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前,百庆国京都收到捷报,安南国已被收入囊中,阅完卷轴的康平帝脸上笑出了褶子。
康平帝一声令下,大手一挥,圣旨便夹着百庆国的雪来到洛阳城,宋公公捏着公鸡嗓,将圣旨在手上摊开,昂首宣读: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原太子殿内侍,楚晏,于年秋至今领军攻城为我百庆立下汗马功劳,堪为朝之栋梁,国之脊柱。边南部金陵城,姬王已近迟暮,膝下无子,政事繁重,风寒在身,今无人继位。即日起,由楚晏接手金陵城,封号金陵王,另加丕绩,功标青史,额外再赏白银五千两,珠宝三十箱。钦此。”
得此殊荣,寻常人那必是笑靥如花,满面春风。而面前之人却是神色冷漠,不见半分喜悦地接过旨。
同是太监不同命。宋公公心中鄙夷,升官发财还装什么砥砺清节,真是惺惺作态。然而面上还是笑弯了眼:“恭喜王爷,此番也算是光宗耀祖了,若无其他吩咐,老奴先行告退。”
宋公公走后,乐有初才从屏风后缓缓走出,落坐后端起茶水,沿杯口吹了吹,小抿一口,笑道:“破纸念了半天,只字不提兵权,这老皇帝以为是打发叫花子?”
“意料之中。”楚晏莞然,拎着圣旨一角丢进火盆。
乐有初笑着调侃道:“今后见面可要给您行礼了,楚王爷。”
见他神色一凝,乐有初觉着好笑,“再过几日,老皇帝指不定要给你指腹为婚了,届时可别忘了请我喝喜酒。”
楚晏皱起眉头:“公主!”
“行了行了,不逗你。”见他微恼,乐有初这恶趣味才像是得到满足,扬眉一笑:“都说了,你还是唤我表字好些。”
“……”
这会尚在军营中,昨夜宿醉,今早心念着书案几封未读的信件,太阳刚升便起了床,头痛得厉害。乐有初捏捏眉心,唤了一声:“何兄。”
应声而来之人一身银甲,铁皮披肩将他撑得雄厚壮实,头盔下的脸倒是娇艳,狐眼秀鼻,丝毫不显女气,冠了将军的头衔,添着几分飒爽。
何知许弓身执礼:“主子。”
乐有初示意他坐下,正色:“西庭的东西,几时送入长安?”
“原计划半月运毕,但据回报,尚在西庭时似乎已被大理寺的人盯上了。”何知许顿了一下,“主事是个女人,名姚京玖,路数历来阴险难缠,有一批在关竹被扣了,劫回费了不少劲。如今卡在关竹,难以动作。”
“姚京玖……”乐有初指腹摩挲着扇柄,脑中正思索着对策,眼前便多了一碗姜茶,她抬头,听见楚晏道:“解酒醒神。”她便一饮而尽。
何知许提议:“不如我过去一趟?”
乐有初放下碗,莞然:“不,我要亲自去。”
何知许没反驳,微皱了眉头。
乐有初扫了他一眼:“西庭至关竹,快马加鞭需几日?”
何知许道:“三日。”
“既然姚京玖心知肚明老巢在何处,偏不从西庭入手,中间如此长的距离,却选中了最热闹的关竹,在那之后又松手让人劫了回来。”乐有初看着他,道:“你说,意欲何为?”
“打草惊蛇,引蛇出洞?”
乐有初打了个响指:“若她真把心思放在这匹货上,早在西庭就能端了,怎会等到今时?”
何知许面色一凝。
“想擒王,怕是贪心不足蛇吞象。”乐有初笑道:“这里到关竹,需几日?”
何知许道:“最快两天一夜。”
乐有初点点头,道:“你回去歇息吧,营中事务交由副将打理。今夜戍时,你与我同往,带上一个车夫。”
何知许正要离去,乐有初倏地想起什么,顽劣一笑道:“聂兄在安归县。”
何知许身形一顿,走后,楚晏轻咳了一声。乐有初这才把视线移到他身上,微挑眉梢:“有事?”
“……我呢?”
“金陵王自然是回金陵城。”
“……”
自战事起,家家户户恨不得用血肉之躯堵上门窗,靠着残存的米粒度日。
前几日火烧金殿,风里更是飘着惶恐的气息。待到实在揭不开锅,尚在襁褓的孩提比踩到猫的尾巴叫得还狠,妇人只好抱着哄着,男人袖底藏着菜刀,蹑手蹑脚地钻出门。城中人这才发现,不久前噬血猛兽般的士卒竟在街口分发粮食。
起初不少人还觉着粥中有毒,万般不敢轻举妄动。直到瘦成骷髅怪的人出现,管他三七六十一孰是孰非孰黑孰白,饿着那是生不如死,毒死倒是一了百了,一碗粥粒尚未触舌便灌入了喉底,提着空碗嚷嚷着再来一勺。
猫腰在角落的人看明局势,队伍一下从城头排到城尾。
今日队伍火热,夜里还排着长龙。
马车驰去,取名为调皮的风一下掀开车帘。人群中不乏眼尖者,惊得眉毛都要跳出五官,两片薄唇颤如癫痫,铁碗一滑,滚热的粥汁溅在脸上,才将人从惊愕的牢笼拖出来,捏了把大腿皮,疼得嘶一声,惊呼:“是……是她!”
周围人眼晴扫过来,有人问:“说谁?”
他一时捋不直舌,嗫嗫嚅嚅:“好像是……乐公……”
话没吐完,旁边的妇人塞了个馒头堵住他的嘴,待看清眼神中的警告,他顿时呼吸一滞,顺了口气才道:“是看错了吧。”
旁人恍过神,意识到今时国不姓乐。
含在舌尖的粥变得酸苦,像痛饮了封尘经年腐酸发毛的蜜罐,沁在鼻间那股郁气很快蔓延开。
马车里的主人公并不知晓正被悼念,手指还捻着红豆糕点,往嘴边送了一小块,甜得发腻。
何知许换了身青衫,双手枕头,脑袋随着车身晃啊晃,皱眉一副沉思状。
乐有初斜睨他一眼:“何兄,想什么呢?”
何知许摇了摇头,目光望向帘外风景。
乐有初无声叹了口气。
她离开国土七年,何知许便跟了她七年,眼下好不容易回到洛阳,却是攻城烧金殿,前后停留不足百日。
此番离去,再想回来怕是经年之谈了。
但很多时候的人是没有选择的。她是奄奄之国苟延残喘的一息,宿命让她万劫不复,身在泥潭也只能向前狂奔,去算计,权衡,智夺,掠杀。她身上流的血,注定了她走的路是腥风血雨。
乐有初揉了揉太阳穴,阖上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