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千会:“重女轻男在华国社会,本来就是一种很不常见的现象。
就算有些人家更疼爱女儿,也不可能将儿子当成奴才,蝼蚁和血包一般对待。
除非女儿太过优秀,儿子太过平庸没出息,总惹祸。
但这种情况,在你们家是不存在的。
太多不合常理的情况聚合在一起,就算结果暂时看起来是合理的,也必然有蹊跷。”
因为人,不仅是情感动物,也是逻辑动物。
“吼,吼——”
【那我这一生,辛辛苦苦赚钱养家,被他们拿出一大半的积蓄,背着为人子女要孝顺的枷锁当了那么多年的血包,到底算什么?!】
小明希皱了半天眉,小手默默拍上丧尸爹的肩膀,叹了口气劝道:“算你倒霉吧!”
崩溃不已的罗荨:“......”
老百姓在面对自己无力更改的事情时,总会归结到命运的身上。
道一声“那都是命”,似乎也就原谅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和不作为。
不认命,又能如何?
难不成,人还能跟老天爷争?
但也总有人坚信,我命由我不由天!
冥冥之中,或许有宿命一说,有因果之论。
但命运并不凌驾于我之上,我也并不会屈服于命运之下。
我接受它的存在,但我永远认为我和命运是平等的。
我任由命运穿过我的身体,我和他平起平坐。
这是姚千会,活了大半辈子的人生准则。
看着颓废的丧尸女婿,她道:“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就不必再纠结了。
正是有过去无数个痛苦的你,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现在的你才能更加真切的感受幸福。
我不是叫你去感谢苦难,只是,苦难已经经历过了,你现在应该做的,是好好爱如今的自己。”
罗荨从手里抬起头来,丧尸眼睛里满是茫然无措。
丧尸是流不出眼泪的,但小明希却觉得他哭的好大声。
他明明没有哭出来,但谁都能感受到他的痛苦和悲伤。
有时候,你不能原谅的事情不是时间过去了就好了,那可能是一辈子都过不去的疙瘩。
而罗家之于罗荨来讲,简直就是一大坨沉重的铁疙瘩。
姚千会知道,一时半会儿是没法让罗荨走出来的。
她只能转移话题道:“先不管罗家,假设我们的猜测是真的。那这次来找小明希打听你的人,可能就是你真正的家人!
或许,你真正的家人,早就期待着你回家了。”
罗荨迷茫地看着姚千会。
他那丧尸脑子,才清醒没多久。
现在遇到事儿,又成一团浆糊了。
姚千会耐心的解释:“希希之前偷跑出村,在小吃街上遇到的找你的人可能就是你的家人。
希希既然没有感受到恶意,那么,大概率是友非敌。
如果他们像小晚的亲人那般,苦苦找寻你很多年,那说明你原本的家人是很爱你的,只是造化弄人,把你弄丢了。
你现在要做的,应该是快点儿跟家人相认,然后弄清楚自己被罗家收养的真相。
这样,也才好知道该找谁报仇!
我看,明天的擂台赛,你就跟我们一块去吧!
对方能在大街上一眼挑中希希,那么看到你这张脸,必然不会陌生。”
罗荨重新长出血肉后,长相跟末世前没有太大区别,只是脸上的肉稍微少一些,然后比以前更帅了。
眼睛瞳孔比人类要小,但是戴上美瞳,就跟人类没啥区别。
乔晚已经能熟练上手给他戴美瞳了。
姚千会说了一大堆,罗荨只听到了“原本的家人是很爱你的”。
当下赶紧点了点头,表示遵从岳母大人的安排。
“好了,这边也没事了,你们去休息吧!”
姚千会看了乔晚一眼,让她好好安慰一下罗荨。
这丧尸女婿,情感上还是有些脆弱的。
乔晚点头,表示理解。
然后搂着罗荨走了。
小明希看着离开的父母,总觉得画风有点不对。
她就这么眼睁睁在身边瞅着,妈妈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从小娇妻进化成女汉子的呢?
姚千会对闺女的改变,倒是喜闻乐见的。
她们大女人嘛,自然是要掌握力量的!
都末世了,就该长出獠牙来,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呀!
闺女不变成女汉子,她还不放心带着她去京城呢!
小明希眼见着姥姥心情应该不错,顺势提出自己的诉求。
“姥姥,明天让我也去呗!我也想去看看擂台赛是啥样的呀?”
【看热闹不叫我,那还叫热闹吗?】
姚千会笑着看她:“带你也可以呀,不过,你得把《三字经》抄完呢!”
小明希咬牙,她最烦写字了。
但为了能出去玩,她忍了!
“好,我现在就去写,明天你们记得喊我哦!”
小明希转头就往自己的卧室跑。
就怕姥姥给她增加什么附加项。
姥姥只说不让熊猫代劳,没说不让猴子代劳啊!
刚好下午小金猴醒了,正好起来写写字,活动活动身体吧!
晚上,小明希露个肚皮,成一个小小的大字状,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小金猴抱着一根能有自己一半高的笔,站在书桌上,生无可恋的划。
这个世界,不是牛马,就是鸡鸭,要么就是当猴给人耍。
偏它最苦,已经是猴了,却还要给当牛马!
它写完一遍,气的丢了笔,转头一看,那小鬼睡的都打呼噜了,还露个肚皮。
它又认命地拿了一片小毛毯,盖在了她的肚脐眼上!
妈的,这辈子,它就是当保姆的命!
小明希第二天早上醒来,志得意满地交给了姚千会一沓鬼画符。
姚千会很想判她不合格,但想到孩子才三岁,之前还挨了一顿打,眼下已经乖乖写字了,那就带她出去玩儿一次吧!
反正这次有大人陪,自己也在,怎么也会没事的!
嗯,姚千会一次的纵容,换来了今后一生的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