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摆城是罗克瑟兰公司中区分部所在地。这里距离阿斯莫超过200公里,距离n11基地则为150公里。在完全没有公路,大部分地区地面崎岖不平、废墟星罗棋布的动荡年代,150公里已经是分部拥有的旧式战车作战半径的极限。
天刚放亮,钟摆城就被发动机的轰鸣和一声声简洁有力的口令所惊醒。五辆轻型运兵车在城中心广场上一字排开,全副武装的士兵鱼贯登车,另有两辆性能强悍的越野吉普车停在一旁,上面的射手有些懒洋洋的靠在高射机枪上,不屑地看着这些菜鸟。机枪射手身边,各站着一个老兵,他们怀里靠的可是rpg火箭筒。
丽一身笔挺军服,脸上看不到分毫笑容,冷冷地看着登车的战士。当前后一个战士也上了运兵车后,她抬手看了看手表,时间比她预定的快了三十秒。
丽这才走向自己的越野指挥车,这一次她是亲自驾车。指挥车四轮同时旋动,在刺耳的轮胎摩擦声中,指挥车猛地冲了出去,一路超越军车,很快冲到了车队的最前方。一到车队前,指挥车更是轰鸣起来,速度再度提升,飞驰而去。指挥车上搭载了五六名精锐战士,这些二阶和三阶能力的战士坐得很稳,完全没有会被甩出去的迹象,甚至连身体也很少晃动。
见指挥车加速离去,后续军车上的驾驶员个个满头是汗。他们再也顾不得车上战士的死活,也不管队列整齐与否,一个个死踩油门,你追我赶,如同飙车般冲出了冲摆城。
钟摆城中,一座十八层高的写字楼已被完全修复,成为了罗克瑟兰公司分部所在地。里高雷站在十一楼的落地窗前,目送着那支部队远去。这一次丽虽然没有带上战车,然而这只队伍可是她麾下的精锐部队,战斗力比攻占n11那次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这样一支部队去剿灭一个新近进入罗克瑟兰公司控制区域盘踞的暴民队伍,实在有些大材小用。何况还是丽亲自领军?
在野外遭遇战中,即便里高雷自己,也不希望遇上丽这种对手。
这一次,只能说这些暴民的运气实在太差,正好撞上丽心情不佳的时候。里高雷并不对这些四处为家的暴民稍有怜悯,正如罗克瑟兰公司徽章上那辆在城市群中飞驰的坦克所喻示的那样,在这个动荡年代,力量就是权利。拥有力量就拥有了一切,没有法律,没有规则。所谓规则只能在拥有同等力量的人之间才会生效,才会被保证执行。而维持规则的,还是力量。如果双方中哪一方失去了力量,那么规则也就随之失效。
总而言之,这是动荡的年代。每天有无数的规则形成,每天有更多的规则被打破。
只有罗克瑟兰这样的大公司,才能造就丽这样的人。也只有在罗克瑟兰公司中,丽才能够成长,才能完全发挥她的长处。如果各带五个人,里高雷可以完胜丽。二十个人,结局难料。如果是二百人以上,里高雷的部队多半会被全歼,而丽还能剩下大半部属。只有罗克瑟兰这样的庞然大物,才会有超过200人的卫队让丽统领。
车队已驰出很远,尘土形成的烟龙仍越飘越高。里高雷离开了窗户,来到宽大的办公桌前,在电话机上按了几个号码,电话机里即传出一个尖细、却难掩苍老的声音:“谁?公司规程上没注明这是我实验的时间吗?”
“里高雷。”
电话机里的声音嘟囔了几句什么,不情不愿地说:“好吧!找我什么事?我还有一堆的实验要做。”
“那个东西分析结果出来了没有?”站在这间办公室里的时候,里高雷再不是那种随性而为的颓废样子,而是充满了威严,说话简洁明了。
“结果刚刚出来……等等!这是怎么回事!这个……你最好过来看一下,电话里说不明白!”
里高雷即刻扔下电话,冲出了办公室。他以惊人的速度穿过走廊,根本不等还在停在底楼的电梯,而是沿着消防通道直接奔上十六楼:分部生化实验室所在地。检验过身份卡后,里高雷径自穿过一个个埋头工作的研究员,直接走向占据了半层楼的中央实验室。
上千平方米的实验室中只有一个干枯瘦小的老人,正伏在显微镜上观察着什么,看他腮边肌肉不住抽搐的样子,显然极为激动。这个老人是罗克瑟兰公司生化领域的首席科学家,曾经创立过一种四阶能力的罗斯坦。
里高雷拍了拍他的后背,罗斯坦立即将电显显微镜让给了里高雷。双眼凑上目镜后,里高雷登时一怔,在绿莹莹的视野里,到处可以看到已经死亡的细胞,而且他从中认出了几种出名生命力强悍的细菌。
“这是……”里高雷站直了身体,询问地看着罗斯坦。
罗斯坦正拿出一块手巾擦着额头上的汗水,他呻吟着:“天哪,我从来没看见过这种东西!你究竟是从哪里弄来的?这……这怎么形容呢?”
罗斯坦在实验台旁的电脑上一阵急如骤雨的敲打,屏幕上即刻播放出一组惊心动魄的影象。
在绿莹莹的背景下,一片生机勃勃,熙熙攘攘遍布着各类细胞。这些细胞或是细菌缓慢移动着,并且互相攻击着。此时正好可以看到一个细胞正在不正常地膨胀着,然后碎裂开来,从里面流出了数十个明显有别于母体的新类型细胞。
所有细胞的动作都显得缓慢之极,然而里高雷却不这么想。在现实世界里,这些细胞或细菌的动作实际上快到了极处,如果一个人感染了上面那种使得细胞发生变异的细菌,意味着他根本挺不过一天。
就在这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一种中等大小的细胞突然在景象区边缘出现,它们动作极为迅速,几乎是其它细胞的上百倍。这些细胞一遇到其它细胞,不论对方是什么品种,它们都会伸出针一样的一角,硬刺入对方的内部,将自己的流质注入进去。仅仅是几秒钟,被刺注的细胞就会涨裂开来,吐出十余个与入侵者一模一样的细胞。入侵者立刻向四面八方散开,速度之快,有如越野机车在乌龟中间穿行。还不到一分钟,影象中所有的细胞无一幸免,或者破裂,或者直接被刺死。
整个屏幕中,此时能看到的只有密密麻麻的入侵者!
入侵者互相碰撞,然后象球一样弹向四面八方,再与更多的入侵者相撞,发生更复杂的弹碰运动。然而再也没有其它的细胞或是细菌可供它们食用。将使得所有的入侵者,不论是原来的还是新生的,都疯狂地弹动起来。
再过一分钟,所有的入侵者都已死去,影象中一片死寂,到处是细胞的尸体,正如里高雷方才从目镜中看到的那样。
这个影象,正是电子显微镜纪录的影片。
里高雷只觉得头皮有些发麻,掌心里全是冰凉的汗水,滑腻、湿冷,十分的难受。
过了片刻,里高雷才说:“你是说,这些细胞是从我给你的样本上发现的?”
罗斯坦点了点头,补充道:“你看到的记录只是后半段。最开始就只有一个活的细胞,我把它叫做入侵者,正如你看到的那样,这一个细胞立刻杀死了它碰触到的每一个细胞,并且这它们变成自己的孵卵巢!刚开始看到这一幕时,我几乎吓傻了,后来才想起来要将影像纪录下来!”他的声音又急又尖,看上去沉浸在刚刚的恐怖影像中不可自拔。
里高雷皱紧了眉头,死盯着定格在细胞坟场般情景的屏幕上,忽然说:“如果……”
罗斯坦显然知道他要说什么,立刻说:“如果被这种细胞侵入身体,我们可能会在半个小时内变成怪物!而且没人知道,出现的会是种什么样的东西!”
里高雷的手立刻颤抖了一下,这在素来冷静的他身上,可是极为罕见的现象。不过罗斯坦并未注意到这点,指着屏幕说:“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个好消息,入侵者如果在一分钟内找不到食物,就会死亡。这或许可以解释为它们拥有比同类快上百倍的速度,因此需要大量的能量。而且入侵者绝不会自相残杀。”
“立刻分析它们的基因。”
罗斯坦摇了摇头,在电脑键盘上又是一阵敲击,调出另一幅图表来。那上面尽是支离破碎的基因片断,根本凑不出一个完整的、有意义的基因序列。
罗斯坦指着这幅图表,说:“你看,这就是入侵者的基因,这根本不能算是基因,只不过是一段段毫无意义的核酸而已!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入侵者死亡时,已将自己的基因完全破坏了。你看,这些入侵者看上去简直就象已经有了自己独立的智能!”
“那个样本怎么样了,能不能检测出活的入侵者基因构成?”里高雷声音沉重。
罗斯坦再一次摇头,说:“样本上已经没有活的入侵者了。你已经看到了,入侵者从来不会给别的细胞以及自己留多少时间。刚才这段景象,是我找到的最后一个入侵者。我刚把它移入标准基因筛培养皿中,它就立刻恢复了活性,开始屠杀。从这一过程开始,直到这个培养皿中的生物全部死光,一共是……”
博士看了显示器上的时间,说出个让里高雷再出了一身冷汗的数字:“二分十一秒。”
培养皿对于细胞来说,大小就如同里高雷站在分部大楼顶层,放眼四顾所能看到的范围。
“这东西如果进了生物体内,会不会有潜伏期,会不会再次变异?”里高里沉闷地问着。
“目前看起来不会,这么凶狠的细胞并不需要潜伏期。但是变异可不好说,单体细胞的表现和组成器官后的表现可能会完全不同。”罗斯坦回答,他仍在不住地擦着脸上源源不绝的汗水,看上去心有余悸:“还好我收到你样本的时候足够小心,完全按照实验规程走,从没有用手碰过。”
他忽然看到里高雷的脸色极其难看,当下忽然张大了嘴,猛吸一口凉气,结结巴巴地说:“你……你该不会……”
“该死的!我碰过了那东西!”里高雷狠狠吐出胸中一口闷气。
罗斯坦立刻后退了几步,猛地撞上了一排放满了化学药剂的玻璃柜。药柜一声呻吟,柜顶上的一瓶强酸晃了几晃,忽然倾倒,笔直向博士头上砸了下来。如果被这足有100的强酸浇上,博士那硕大的头颅保证不保。
里高雷向前一步,稳稳地接住了那瓶强酸。他肌肉贲张的手臂距离博士的头顶只有几公分的距离。博士抬起头来,高度镜片后布满血丝的双眼立刻睁到了极限!但是他对强酸的恐惧,看起来远远比不上对里高雷手臂的恐惧。
里高雷苦涩地笑笑,从旁边的托盘中取过一枝针筒,刺进自己的手臂血管中,满满地吸了一管血,再小心地注入到真空试管中。他一连抽了三管血,左手掌心中喷出一股蓝色火焰,将那枝沾了他血液的针管化成了灰,只留下一根被烧得黝黑的针头。
“帮我化验一下,看看我是不是……是不是感染上了那鬼东西。”
博士紧贴着药剂柜站着,不肯与里高雷拉近哪怕是一点的距离,只是木然地点了点头。
里高雷想了想,吩咐道:“把所有的影像备份都删除,只留一份给我。对任何人、包括总公司的高层,都不要提起这件事。分部的人也不能说,特别是丽将军,绝对不能让她知道这件事!如果有人知道了这个,那么不管是不是你泄露出去的,佩莉都得死。”
罗斯坦登时颤抖了一下,这才从恐惧中清醒过来。佩莉是他惟一的女儿,今年才七岁。
接下来的三天,里高雷沉默地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双手交叉支着下颌,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他几乎整天都不说一句话,下属按照惯例来向他汇报公司每天的运作,里高雷只是静静地听完,就挥手让他们出去。
整个晚上,里高雷都是这样在办公室中度过。他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只是喝了两瓶水。
第四天清晨,钟摆城外又扬起冲天的烟尘,是丽率领着她的部队回来了。里高雷总算改变了一成不变的姿势,站了起来。他伸手点向电话机,刚按了几个号码,又犹豫着切断。但他的手,却始终搭在电话机上。
电话忽然突兀地响起,里高雷的手一僵,直到铃声响了好几遍,才按下了通话键。电话里响起罗斯坦博士的声音:“是我!有人在吗?”
“我在听。”里高雷答道。他的声音沙哑难听,原来静坐几天,已经让他的嗓子完全哑了。好在博士还是听出了他的声音,道:“你在就好!血液样本的检验结果出来,我用了所有的方式,结果都表明三份血液标本中都没有入侵者的痕迹,谢天谢地!”
里高雷忽然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跑得无影无踪,根本站都站不住,瘫坐在座椅上。电话机里不断传出博士有些神经质的声音:“喂!喂?你没事吧?喂,回答我……”
里高雷定了定神,说:“我没事。你在那里等我,我现在过去看看检验结果。”不等博士回答,他就按断了通话。
一个小时后,里高雷从十六层的实验室中走了出来。他的头发略有些凌乱,双眼深陷,凌乱的胡茬显得比平时更长些。若是在旧时代,他这样高大、沧桑、颓废类型的男人如果进入娱乐圈,也许会有不错的前途。
或许是为他的落魄外形做注解,里高雷的肚子忽然叫了起来。这时他才感觉到饿,而且不是一般的饿,身上的虚汗一层层地冒了出来。里高雷想起自己几天没吃东西,正想到下层餐厅去好好吃一顿,想了一想后,还是先按下墙角的通话器,问道:“我是里高雷。丽将军现在在哪里?”
通话器通向中央控制室,里面值班人员自然认得里高雷的声音,立刻回答:“丽将军现在正在地下靶场练习射击。”
里高雷身体莫名地感觉到一阵紧张,但他还是走向电梯,直下地下二层的武器靶场。一推开靶场的隔音门,扑面而来的就是一阵刺鼻的火药味,空间里回荡着的枪声异常响亮震耳,有着种说不出的狂野、粗暴。里高雷精通新旧时代的大多数枪械,可也听不出什么枪会发出这种枪声。
靶场二名弹药管理员正在柜台后面小声议论着:“喂,你说那东西会是什么人用的?”
“不知道。或许只有变异人才能使用这种变态的家伙吧!”
“天晓得,我可从来没见过这种手枪,真不知道是哪个疯子做出来的。”
两人正小声聊着,忽然看到里高雷进来,吓得立刻站得笔直,敬了个军礼。
里高雷向他们点了点头,向里面的靶场走去。一走下靶场,扑面又是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声传来。论音量,比他心爱的那把改装沙漠之鹰少说也要大上一倍。
砰砰砰!连续三声枪响,甚至有一股热浪扑面滚滚而来。然后就是丽愤怒的咒骂声:“真他妈的见鬼了!”
里高雷走到丽的身后,顺着她的目光向前方望去。五十米外的靶墙上,布满了巨大的弹孔。这些弹孔的分布全无规律,惟一的共同点就是大多离开靶纸很远。那张半身胸靶上只有两个弹孔,却几乎被轰飞了整张靶纸。
丽手上拿着的正是苏那把改装手枪,在她面前的射击台上则摆放着两盒子弹。她已经射完两轮十二发子弹,在五十米的距离上却只命中了二发。特别是三连射的成绩更是惨不忍睹,无一中靶。
在五十米距离上,随便哪种军用制式手枪,丽只需试发几枪后,接下来的速射成绩都会是满环。
那两盒子弹看上去是普通的5.56毫米制式步枪弹,只是弹头上有些不一样的反光,吸引了里高雷的注意力。他拿起一发子弹仔细看了看,发现弹头被刻上了细密而繁复的刻痕,如同旧时代贵金属器物上常有的装饰花纹。但这些刻痕显然不止是装饰那么简单。里高雷又拿起一颗子弹,对比来看,两颗弹头上的刻痕完全一模一样,根本没有区别,就似是用超精度数控机床刻出来的。
里高雷忽然想起了什么,面色微变,不动声色地又将子弹放了回去。
丽已经上好了新的一盘子弹,象狼一样盯着靶纸,半天不动,却忽然将手枪扔给了里高雷,说:“喂,你来试试这把鬼枪!”
然而手枪却落了个空,掉在地上。击锤受到震击落下,枪口骤然喷出一团火焰,子弹呼啸而出,正中靶心,将那块残缺不全的胸靶彻底撕碎。而手枪则在这巨大的后座力作用下向后滑去,一直撞到墙壁才停了下来。
丽霍然转头,看着里高雷。见里高雷脸色有些苍白,脸上更有一滴汗珠滑落,艰难地越过层层胡茬,滑进了衣领里去。
“不好意思,刚才走神了。”里高雷的解释和他的笑容一样苍白。
在丽的注视下,里高雷有些尴尬地笑了笑,问:“你这次出任务,带的是这把枪?”
看丽咬牙切齿的表情,可见他这句问话恰好刺中了她的伤心事。这场战斗中,丽用这把枪打空了一轮六发子弹,论声势甚至盖过了部队中的两挺高射机枪,结果却是无一命中。这把枪的巨大威力和奇差无比的命中率便成了一时话题。若是换了别人,这件事必然会成为长时间的笑柄。但这是丽的嫡系部队,所有的士兵都非常清楚丽那堪称恐怖的能力,因此问题一定是出在那把枪上。于是士兵们在战斗余瑕时的谈资就变成了这把枪的来历。
殊不知,这个话题比讨论丽糟糕的枪法还要令她愤怒。然而丽却无法就此明着发作。
所以一回到钟摆城,丽就立刻来到地下靶场试枪。
里高雷想起了博士电脑屏幕上定格的恐怖景像,又看了眼显然与手枪是同一来源的两盒特制5.56毫米弹,猛然哈哈一笑,走到墙边捡起了那把改装手枪,来到靶台前,抬手就是五枪连射!
巨大的枪声在靶场内回荡着,甚至在天花板上震落了许多尘土。里高雷的成绩比丽要好不少,五枪里有两枪命中,其余三枪偏得也不算太远。然而这样的成绩足以让里高雷皱眉。对于他这种简单武器掌握已经达到四阶的人来说,熟悉一下弹道后,五十米手枪射击精度误差不会超过三毫米。这意味着几乎每一枪都可以射在前一枪的弹孔里。但这把手枪实在与众不同,每一枪带来的震动方向和引起的弹道误差都不一样,以里高雷瞬间修正弹道的能力,也无从及时校正每一枪。能够命中两枪已经算相当不错的了。
打空弹鼓后,里高雷退出弹壳,仔细检查起这把枪的结构来。他交给罗斯坦博士的样本就是取自这把枪,如果会被入侵者感染,那他可能早就变成不知什么样的怪物了。而且这把枪已经在丽的身边有些日子,从入侵者细胞的生存周期看,即使枪上还有入侵者也应该早就死光了。况且他最开始时已经摸过了这把枪,刚刚又碰过了子弹,如果真的还有入侵者生存,那么他躲也躲不了。所以里高雷认了。
这把手枪其实做工颇为粗糙,为了适应步枪弹,几乎所有的改造机件都是手工制成的,而且精度并不是很高,一看就不是出自某个大师的手笔,倒象是哪个聚居点里谋生的手工武器工人制作的黑枪。这把枪的准星甚至都是歪的,而枪的原主人并没有校准,显然,他根本用不上这个准星。可以说,除了威力足够大之外,这把手枪几乎一无是处。而且威力有一大半是来自于子弹弹头上的刻痕。
里高雷从靶台边拉出一个显示屏,在上面点了几下,调出刚才射击的高速录相。从画面上可以看出,子弹在飞出五十米左右时,弹头已经完全裂开,变成了数十个高速飞行的金属颗粒。这样子弹的穿透力虽然逊色了许多,但对于生物体的杀伤力却是几十倍的上升。但也正因为如此,子弹的弹道在十米外就开始变得不稳定。
“你看,”里高雷对丽说:“我想,你的那个漂亮男孩只会在二十米内动用这把手枪。”
丽接过手枪,随手插在后腰里。在手枪离手的瞬间,丽敏锐地感觉到里高雷突然松了口气,她有些奇怪地盯着他看,看得他心慌意乱。
丽又收好子弹,向靶场外走去。经过里高身边时,她顺手拍拍里高雷的胸,说了句:“谢了!我要先去洗个澡,然后中午一起吃饭,我请客!”
看着丽的背景,里高雷忍不住说:“喂,你也出去几天了,还是去博士那里验下血吧,免得……”
丽停步回头,奇怪地看着里高雷。
里高雷摸着嘴唇上钢丝一样的胡子,好似浑不在意地说:“听说最近周围多了好几种全新的变异生物,你出去了这么久,还是检查一下的好。就当是为了放心吧!”
丽皱了皱眉毛,不耐烦地说:“你真是越来越啰嗦了!好吧,我一会就去找博士验血。中午这顿饭还是我请,不过酒钱你付!”
说完,丽就头也不回地向外面走去。
铮的一声轻响,一个硬币从丽的左手中高高弹了起来,急速旋转着,发出悦耳的颤音,几乎要触到天花板的一刻才开始下落,又消失在丽的左手里。
丽已出了靶场很久,里高雷仍觉得那枚硬币在眼前飞旋。那些闪烁不定的光芒,显得极为刺眼。
刚过中午的时候,荒野上仍是十分炎热,哪怕是太阳始终隐藏在云层后面也是如此。
在还算平整的荒野上,两辆破旧不堪的载重卡车不住吼叫着,挣扎着向前爬行。它们的速度比人步行快不了多少。卡车车厢上坐满了人,甚至驾驶室顶上也坐了两个人,他们手里端着已经流行超过一百年的ak步枪,警觉地扫视着看上去一望无际的荒野。卡车后面跟着三十几个人,这些人或胖或瘦,穿什么的都有,手中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甚至连只能用来打鸟的火药苍都有。他们目光呆滞,在酷热的天气下机械地向前走着。
两辆卡车分别处在队伍两端,前面的开路,后面的压阵,防止中间的人逃跑。
苏怀里抱着那支引人注目的改装步枪,靠在车厢挡板上,随着车辆的行进不住摇晃着。他坐在后面那辆卡车车厢里,占了个还算不错的位置。这辆车上还有几个如他一样独自占据靠边的位置的人,都是凶恶家伙。至于车上其它的人,只好挤在一起。那几个面相凶恶的家伙都是具备一阶能力的战士,在这只临时拼凑起来的队伍中可以说是没人愿意招惹他们。而身体相对单薄许多的苏也能获得相同的待遇则是源自于手中那枝改装步枪。这些经历过多场战斗中存活下来的老兵们都明白,在激烈的战斗中,狙击手往往可以救自己一命。他们可不愿意让狙击手的体力无谓地消耗在路上。
所以苏没有费什么事,就可以坐在卡车上闭目休息。
苏的身体已经彻底放松,但脑子并没有停,他在反复思索着自己的身体。与丽的争斗几乎使得他获得了完整的两个进化点,甚至于最后那场持续了整整一个小时的激烈肉搏也为他提供了一些进化能量。在几乎耗尽最后一丝力气的战斗后,看着强势的丽在他的冲击下一次次崩溃,那种征服的感觉与身体上的快感混合在一起,带给了苏无以伦比的冲击。
难道说,过于强烈刺激的做爱也会引起进化?
苏在认真的思索这个问题。在对待进化的一切问题上,苏都是如机械般的精准和认真,绝不会有任何情绪上的波动。他现在已有了六个进化点,只要再得到两个,就可以开始进化红外视觉了。只有拥有红外视觉之后,才能够成为真正的黑夜王者。
但在取得进化点之前,先得有钱。苏早已一贫如洗,付给丽的那枚硬币是他身上最后的一点钱。当然,弹药或者陶瓷装甲片这类东西并不在其中。认真说起来,这些东西是如苏这样贫穷的雇佣军才会珍视的宝贝,如丽这样位居大公司高层的人根本看不上这些。
苏找到一个曾经去过的大型聚居地,并且接下了一个清剿暴民的任务。在荒原上,暴民到处都是,而且似乎越来越多,永远都无法清除干净。这个任务酬劳十分微薄,如苏这样自带专业装备,且具有能力的战士拿的是第一档的酬劳,也只有区区100元而已。那些在两辆卡车中间行走的、除了武器和还算强壮的身体外一无所有的武装流民,在战场上会是冲锋的第一线,而他们的酬劳不过是二十元。但是报名的人依旧比需要的多了几倍,大多数人都只有木棍钢筋作为武器。聚居地的首领只选了三十个武装流民,他的预算也十分有限。
钱的意义对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对这些流民来说,二十元钱意味着可以一个月不用为吃的发愁,至于住,荒野中到处都可以睡觉。而聚居地中则有的是避风挡雨的地方。而一百元对于苏来说,只是二十发改造子弹的价格。哪怕是不出任务,苏独自在荒野中游荡时,一天也会消耗几十发子弹。
苏现在穷得很彻底,又不能再回到阿斯莫接任务,才接下了这个酬劳微薄得有些可笑的任务。
几乎从有记忆的时候开始,苏就知道自己的身体与别人不同。在动荡年代,一切都在变异着,甚至于住在一起的夫妻过上十几年后基因也会有很大不同,但是苏知道,自己的身体与这些变异人不一样。
这具身体灵活、敏捷,他几乎可以自如地指挥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那些对变异人来说也是足以致死的辐射剂量,苏却完全可以承受。在各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得久了,身体就会相应的作出反应,变得更加有承受力。在独自流浪的日子里,随着苏对能力域认知的增加,他判断自己的身体尽管没有进行任何格斗域的能力强化,却至少具备了各类能力一阶的实力。
苏慢慢地调整着身体的状态,呼吸、心跳和体温都开始缓慢降低,他要节省每一分体力。自到聚居地后,他还没有补充过食物,水也早就喝空了。要等打过这一仗后,才会有钱补充食物和水。苏不是没有劫掠过荒原上的暴民,但是劫掠对象并不包括会成为雇主的聚居地。或许在这个时代,生存是惟一的原则。但在行有余力的时候,苏还是愿意坚持着自己的一些原则,比如说,在与女人做爱后付钱。在这个混乱的、力量至上的时代,女人们显得格外的脆弱。苏的钱,或许能够让她们多生存一些时间。
当然,丽除外。
车队行进了整整三个小时,地形开始变得崎岖不平,不远处是倾塌的高速公路,时时也能看到荒弃的乡村别墅。行军这么久,还根本没有看到暴民的影子,就连卡车上的战士都变得无精打采,靠自己双足行走的武装流民更是接近精疲力竭。
苏忽然睁开了眼睛!
他的心脏有力地跳动起来,体温迅速升高,仅在几秒之内,苏就从近乎于冬眠的状态中完全清醒来,进入了战斗前的状态。同车的几名老兵也是在生死线上反复挣扎过来的老鸟,看到了苏的变化,他们也立刻警觉起来,向两边望去。
嗒嗒嗒!沉闷而深具冲击力的枪声突然响起。打头的卡车车身上立刻多出了几个拳头大小的洞,驾驶室的玻璃上泼上一大片暗红色液体,淅淅沥沥蜿蜒而下,血腥气扑鼻而来。车队中央的武装流民也成排地倒下。
队伍的指挥官从后面卡车的驾驶室中跳了出来,伏在地上,高声叫着:“该死的!重机枪!趴下,兔崽子们,都趴下!狙击手,给我干掉那个狗娘养的家伙!”
他喊叫声的尾音还没完全消失,一声粗暴之极的枪声就回荡在车队的上空,百米外荒弃的别墅中,那挺喷吐着火舌的重机枪应声而止。
效果好得超出了指挥官最乐观的想象,他狠狠地用力捶了一下地面,狂叫道:“干得好!”
道路两旁的民居中不断地响起枪声,至少有十几把枪在向着车队疯狂开火,而暴民们疯狂般的喊叫声比密集的枪声还要响亮。子弹如雨落下,压得聚居点的武装根本抬不起头来。除了几名老兵在车门和车体之间灵巧地找到了掩体,有力地开始还击,其余的人根本是闭着眼睛乱打一气,一边扣动扳机,一边祈祷子弹能够碰巧撞上一名敌人。至于敌人在哪,鬼才知道。
苏伏在地上,土黄色的斗篷与地面的颜色十分接近。但在子弹横飞的战场,这并不能保证安全,运气才是真正的保障。
步枪枪口再次喷出火焰,房屋中一把吼叫得最凶狠的突击步枪立刻哑了火。苏那枝步枪的枪声实在是过于震憾人心,每枪响起都会将其它的枪声统统压下。而枪声一响,必定有一个敌人失去生命。而且这枪声一声接一声响起的频率,完全不象是狙击枪应有的射速,似乎这个狙击手根本不需要瞄准。聚居地武装人员士气大振,几个老兵甚至从地上跃起,抓住对方火力网出现漏洞的机会,从两侧向暴民隐藏的房屋包抄过去,准备将对方一网打尽。
一个又一个敌人进入苏的准星,又一一离开,他们的表情各不相同。而苏碧色的目光安定、平静,见证着一个个生命的消逝。
嗒嗒!沉闷得令人心慌的重机枪声重新响起,冲在前面的两个老鸟立刻僵在半途,前胸后背都喷出数道血泉。其它的人则再次被密集的枪弹牢牢地压在地上,根本抬不起头来。
苏几乎是听到重机枪声的刹那就挪动枪口,将那个窗户后的那个射手套进了准星。然而他扣住扳机的手指却没有在第一时间压下去。
操纵着重机枪的,是个看上去才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有着在暴民中难得一见的清秀面孔,大大的眼睛中还有未拭干的泪痕。她死死咬着下唇,一缕缕鲜血从齿缝间汩汩而下,重机枪枪口吞吐火舌的将她写满了仇恨的小脸映得忽明忽暗。从这个小女孩脸上,苏似乎隐约看到了另一张面容,一个他几乎以为已经忘了的小女孩。
就在苏犹豫的几秒钟里,又一声惨叫在战场上响起,一个伏在地上的士兵被一串重机枪子弹扫过,几股血泉立刻喷了出来。
苏的瞳孔又收缩成一颗十字星,枪口微一摆动,便扣下了扳机。改装子弹带着巨大的动能,直接飞入重机枪喷吐着火舌的枪口!
重机枪的吼叫猛然顿住。然后轰然炸开,炽热的机件四下溅飞!
小女孩立了几秒,便向后倒了下去。她的额头上,深深嵌入一块重机枪的机件。
苏将脸重重埋入散发着火药味的泥土中。
战斗很快结束了。
这片居住区就是这群暴民的定居处。聚居地的战士们开始逐户搜索,所有暴民,不论是抵抗还是没有抵抗,成年还是孩子,结果都只有一种,击毙,没有俘虏。这是荒野的惯例,任何一个聚居点的容量都保持在食物和水能够供应的最大规模上,没有多余的份额分给俘虏。暴民中的年轻女人或许还会有点用处,男人则根本是累赘。因为大部分聚居地没有任何生产能力,也就不需要多余的劳动力。至于暴民的孩子,那是仇恨的根源,更不可能留下。
苏独自靠在载重卡车上,抽着身上最后一枝烟。他没有参加对暴民定居地的搜索,也不需要。在刚才的战斗中,他已经完全证明了自己。若没有他两次打掉重机枪,恐怕全军覆没的就是聚居地武装。现在就连那些目空一切的老鸟也对苏充满了敬意,他们知道,刚才那连绵不断的枪声不可能是个一阶狙击手打得出来的。
指挥官走到苏的身边,看他的烟已到了尽头,便又递过来一只烟,为苏点上,问道:“感觉不舒服?”
“有点累。”
指挥官已经接近五十岁,经过十几年的战斗才建立起这个聚居地。他刚才已经察看过重机枪阵地,对苏现在的心情多少理解。毕竟这次的暴民与以往有些不一样,他们身上很少有腐烂,容貌也与其它人类无异。实际上,十几年前,指挥官带领着四处寻找落脚点的人们,就是今天这样的群落。
风吹起指挥官灰白的头发,他布满风霜刻痕的脸上有着洞悉世情的笑容,这种笑,嘴角是向下的。
看着偶尔还在响起枪声的居住区,指挥官吐出口烟雾,说道:“你今天表现得真不赖。我很怀疑你真的只是一个一阶狙击手吗?呵呵,你不用介意,我并不想知道什么。回去后,你的酬劳会是200元。我想不会有人反对这个的。”
苏勉强笑了笑,说:“这是我这几天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