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确实是蒋家家主。”行商的人自然往商人中查证。
大点的商行都应该有接触。
这不,一问就问到了李达在这荆州开的胭脂醉。
掌柜的小心翼翼的回答,谨慎的把蒋家特有糖水罐头拿了出来。
这不是拿来卖的,是拿来送人的。
胭脂醉是以皂类为主合并媚红颜的洗护用品,在这荆州城可是算一枝独秀。
想要在荆州地界上安稳做生意,肯定得有人情往来。
蒋心怡搞出来的各种新奇玩意,李达都会利用到极致。
“听我们当家的说过,蒋家家主亲自去交州,坐镇当地,买了橘子,做成了这糖水橘子,家主因为跟蒋家家主有几分交情,得了蒋家家主少量赠送,当家的让小在罐头送来之后,亲自送往王府,这才到,小的正准备给王府送去呢?”掌柜的还指着罐头上特有的蒋字印章。
这跟车队上的旗子是同样的字体。
“蒋家做的就是这糖水生意?”大公子质疑,一个小小的糖水生意,值得东奔西走?
看向掌柜的眼神都变了。
敢诓骗他的人,坟头都长草了。
“大公子有所不知,这蒋家家主命运多舛,身世坎坷,她姓蒋,也姓孙,小的这店铺胭脂醉就是蒋家当家的支柱行当。”掌柜的明显感受到大公子迸发的杀意,赶紧解释。
“这糖水生意也利润可观,只是这是第一年,蒋家家主也是临时起意,所以产量不高,好多商家想要都买不到。”掌柜的继续解释。
这些都不是什么秘密。
每一次当家的来巡查,总会叨唠上这么几句。
当然,每次必不可少的叹息就是可惜自己儿子无用,如果娶了蒋家姑娘,他们家可保三代荣耀。
这么稀奇?
冯子群严重质疑。
只是看着那精致的还用蜜蜡密封的陶罐,单手就拿起一罐。
本来也不算小的陶罐,居然稳稳的被抓在手中,丝毫没有感受到吃力。
“大公子如果不嫌弃,拿一罐尝尝,只是开罐食用前,还请公子仔细检查蜜蜡封口是否完好,若是密封不完好的,不能食用的。”
这是当家耳提面命交代的。
他送礼送的可都是权贵人家,要真是吃出问题来了,他就得不偿失了。
大公子不置可否,拿着手上那罐走了。
掌柜的看着桌上的剩下的,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赶紧让人准备,他给王府送去。
冯子群拿是拿了,可这东西,他不爱。
糖水都是些甜丝丝的玩意,他从来就没主动碰过。
不知不觉,他就来到了自己的宅子前。
“大公子回来了?”
门口的侍卫招呼,看着冯子群的样子,似有千言万语。
只不过最后都吞回了肚子里。
看着冯子群进了院子,原本各司其职的人,齐齐都变了个模样。
就连那丫鬟也都尽职的从各个角落站到了蒋心怡的身前身后。
还真是可笑。
她们这样就能护住她们主子了?
真是好笑。
把罐头放到了桌子上:“这是你们蒋家弄的?”
这是求证?
蒋心怡走近,看了看,确实是她弄的。
这些陶罐是罐脖子处有印戳。
若是售卖的那都是在罐底。
并且都有编号。
她就怕吃出毛病来了,有人陷害她。
有备无患。
“这是非卖品,是专门给各路友商的,货品是有编号的。”蒋心怡贴心的做出了解答。
同时也明白,这罐头是从李达这条线上拿来的。
这么说来,李达或许有机会知道她在荆州的消息。
既然身份已经求证了,她是否可以自由出行了?
蒋心怡没有说话,可是看向冯子群的眼神已经很明显了。
原来眼睛会说话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看向蒋心怡的冯子群,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个这想法。
平日里总有浑人跟他说,女人的眼睛会说话,看着能把人心勾走。
会说话他是见到了。
能把心勾走吗?
“听说蒋姑娘还未婚配?”冯子群这问的太过唐突,不止蒋心怡有些愣,就是他自己也后知后觉冒昧。
蒋心怡认真的看向冯子群。
他身材高大,健硕。
五官端正,虽说比不上段霁鸿,但是也算是型男款。
最吸引人注意的还是他一双手。
他的手很大,指节也很漂亮。
就那么放在桌子上,也能感受到那双手的力量。
可是这些都不是他突然开口询问亲事的理由吧。
冯子群也不晓得自己怎么会突然间蹦出这么一句。
耳朵尖都红透了。
只是话已出口,他怎么收回?
正所谓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
索性直愣愣的看向蒋心怡。
他问也问了,她咋答吧。
蒋心怡只是觉得有点搞笑,这又是什么直男表现。
她居然在一个男人身上,看到了力持镇定的具象化。
“大人问此的目的为何?”
“我的身份大人已经求证过了,可是,恕小女子冒昧,小女子至今还不知大人家在何方?姓甚名谁?”
嫁人,她从未想过。
只因为她一个假死人,哪有成家过日子的那一天。
就怕一时的冲动,嫁人了,生娃了,可是依旧摆脱不了剧情的控制。
自己死了不要紧,她会连累多少人。
既然是她愿意嫁的人,想必也是不会差的,最起码她不反感的。
那样的人和人家,她怎么忍心呢。
“冯子群,楚王义子,虽是楚王义子,但是我就是我,我现在在楚王麾下管一城安危,这就是我的房子,我自小父母双亡,也没有什么亲人。”冯子群从来不会觉得自己是楚王义子有什么不对。
虽然自他懂事以来,他就一直在楚王跟前效命,用自己的能力挣俸禄养活自己,没有明确的享受过王府的殊荣。
但是,他不会忘了义父把他从死人堆里捞出来的恩情。
“你的婚事,你能做主?”不可否认,看着男人严肃的脸庞,听着他这质朴的话语,是有些心动了。
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就算以后真有什么,牵连的面也算广。
只是……
虽说是义子,难道他就能自己为自己的婚事做主。
要是他能入赘是最好。
“公子或许只知道我未婚配,可曾打听过,我是女户,以后不会出嫁,只能招婿,孩子也得跟我姓。”如果眼前的这个男人愿意入赘,她真的可以考虑考虑。
人生苦短,该尝试的也得尝试尝试。
利弊衡量之后,利大于弊就可以考虑。
“要离开荆州吗?”没想到冯子群顾虑的不是入赘,也不是孩子的姓氏,而是生活的地点。
莫非这就是穿书之行的额外馈赠?
“入赘可以,孩子可以跟你姓,只是离开荆州,我做不了主,我得请示义父。”一日为父终生为父,冯子群从未想过离开楚王身边。
不是他要靠楚王才能活。
是他得义父同意了才行。