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日后,赤红雾气逐渐消散。
察觉到异变的众人纷纷赶来。
首先入场的是在凶地感悟道理的剑修,有几个剑心通明的还真从里面得到了点东西,想继续探究,奈何在突然间气息消散,连同威压也一起不存在。
知道事情已被解决,就抱着能不能捡点便宜的想法赶来。
当看见用尸体养剑的李殒时,个个眼神瞪得极大,半是佩服,半是嫉妒。
佩服李殒做了最后胜者,嫉妒能用无量尸体养剑!
这是无量以上剑修的专属,是巅峰剑修越杀越强的根本。
现在,被金丹做到了。
剑修们先是沉默,再是熙攘,继而有人开口,能否让他们的剑也尝尝无量修士的精气。
他们手中握剑的,面目沉重,大有一不同意就动剑上来砍人的征兆。
李殒看向他们,“预备拿什么来换?”
“换?”
李殒不急不缓地道,“这是我的战利,一切该由我来处置,你们想要分润,自该拿东西来换,这是规矩。”
提及规矩,剑修们收敛杀意,都点头觉得对。
那就按规矩来。
有人高声道,“我出十万钱加一只养剑葫芦,能不能换个机会!”
李殒点头,“可以。”
那人面露欣喜,快步走过来,把东西交了,挑个位置在心口处把剑刺进去。
“多谢了,我叫越鹏,往后多指教!”
“嗯。”
见有人第一个吃下螃蟹,大家对比着出的价钱想了想,以十万钱换取剑器进阶机会,不仅不贵,还相当便宜,便相继高呼。
“我没有法器,出十五万钱怎么样!”
“一块万年寒玉,可蕴养心神,换次机会!”
“……”
没过多久,尸体上就插满了剑,到处都是喜气洋洋的剑修。
也趁这个机会,大家都开始互报名字,算是不打不相识。
李殒也说出了名字。
“你就是李殒!”
一名穿麻衣的剑士听到名字一顿,瞪着眼睛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
过了会,又道,“难怪,是你的话……”
旁人疑惑,“你小子打什么哑谜,他的名字怎么了,不挺好的吗?”
麻衣剑士没管他,对着李殒开口,“之前我在本宗时听你名声,觉得不过如此,你能做到换做我也能做到,现在才知是多么自大,我不如你。”
李殒点点头,没什么情绪。
麻衣剑士拗不过别人的好奇,就简单说了一下李殒的事迹。
之后,剑修们眼睛瞪得更大,更有甚者还用力拍了拍大腿,用疼痛来告诉自己不会做梦。
问剑门阀、万里独行洗罪、再是大朝会甩落天子脸面,血洗宝华山……每桩每件,都足以成为传奇。
而这些,都是李殒在一年内做下的!
“乖乖,问剑皇帝,还是在大朝会,剑仙都不敢这么做吧!兄弟你是这个!俺服你!”
说话那人伸起大拇指。
李殒轻咳几声,不太适应这样的夸奖,摆了摆手,“往事罢了。”
但这样,仍止不住剑修们的好奇心。
他们不像麻衣剑士是本宗出来的,消息灵敏,大多都是分山或是独自修行的剑传,加上时常奔波在路途中赚取财富,对于外界的消息便更加迟缓。
现在知道出了这么一个人物,还就在眼前,很难不好奇具体情况,问清楚了以后也好跟别人吹牛。
李殒没办法,挑了一些说。
直到两个时辰后阵法散去,邱山道主等人现身才停下。
看着围坐在一起的剑修,以及尸体上插满的剑,邱山道主不解,前辈不是说剑已经拔出,怎么反而还变多了。
行山道主看出了门道,“这是在养剑!”
“养剑?”
邱山道主目光一转,气息覆压而下,“都停下。”
剑修们浑然不听,你算老几,让我们停就停?
“给本尊停下!”
灵气汇聚手印,浩荡覆盖十里,大有不让就全部镇死的作为。
麻衣剑士开口,“我是剑宗内门弟子不变,有种你就压!”
听到这话,旁边的剑修也开口,“我是北海剑派真传王奇,够胆你就杀我!”
“家师奎木真君……”
“就你是无量,我师爷也是,你看他敢不敢杀你全家!”
听着一连串的自报家门,邱山道主面皮直发青,气得三尸神暴跳,手里的掌印没往下压,反而缩小消散。
从心了。
见状,李殒挑了挑眉。
这就是他同意剑修们分润的原因,一来尸体精气充足,两口剑放开膀子吃在短时间内也吃不得多少,多几个人少几个人无所谓。
二嘛,人多则势重。
一个人还好说,这么多人你想动作,是生怕自己活得久,想全宗上下死绝来玩乐?
时间一点点过去,远处传来剑吟,洛秋林带弟子御剑而来,看到插在尸体上的剑,目光微亮,扭头给手下弟子示意。
按规矩交过钱,又有五把剑插在上面。
至于洛秋林,他的剑已成气候,放上去怕得全吃完,就不和小辈们争抢。
“没想到你还真做到,有种!”洛秋林伸手搭肩,“我这辈子佩服人不多,你现在算一个!”
李殒肩膀往外一松,挣脱搭肩,洛秋林混不在意,转身走向插在不远处的老剑士,看了会儿,忽而伸手握剑。
接触,挥舞,提过来道,“虺月本源丧失的太厉害,又被你打断了进程,现在里面有三个魂在打转,你打算怎么办?”
三个魂,分别是老剑士、魏什、以及杨允。
三者在过往时间已融合成一体,剑拔出,就随着剑一起带了出来。
李殒,“送回剑宗。”
洛秋林咂摸着嘴,“这倒是个好法子,对了,你打算何时回本宗,顺路的话我可带你一程。”
“过些时候再回。”
“也是,还有一年时间,不急。”
“那我帮你把虺月封了,省得他暴起作乱。”
其实洛秋林可以直接带去剑宗,省得发生意外。
洛秋林察觉到疑惑,解释道:“我跟虺月出身的剑传有仇,双方互相看不上眼,你可以理解为理念之争,送回去岂不是自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