着,一静一动,皆无法让人忽视。
且不说这样贵气的东方美女,单就美女身上不容让人忽视的饰品就足以引人的视线,瞧瞧人家的宝石,是镶在鞋子上的。的确,眼尖的人,会看到她鞋跟上的宝石,同样华贵不让人忽视。
这位美女是谁?大家关注的还是她身边的男人,是什么样的来头?于是众人的目光转移到了殷权身上,殷权的穿着就简单多了,祖母绿的与她同质地真丝衬衣,下身是黑色的西裤,看起来尊贵又神秘,在这里的大亨们,极少认识殷权,不过很多人都在猜测,这位年轻的东方男人,是不是某位不知名的低调少爷?
要知道很多有钱的人低调极了,可那钱却比什么知名榜上的很多人都有钱得多。
一般大有钱的男人,不怎么关注娱乐新闻,但是这里面很多世界大牌明星,却有认识程一笙的,程一笙的名子,就算你不刻意关注,还是有所耳闻的,毕竟bard的名声很是响亮,当初很多人以为她是靠着bard上位,如今真的见了她的本人,阅历多的富豪们一眼看出这个女人,绝对不是花瓶!
殷权能有实力参加这个宴会,自然还是拜莫习凛所赐,赠给非洲的那批药,换来的矿,好东西可真不少,上来就挖出几颗极品钻石,所以殷权现在的身价,又上升了一个档次。要么说都想来非洲淘金,如果摸对了地儿,这金还真是得的容易,比规矩做生意钱来得快多了。
程一笙进了门,一晃眼儿已经看到好几位国际大牌的明星,她盯着人家瞧了半天,丝毫没有觉得自己这行为有多么的丢人,这可是平时看不到的啊!
不过程一笙无论做什么都是坦坦荡荡的,所以根本没人会因此而轻视她。
殷权正跟熟识的人在寒暄着,这里他自然不是一个人都不认识,他的生意遍布国外,所以认识个把人那不稀奇。
不过那谈话跟自己没有关系,程一笙的目光正在看这大厅里,还有什么让她大开眼界的人?
她看到了,一个意外的人,却不是她所喜欢的。
竟然是花月晰,花月晰是那种典型的上班时女强人,下班后熟女人,这种极致的差距,会让男人感兴趣,可见这位律师把心理学学的也很好。这也不奇怪,一位优秀的律师,必定是一位好的心理学家。
今天的花月晰穿着m型黑色抹胸礼服,让人无法忽视深深的沟壑和撩人的半球,她颈上戴着金色的细链子,链子在胸前垂下钻进那深沟之中,引人遐想。腰被礼服掐得极细,鱼尾裙摆紧紧地包住臀,火辣身材尽显。
她手臂挽着的是一位金发碧眼的男人,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程一笙认得这位男人,是英国有名的跑车王子eric,不是他赛车多么有名,而是他手中的赛车俱乐部有名,上过不少新闻的他,多半也都是一些与明星们的艳事。
程一笙看到花月晰看都没看自己一眼,满眼惊喜地扯着eric向殷权直接走来,现在谁说这位花月晰对殷权没有图谋她都不信。
不过喜欢殷权的女性,恐怕尊晟里有不少吧,她不可能看到一个就赶一个走,她有信心殷权肯定会听她的,但是她不能这样做啊,那跟去毁殷权的事业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殷权的态度!
“殷总!”花月晰的声音,虽然努力压抑着惊喜,但是听起来还是很昂扬。
她没想到在这里能够碰上蜜月中的殷权,本来他的婚礼上,她想混进去的,但是冯子衡那男人盯她盯得太紧,再三警告她不准去,否则两人一拍两散。花月晰不愿放过一个机会,冯子衡虽然她不怎么信,但是她还是期待他能给自己带来惊喜。
但是殷总对程一笙的态度,简直就是密不可分,让她都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能够插足其中。不过她可以等,相信就算殷权不会对程一笙厌倦,等程一笙怀了孕,不就是机会么?哪个男人不偷腥的?殷权这样的已经让她倾心不已了!
殷权转过头看过去,目光只是在花月晰脸上掠过,然后直接转到了她旁边的男人身上。
eric热情地伸出手,说道:“殷总你好,不止一次听flower提起你,第一次见面,我是eric!”
程一笙无语,这花月晰竟然起了个如此简单又骚的名字,直接用英文花来当名字。
殷权伸出手,说道:“eric,久仰!”
显然殷权是知道这位跑车王子的!
花月晰笑着对殷权说:“殷总,以为您去度蜜月了,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您!”
这次,她吝啬地冲程一笙友善一笑,态度与刚才的目中无人差别甚大。程一笙很是无语,真是会演啊!在殷权面前演得够无害的!
不过殷权对此没有太多的反应,只是略点头保持基本礼仪而已。而eric却说道:“殷总,我一直想让flower帮我,不过她却选择了你的公司,看样子你的魅力比我大啊!”
程一笙见这位外国男人对花月晰的态度很是熟稔,很可能两人之间,有着暧昧的关系。
那位eric话音一转,说道:“听闻殷总跟太太正度蜜月!”然后目光突然转到程一笙身上,说道:“这位就是您太太吧,我在电视上见过,果真是美艳无双!”
刚才她一进来,他的目光就粘在她身上移不开,现在外国男人对东方女人颇有兴致,因为东方女人皮肤细腻毛孔细致,而且生理原因,也让外国男人对东方女人情有独终,花月晰虽然是东方女性,可还是偏西化一些,不像这种有韵味的程一笙,更加能引起男人的兴趣!
不过他眼中的兴趣,还是掩饰了的,毕竟那是礼貌。
程一笙微微地笑,大方说道:“过奖了!”
“哦,您的声音,果真是好听,比电视里更加具有磁性!”eric是个资深花花公子,此刻已经在想象这声音在床上是有多么的销魂。
花月晰了解他的德性,轻轻地拽了拽他,然后说道:“eric你忘了刚才说还有事?”然后就把人强行拉走。
她可不想殷权没得到,又失了eric。她的身边,多是eric这样的男人,虽然出色,但却不可能作为结婚的对象,因为他们跟你交往的同时,还和不同女人在交往,女人之于他,只是女伴而不是女朋友!要知道这里面的区别,简直太大了。
花月晰拽走了eric,不满地说:“eric,你又动了不该动的心思?”
“哦,那位程小姐真是太美了,瞧那笑,真是挠人的心直痒,那身段,绝对是一流的,再看那皮肤,真是漂亮啊,就好像上等瓷器一样!”eric丝毫不在意,在她面前赞扬别的女人。
花月晰本来心里不爽,但是又想到如果这位eric能抢走程一笙不是帮了自己吗?程一笙跟了eric绝对没有好的结果,因为得不到婚姻。花月晰认为女人最终的幸福,还是要看嫁得如何。她总要找一个比自己强,能够驾驭自己的男人吧!
于是她突然笑了,说道:“你要是有本事让程一笙跟了你也行,相传她可是跟殷总感情极好,对别的男人不假辞色!”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跃跃欲试了!”eric磨拳擦掌,他对于征服女人,很有兴趣,尤其是难度大的女人。
程一笙并没有跟殷权再提花月晰,她看出殷权对这位美女律师没兴趣,所以不想在殷权心里增加花月晰的印象。
与花月晰分开,便碰上了刚进来不久的陆淮宁。
陆淮宁眼里带着惊喜,问两人,“你们不是在度蜜月,怎么在这里出现了?”然后他看向殷权问:“难道今天你是想……”
殷权及时截过他的话说:“是啊,想带她换个心情!”
陆淮宁微怔,但是随即便释然了,看样子殷权是想给她惊喜的。
程一笙看到陆淮宁身边的女伴是位漂亮的外国女人,有双很美的蓝色的眼睛,不过他并没有介绍,看来只是女伴,而非女友什么的。她觉得这位外国美女有些眼熟,仔细想想,大概是某位美女吧!
殷权这次对陆淮宁没有敌意,可能是看上次陆淮宁祝福他与程一笙真诚的份儿上吧,这次还跟陆淮宁热络地聊了起来。
程一笙笑着说:“你们聊着,我去洗手间!”
殷权不放心,转过身说:“我陪你一起过去!”
程一笙笑,“放心吧!这里进不来什么坏人!”然后转身让服务生指了洗手间的方向,走了过去。
殷权一想两人行踪是保密的,又是临时起意来的这里,应该没有什么危险,便由着她去了。
陆淮宁笑道:“你也太紧张了,她在外面也是优秀的女人,不会轻易吃了亏去的!”
殷权趁此刻程一笙不在,问他:“今天你也打算拍件东西回去?”
陆淮宁点头,“自然,有我看中的!”
殷权一点都不客气地说:“最大的那个,是我想送她的礼物,别跟我争!”
陆淮宁了然一笑,说道:“还真是用心,好吧,成全你!”
殷权看眼他身边的女伴,对他说:“跨度真大!”
他的意思是说陆淮宁对程一笙那么喜欢,转眼就跟个外国女人厮混起来。
陆淮宁浅笑,“女伴而已,总不能单身来这儿吧!”
那个外国女人一直冲殷权笑,表示好感,显然对殷权很有兴趣。她心里正在惊叹着,好神秘的东方男人啊,瞧那眼睛,那么性感,漂亮如黑钻的眸,真是好美!
殷权心想,他真是讨厌女人,不管是亚洲的还是欧洲的,都让他恶心。尤其是这种主动示好的女人,在他眼里,都和莫水云一样,不管别人是有妇之夫,都不耻地想勾引!
程一笙去完洗手间,正在低头洗手,把手洗干净,抬头想要补补妆的,却在镜子里看到了莫习凛,她那淡定的脸立刻大惊失色,以为自己发生了幻觉,一转身,莫习凛欺身上前,将她抵在了洗手台上。
退无可退,惊慌中,还湿着的手撑在他的胸前,冰凉的水沁入他银灰色丝质衬衫里,然后又是她温热的手指的温度,真是冰火两重天的感觉,就好像他的内心,煎熬恨与欲望。
莫习凛早就来了,怕殷权警觉所以一直在人后隐藏着,就等着此刻呢。
她进来之后,洗手间已经放上了“清扫中”的牌子,该出去的人已经出去,不会再有人进来。
程一笙压抑着心里的惊慌,没有说话,她退分他就进一分,被迫用这种难堪的姿势,让她耻辱,让她求饶。他也没有说话,紧紧地盯着她,目光转都不转,他盯得太他仔细了,看到她眼底的惊慌,还有无措,看到她在极力地使自己镇定下来。
这个女人啊,永远脑子都转得飞快,永远都不会随着心而动,永远都想要扭转劣势。
他的手,在洗手台上抬起,捉住了她纤细的腰肢,还带着大理石的冰凉,激得她身子一颤,内心的镇定也差点破功,嘴里忍不住溢出一个“别”字。
那代表着示弱的一个字,似乎还带着咝咝的抽气,他似乎感受到她惊如幼兔般的内心,让他忍不住怜惜。此刻他的眸,已经是火热得足以灼烧了,他好似要将她身上的衣服都烧得成为灰烬,让她毫无保护地在他的怀里。
他的手轻轻向上移,她只能庆幸他的手在后背,而不是在前面,他轻轻一收手,将她完全揽进他的怀中,他低下头,微温的呼吸,在她耳侧响起。他在压制着自已内心的激动。他真是很想她,真的很想!
她一动不敢动,现在的气氛真是诡异极了。她知道莫习凛能出现在这里,肯定是有预谋的,现在都没有一个人进来,外面必定做了安排,如果她强硬的反抗,很可能会造成他激烈的反应。她是怕惊醒他,此刻的他,就好像是一头蛰伏的野兽,随时都有要反扑的架势。
最可怕的是,他的反扑,很有可能在这儿就把她给办了,她喊破喉咙都没有一个人进来救她。
当然莫习凛是不甘于只这样抱着她的,要知道在她与殷权那轰动了几乎整个世界的婚礼上,他的内心又多么的痛苦与煎熬?
一想到这些,他就意识到此刻的机会多么的难得,他要好好与她亲热一下,一解他的相思之苦。于是那只是在她耳侧的温热,不甘心起来,那股温热,朝她耳洞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