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在静静品尝着咖啡,而叶无双则在门口抽烟,因为女人怀孕了,所以他尽量不让对方闻到烟味,坐在台阶上,迎着早晨的威风,说是惬意,其实也没那么惬意,因为脑海中全部都是自己与秦歌之间从相遇到相知的种种。
从五年前,不,应该是六年前的那一场冲突开始,由恨到爱,两人之间实在是经历了太多。现在回头再看,简直就像是在看一场电影一样,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容纳了一个人一生的精华,喜怒哀乐,兴衰荣辱。
一个人一辈子,总该是做几件惊心动魄的事情的,有了那一些精彩,到老了坐在摇椅上看向那悠远的天空的时候,才会有些可以回顾的东西让自己的暮年不再那么无聊。
叶无双回想了许多,忽然发现,自己这一辈子最精彩的时候不是那与敌人争霸地下世界的时候,也不是坐在铁王座上睥睨**八荒的瞬间,而是……那些与自己所爱的人一起经历的一切,哪怕,仅仅是一起去看看瑰丽的山川湖海,也是这一辈子最美的时候。
而与秦歌在一起,又是自己这一生与诸多所爱之人经历的事情里,最惊心动魄的。
自五年前的那一场孽缘开始,到回归华夏后小阁楼上的那一段阴差阳错的水*融,恩恩怨怨,喜喜怒怒,经历了实在太多。为了她,自己敢挥刀杀这个世界一个血流成河,为了她,自己可以肆无忌惮的开着直升机就冲上去与敢对她不轨的人同归于尽,为了她,自己可以在面临万丈深渊的时候,从容不迫的隔断捆绑在两人之间的绳索,将生路留给女人,自己带着笑容去地狱。
曾经,叶无双是多么的渴望活着,逃亡非洲的时候,与野兽抢夺一块腐烂的臭肉,咬着牙,倔着骨,忍着辱咽进肚子里面,就是想活下去,再苦再难的事情,他都碰到过,从来没想过去地狱里走上一遭,可就是为了秦歌,他可以眼都不眨的放弃自己的生命,而且,这种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
秦歌在叶无双心目中,超越了一切!
叶无双想了很久,觉得自己就是个现代版的周幽王,周幽王可以为了褒姒烽火戏诸侯,他也能!只要秦歌笑的开心,他觉得自己可以把江山拱手让出去,亿万里江山,不如秦歌一笑倾城来的重要!
“想什么呢?”
一道很柔和,很悦耳,有一种吸引人的磁性的声音打断了叶无双的满脑子混乱思维,却是秦歌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出现在了叶无双身后。
叶无双回头,眸中闪过一丝惊艳。
秦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好了衣服,是一身白色运动衣,有些宽大,但却难掩那绝代风华,平时高挽着的三千青丝今天居然放下来了,披在肩头,少了一些平日间的高贵和典雅,多了一种近乎青涩的味道,当成熟与青涩这种本来很对立的东西此刻居然完美的融合在一起的时候,很惊艳。
脚上,穿着的是一双平底的白色运动鞋,因为运动裤的裤脚是收口的,所以,难免露出了一截白色袜子,脚腕上挂着那串自从叶无双给她戴上后就再没摘下的脚链水蓝守护,很美。
叶无双拍了拍屁股起身后,盯着秦歌打量了很久,然后忽然就蹲下了身子,拉了拉秦歌的裤脚,将秦歌那截稍微露出来,但却弧线很迷人脚踝挡住了,嘴里跟发神经一样嘀咕着:“这么美的地方一定不能让别人看见,谁看我他妈杀了谁……”
秦歌听清了,当时就哭笑不得。
就为了这个?
太幼稚了!
只是,秦歌不知道的是,她那双完美的几乎是艺术品一样的玉足,对于一个有着轻微恋足癖的男人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那简直就是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就有一种“神仙抚我顶,结发受长生”的感觉啊!就像是一个可劲儿憋了十几年的武学废柴,忽然间灵光乍现,一下子悟透了,打通了任督二脉的感觉,三花聚顶,飘然若仙!
没有亲眼所见,很难想象,原来一双玉足的弧线,竟然能美到那样的地步!
以叶无双那性子,怎么可能让别人看到?
秦歌被雷的不清,不过也没法多说什么,只能任由这个活宝拉扯着自己的裤脚,不过眼看着这活宝拉扯的越来越过分了,也就有些受不了,赶紧把叶无双拉了起来,苦笑道:“好了,别拉了,在拉我裤子都掉啦!”
看着自己的脚踝处,秦歌唯有苦笑了。这家伙就差没拉到那种穿绷带裤的地步了,裤脚整个都塞进了鞋子里面,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这还不满意?再不满意,老娘干脆呆家里别出去了!
只是不知,如果秦歌知道叶无双还真有把她雪藏在自己的后宫里面一辈子的想法的话,会不会当时就炸窝,脱掉鞋子抽这二货脸上,让他立马滚犊子。
叶无双低头一看,似乎还真的有点儿拉的过火了,当下讪讪一笑,挠了挠头,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
秦歌又好气又好笑的,别有一番韵味,被这家伙折腾的是真没脾气了,狠狠瞪了还在咧着大嘴傻笑的某人一眼,道:“你还没回答我呢,刚才究竟在想什么呢?”
“想想怎么逗老婆开心!”
叶无双大笑,忽然重重在秦歌脸上亲了一口,道:“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刚才的一瞬间,想通了一些东西,也看清楚了一些东西。”
叶无双在笑,眼睛却还在秦歌的脚上停留着,这才发现,刚才似乎真的折腾的有些狠了,鞋带都有些松动了,再次蹲下了身子,很仔细的为秦歌系上,脑子里面忽然想到在香港时遇到的老五和那个从前似乎不太干净的女孩儿,当下轻声说道:“这一次我去香港,认识了两个很有趣的人,一个女孩儿,就蹲下为一个黑帮头子系了一次鞋带,说了一句话,就让那个黑帮头子放下了一切荣华富贵,跟她隐居山林。”
“那个女孩儿说——男人的路不好走,得穿一双好鞋,把鞋带系紧,才能走的稳健,走的远”
“现在,我忽然想改一改那句话了——一个男人,总得帮自己的女人把鞋带系好,才能让对方跟着自己一辈子走下去,而且,时常也得回头看看,千万别自己的女人丢了都不知道,那是悲剧。人活在这万丈红尘里,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富贵名利说到底都是过眼浮云,到死的时候,和自己一起在棺材里躺着的那个,永远是自己的女人,不能等到老了才看清,悔之晚矣!人活一世,挺不容易的,聪明的人应该看清本心,爱该爱的人,不拜苍天,但叩父母,一个情字摆在心里最中间的地方,多多在乎一些,且行且珍惜。”
从始至终,叶无双都没抬头,更没看见,秦歌早就已经泪流满面,等他终于系好鞋带站起来的时候,秦歌已经擦去了泪,绽放出了颠倒众生的笑容,挽上叶无双的胳膊,睿智淡然如她,这个时候说话的时候居然罕见的带上了一些甜甜的味道:“走吧,老公!”
只是,那双发红的美眸,却证明了她此刻的心境。叶无双是个不善于表达感情的人,也说不出什么漂亮的情话,刚才也同样没说的有多花哨,但就是那一些话,让她觉得自己嫁对了人!
一对男女,相扶走了出去,都是一身白衣,很配,甚至就连面相上,都很有夫妻相,似乎,天造地设,老天让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找到彼此!
(三更了,去写剩下的两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