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忆了。
六天前,我从院子里的人工湖中被打捞起来,头部受到撞击,肿起了很大的一个包,一直到三天前才醒来。一醒来,我就发现自己对周围的环境极其陌生,就连眼前的原本应该很熟悉的人也一个都不认识了。
大夫说我的脑袋里恐怕还有淤血,导致了我的失忆。那个大夫显然是个很让人信服的大夫,至少他说我失忆了,其他人就都信了。
但是我的病情到底怎么样,只有鬼知道。
虽然关于这个陆家大小姐的身份,我完全没有印象,对于我自己应该有的记忆,我也一点都没有。但是我知道,我和这个陆家应该是没关系的。也不对,我这个身体确实是陆家大小姐陆丰盈的,但是我总觉得,我自己和这个陆丰盈应该是对不上号的。
所有人都说,原来的陆丰盈是个温婉大方,才艺双全的绝色美女,性格好,有管家的本事,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一手的刺绣更是羡煞城里的各家小姐。
然而再看我现在,因为这次落水,我昏迷了三天,水米未进,整个人都瘦的脱相了。虽然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原来的陆丰盈本来就很瘦,所以病了一场以后就更瘦了。不管别的怎么样,这个“绝色美女”的名头首先要受损了。
再说我的各种才艺,原来那个陆丰盈的才艺,我一样都不会了。这三天里,除了第一天因为身体原因,一直躺在床上以外,这两天我一直在想尽各种办法离开那张床,再躺下去我快不知道腿是干什么用的了。
能下床以后,我就先熟悉了一下原来那个陆丰盈的生活习性,但是我发现我根本适应不了。
陆丰盈原来看的那些书,我还可以勉强看看,毕竟文字还是我熟悉的文字,只是一些笔画复杂的字,我认起来比较吃力,好在我那个并不熟悉的“弟弟”可以帮我补习。
但是其他的我就不行了,至少房间里放着的那张琴,我拨弄了两下,丫鬟彩儿就说我是故意折磨她,让她的耳朵快要被废了。
刺绣就更不行了,那绣花针我认识,丝线我也认识,大红的衣服我认识,衣服上已经绣好的花样我也认识,但是这些东西凑到一起,让我亲自动手,我怎么就一样也摆弄不了了呢?那根针压根就不听我的使唤,我让它往东,它偏要往西。好不容易找到了准确位置,还偏差了那么一丢丢,整朵花就全废了。
彩儿实在看不下去了,干脆把大红衣服拿走了,说是让我母亲想办法。
拿走了也好,那么红的颜色根本就不是我喜欢的,平时又穿不上,我费那么大的力气折腾它干什么?
至于其他的,我到现在还没有机会接触,不过不用试我也知道,肯定是不行的。我的房间里有一本棋谱,我连看都看不懂,字我都认识,可惜连成句子,我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那个响当当的大才女兼大美女,硬生生的被我这个不争气的脑子给弄没了,其实我也挺期待的,如果我还是原来的我,那我是不是还可以回到原来的生活轨迹,体验一把被众人捧在手心里的生活?是不是应该很爽?
幸好看书写字我还是能应付得来的,只是可惜了陆丰盈的那一手好字,我看过了原本陆丰盈写过的字帖,还真是好,虽然我不懂书法,但是她的字让人看了很舒服,并且知道是一定不错的。
再看我的字,勉强能认出来是哪个字,跟好字完全不搭边。
我醒来的第三天,也就是我落水的第六天的晚上,我放下了毛笔,已经不需要再尝试了。毛笔拿久了,手和胳膊都会很酸,让人没有兴致坚持很长时间,我只写了几个字以后,就果断放弃了,以后一定不可以自己亲自写字的,太累!
我经过了两天的适应,已经能够从容的在这里生活了,至少不会再出丑。不像前两天,我想方便一下,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憋了半天,实在憋不住了,才问了彩儿。
彩儿大笑过后,拿出来一个东西,放在我卧室的屏风后面,我瞬间秒懂,原来是这样的!
今天早上起来,我因为前一晚喝了药,一夜未起,嘴里口干舌燥,难受的紧,喝了水也觉得不舒服,就想到了要刷牙。但是问了彩儿才知道,想要清理口腔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最起码我看了彩儿拿出来的工具,我就知道,我想的太美好了!
不过还在试过彩儿提供的方法以后,我觉得没那么难受了,好吧,我忍了!
今天晚上,又能做点什么呢?
我醒来以后,除了第一天觉得有点虚弱以外,经过两天的调理,我已经觉得自己完全好了,要不是彩儿拦着,我今天就要出门去了。
现在吃了晚饭闲来无事,还真有点无聊的说!
彩儿从外面进来,手里还端着一碗药,看到我这个表情,就说道:“小姐又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要不要我去请大夫来?”
我挥手让她不必,道:“你要是让我出去走走,或者给我找点事做,我就全好了。”
看我乖乖喝了药(不喝实在不行,彩儿的磨人功夫实属一流,而且还会拿我的父母威胁我,他们的本事更大,我实在招架不住),才说道:“小姐五六天没洗澡了,要不然我去厨房给你要了热水,让你洗个澡吧?说不定被热热的水一蒸,小姐就觉得身子都好了,记忆也恢复了呢?”
这是个好主意啊!
三天了,我还不知道这里的人怎么洗澡呢!
于是我兴冲冲的点头,彩儿笑着出去了,大半个时辰以后,两个下人抬了个木桶,后面几个人,抬了好几桶热水,大木桶放好以后,他们就开始往里倒水。过了一会儿,彩儿就来问我:“小姐去看看水温怎么样吧,要是觉得合适,奴婢就伺候小姐更衣。”
我点点头,来到浴桶旁,看着还挺新鲜的!觉得水温还行,我就扒光了身上的衣服,跳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