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没有时间感慨,那些用木席围起来的粮仓才是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当看见粮仓的时候,一群人的眼里都透着火热。
“动作要快!找到他们的盆山寨的寨主,直接绑了,还有,尽量不要伤害到妇女和孩童!”
“是!”
“还有妇女和孩子!”铠有些惊讶,“这不是马贼的山寨吗?”他知道,这里叫做盆山寨。
秦汉眉头挑了挑,“之前会议的时候你都听什么了?这的人都在这生活几十年了,一开始他们也没号称自己的山寨,因为来找茬打地盘的马贼变多了,他们才占自立为王,割据为寨的。”
“原来这样!”铠顺便回忆了下作战回忆,自己好像并没有参加。
那场会议是昨天举行的,而铠,一直在厨房烧火吃菜,在后厨帮忙。
“开始吧。”秦汉低声发出了命令。
黑衣人们有条不紊的向着村子内侧跑去,小心翼翼的从各个角落涌入了村庄,摸进了房门。
有节奏的呼噜声戛然而止,跟着鼾声一起停止的,还有酣睡的美梦。
……
远处,位于村庄后侧山坡上,一颗宽大的树干后面,一双眼睛正静静的看着村落发生的一切,也将那群黑衣人的行动通通看在了眼里。
他的头上缠绕了一圈泛黄的白布,将头发和耳朵全部遮挡,整洁的额头下面有着浓粗的眉毛,凌厉坚毅的眼神,高耸的鼻梁,如锋刃般的脸庞刻画出了清晰的五官,此刻正露出严肃的表情。
他的身上披一个米黄色的披风,背上还挂着几条挂带,上面是一个一个小小的布包,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些什么,每一个都不是空的。
上身是一件没有袖子的贴身短打,将身体的肌肉全部勾勒出来,那腰间缠绕着数条皮带将满是袋子的裤子固定在腰上,宽大的裤子被长靴收住,裤子上面缝着几个大大的裤兜。
这样的打扮无论在哪个时代看都闲着有些另类,又与时代有些脱节。
“行动力高,有组织,有纪律……这可不像是马贼,应该是军队的人。”站在树后的青年喃喃自语,分析着敌情。
他手里的武器也和穿着一样另类。
武器上有着长长的枪管,厚重的木托。
如果说是木锤,那木托和枪管中间还有着繁琐的机关,看起来像更像是繁琐的机巧造物。
那是火铳!
但人们更喜欢叫它叫火枪!
那是这个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小伙子的父亲唯一留给他的遗物。
他的名字,叫百里守约。
那把火枪过去对准的目标,一直是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全都是用来果脯的食物,而现在,枪口对准的是那些喜欢杀戮和掠夺的马贼。
他以杀戮马贼为生。
在他的意识里,这世间的马贼都应该变成尸体,化为尘埃。
因为那些的马贼抢走了他唯一的亲人,他的弟弟,百里玄策。
而被带走的时候,百里玄策只有七岁,到现在,已经有十个年头了。
那些马贼狰狞的脸,是他这辈子都会刻画在脑海的画面。
他们烧毁了村庄。
他们狰狞着,狂笑着,看着那数百个村民在火焰里面挣扎,嘶吼,哀嚎,绝望……
他们,被火烧城了灰烬,最后被风吹散。
而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都是魔族!是这世间不该出现的邪物!
村民们高高竖起的耳朵,无法遮掩的尾巴成了最清晰的标志。
他们,是魔族。
可村民们没有犯错,他们和平凡的人们一样,只是聚集在了一起生活。
他们和普通人一样,吃一样的东西,种一样的庄稼,有着喜怒哀乐。
他们会因为孩子的诞生欢笑,也会为亲人的逝去悲伤,也会在节日的时候想念家人。
就因为这抹不去的标志,便把他们当成世间的邪物?
就连没有道德的马贼也欲将他们除之后快?
凭什么?!
魔族,不就是因为人们为了打败魔种而诞生的吗!
魔族,不就是当年为了抵御外敌,而自愿牺牲血脉的人们吗!
结果,我们却连能生存的地方都没有吗?!
为什么我们要被称呼为魔族?
为什么我们要被屠杀?
我们明明就什么都没做过!
如果不是父母教育他要仁慈,他枪口对准的绝对不会单单是烧杀抢掠的马贼山匪。
村子没了……
家也没了……
但,弟弟还在……
那些马贼,当时没有在他的面前杀了他的弟弟,而是将他带走。
晕厥前,他确认是听到了‘要把他培养成人,才能拿来做仪式’。
从那开始,他便和马贼山匪结下了不解的深仇。
为了寻找至亲,也为了给村民复仇。
于是,他成了马贼的猎人,山匪的屠夫。他用子弹贯穿了一个又一个狂笑的脑袋。
告诉他们,天道还在!
而五年前,他恰好来到了这里。那个时候,他的枪里装着上上膛的子弹,手里握着磨好的匕首。
本以为这又是一处烧杀抢掠的马贼窝点,但当他来到里面看到那些泥巴捏的房屋的时候,他知道自己错了。
这些人,也不过是一些逃避在世事的普通人而已。
和自己当年的村子一样。
他们是无辜的。
他们手上没有沾染过善良人的血。
他们和记忆里的村民一样,只是想躲在一角,好好生活。
于是,他将枪里的子弹下膛,匕首归鞘。
他还和这些村民一起为自己捏了一个土房,在这里,握着刀的手掌也握过锄头,勾动扳机的手指也揉过面团。
这里,让他有了熟悉的归属感。
自此以后,无论他去哪,去多久,杀多少人,是否找到弟弟,他最后总会回来看上一眼,居住一阵。
他喜欢这里!
于是,他教会了那些村民使用弓箭,让他们学会了如果保护自己,即使他离开这里,这些人也能保护这里。使他们不受到一丝伤害。
但,这里仍不是家。
母亲说过,有亲人的地方才能叫家,没有亲人的地方,只能叫房子。
所以,他要先找到弟弟,再留在这里。
他曾经规划过,如果能找到弟弟,就和他在这里生活。
然后,娶一个不嫌弃他魔族身份,不丑也不美的女子为妻,然后繁衍后代,世世代代躲在这里,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但是,现在……
有人要打破这份平静,当看见那五十多道闪烁的黑影时,他知道,他规划的未来没有了。
他明白,这里平静的生活结束了。
百里守约眼睛里透着彻骨的寒光,凝视着那分散的人群。
他对魔族这个身份即憎恨,却也感激!因为流淌的血液,他有了不同常人的外形,但,也获得了异于常人的能力。
他能在漆黑的夜晚看清树叶的纹路,也能在嘈杂的闹市听到远处微弱的喘息!
他是个天生的猎手。
他拿起了那把泛着银光的火枪,架在了肩膀,用漆黑的枪口对准了远处的黑衣。
“该死的杂碎!”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